更新时间:2023-08-25 11:2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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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前言
第1章 《公司法》:公司安身立命的基本法
1.1 注册资本认缴制
1.2 初始章程未登记,不生效
1.3 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办理登记
1.4 假冒公司名义被罚款
1.5 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必须相同
1.6 逾期开业,可能被吊销执照
1.7 经股东会决议才可对外投资担保
1.8 股东不得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利益
1.9 股东不得占有公司公章拒不返还
1.10 股东的两种出资形式
1.11 股东抽逃出资被罚款
1.12 股东会依照规定行使职权
1.13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
1.14 股东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三种情形
1.15 高管人员八种禁止行为
1.16 另立会计账簿被罚款
1.17 合并后,债务、债权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
1.18 经营严重困难,股东可请求解散公司
第2章 《民法典》——婚姻:婚姻状况也能成为公司“内乱”的原因
2.1 夫妻档公司存在法律缺陷
2.2 配偶并非绝对有权分割股权
2.3 夫妻一方恶意低价转让股权
2.4 配偶是否同意,不影响股权转让
2.5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也要共同偿还
第3章 《民法典》——合同:合同既是交易的“保护伞”,也能成为公司的“催命符”
3.1 合同的三种形式
3.2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3.3 合同无效的四种情形
3.4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
3.5 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履行债务
3.6 债权人可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3.7 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3.8 双方都违反合同,应各自承担责任
3.9 收定金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3.10 可以约定违约金
3.11 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受人可拒收
3.12 出卖人应在约定地点交付
3.13 买受人应在约定期内检验货物
3.14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相同
3.15 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限
3.16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
3.17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
第4章 《劳动法》:劳动纠纷也会让公司“大出血”
4.1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4.2 两种劳动合同无效
4.3 劳动合同的解除形式
4.4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4.5 劳动合同可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4.6 七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7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可以裁员
4.8 四种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4.9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给予员工补偿
4.10 三种情形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11 三种情形用人单位需超额支付工资报酬
4.12 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
4.13 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14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障员工权利
4.15 用人单位应对伤残员工负责
4.16 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4.17 员工离职带走公司财产,属于非法侵占
第5章 《税收征管法》:税务风险是公司大隐患
5.1 纳税人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5.2 没有应纳税款,也应办理纳税申报
5.3 两种特殊困难可延期缴纳税款
第6章 《增值税暂行条例》:企业经营最常见的税你缴对了吗
6.1 增值税税率
6.2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分别核算
6.3 五种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6.4 七个项目免收增值税
6.5 纳税人销售货物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6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7章 《企业所得税法》:缴对企业所得税才能真正赢利
7.1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7.2 企业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都是应纳税项
7.3 小型微利企业按20%的税率缴税
7.4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7.5 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六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第8章 《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只是一个人的事
8.1 九个项目应缴个人税
8.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8.3 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税
8.4 财产转让适用税率为20%
8.5 在期限届满前补缴税款,利息加收至补缴税款之日
8.6 个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
第9章 《会计法》:财务问题是公司的底线问题
9.1 各单位应设置会计机构
9.2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
9.3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9.4 会计账簿登记以审核过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9.5 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符合四项要求
9.6 会计人员离职,必须办清交接手续
第10章 《民法典》——物权:公司动产和不动产的流转依据
10.1 不动产物权变更,经登记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