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梯田工程
6.1 一般规定
6.1.1 梯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分析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结合区域经济和主导产业发展方向进行总体布置。
2 年降水量250mm~800mm的地区宜利用降水资源,配套蓄水设施。
3 年降水量大于800mm的地区宜以排为主、蓄排结合,配套蓄排设施。
梯田设计应根据项目区降水条件配套水利设施。南方降水量较大地区,为防止径流冲刷梯田,应修建小型蓄排设施;北方降水量较少地区,宜修建涝池、水窖等小型蓄水设施。当梯田区上部有坡耕地或荒地时,需要设计截排水设施,拦截径流,避免对梯田区冲刷。
6.1.2 梯田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根据地形条件,大弯就势、小弯取直,便于耕作和灌溉。黑土区及其他地面坡度缓平的区域田块布置应便于机械作业。
2 应配套田间道路,宜配套坡面小型蓄排工程等设施,并应根据拟定的梯田等级配套相应灌溉设施。黑土区的梯田道路设计宜满足大型机械通行要求。
3 梯田埂坎应充分利用土地资源配置地埂植物,并应选用具有一定经济价值、胁地较小的埂坎植物种。
梯田布置时应尽量选择距村庄较近、交通较便利区域,便于管理,同时可以充分发挥梯田的生产效益,提高土地产出率。
6.1.3 梯田型式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按梯田的断面形式可分为水平梯田、坡式梯田和隔坡梯田等型式。
2 按梯田田坎建筑材料可分为土坎梯田、石坎梯田、混凝土坎梯田等型式。
按田坎建筑材料划分,还有织物袋坎式梯田、空心砖坎式梯田等,由于这些建筑形式较少,不再一一列举,其田面及田坎的设计可参考土坎梯田或石坎梯田设计。
6.1.4 梯田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坡耕地改造应优先采用水平梯田;土层较薄或坡度较陡的坡耕地、荒坡地可视具体情况采用坡式梯田;干旱、人均耕地较少的丘陵山区,坡度不大于20°的坡耕地或荒坡地可采用隔坡梯田。
2 黑土区中,坡度大于3°、土层厚度不小于0.3m的丘陵漫岗区,以及坡度不小于8°、土层厚度不小于0.3m的山区,宜采用水平或坡式梯田。
3 应优先选用当地材料梯田型式。
梯田选型应结合项目区地形地貌、土壤质地、土层厚度、建材情况及经济条件进行统筹考虑。同时要根据区域耕地条件,对于人均耕地较少的区域宜修建水平梯田,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人均耕地较多、降水量较少的地区可修建隔坡梯田,保护现有植被增加降水入渗,提高土地生产力。
土石山区选型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以水平梯田为主,并配以坡面水系工程,发展节水灌溉;
(2)石料较充足、抗风化能力强、稳定性好的地区,宜修石坎梯田,高度控制在2.5m以内。石料短缺、土料质地较好、抗剪强度高的地区,宜修土坎(混凝土预制件等)梯田,高度控制在2.0m以内,土坎要人工夯实;
(3)土石山区梯田,要按径流调控理论,修建分流工程,包括截水沟、排洪沟、灌溉渠等,集流工程有水窖、蓄水池、山塘及沉沙池等,防御性工程包括沟道建谷坊、拦沙坝等;
(4)具备条件的地区,梯田工程应开展埂坎保护与利用,并优先考虑植物防护措施。
6.1.5 田面净宽应根据梯田工程级别提出初步指标,结合地面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分析确定。
6.1.6 梯田设计基本资料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质地貌资料,应包括1∶5000~1∶1000地形图、地质及土壤条件等。
2 水文气象资料,应包括降水、暴雨和气温等。
3 建筑材料,应包括土、砂、水泥、石料的分布、性质及储量等。
4 社经资料,应包括建设区人口、经济、土地利用、交通、电力以及当地建筑材料价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