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14: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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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89号
前言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总体布置
4.1 一般规定
4.2 分区基本要求
5 工程级别划分和设计标准
5.1 梯田工程
5.2 淤地坝工程
5.3 拦沙坝工程
5.4 塘坝和滚水坝
5.5 沟道滩岸防护工程
5.6 坡面截排水工程
5.7 弃渣场及拦挡工程
5.8 土地整治工程
5.9 支毛沟治理工程
5.10 固沙工程
5.11 林草工程
5.12 封育工程
6 梯田工程
6.1 一般规定
6.2 断面设计
6.3 埂坎植物设计
6.4 田间道路设计
6.5 施工组织
7 淤地坝工程
7.1 一般规定
7.2 坝址、坝型和工程布置
7.3 坝体设计
7.4 溢洪道设计
7.5 放水建筑物设计
7.6 地基及岸坡处理
7.7 施工组织
8 拦沙坝工程
8.1 一般规定
8.2 工程布置
8.3 坝址坝型选择
8.4 规模确定
8.5 坝体设计
8.6 溢洪道设计
8.7 施工组织
9 塘坝和滚水坝工程
9.1 一般规定
9.2 工程布置
9.3 坝址坝型选择
9.4 规模确定
9.5 坝体设计
9.6 泄洪消能及放水设施
9.7 地基及岸坡处理
9.8 施工组织
10 沟道滩岸防护工程
10.1 护地堤布置
10.2 丁坝、顺坝布置
10.3 生态护岸布置
10.4 护地堤堤身结构型式
10.5 丁坝、顺坝结构型式
10.6 生态护岸型式
10.7 施工组织
11 坡面截排水工程
11.1 一般规定
11.2 工程布置
11.3 截水沟设计
11.4 排水沟设计
11.5 截流沟设计
11.6 地下排水工程设计
12 弃渣场及拦挡工程
12.1 一般规定
12.2 弃渣场设计
12.3 拦挡工程设计
12.4 截排洪设计
13 土地整治工程
13.1 引洪漫地
13.2 引水拉沙造地
13.3 生产建设项目土地整治
14 支毛沟治理工程
14.1 一般规定
14.2 工程布置
14.3 沟头防护设计
14.4 谷坊设计
14.5 垡带设计
14.6 削坡设计
14.7 秸秆填沟设计
14.8 暗管排水设计
15 小型蓄水工程
15.1 一般规定
15.2 工程布置
15.3 水窖设计
15.4 蓄水池设计
15.5 沉沙池设计
15.6 涝池设计
16 农业耕作措施
16.1 一般规定
16.2 改变微地形措施
16.3 覆盖措施
16.4 改良土壤措施
17 固沙工程
17.1 一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