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0-25 14:51:16
第1章 自序
第2章 一波三折,历经再审——国内贸易部房屋确权案
第3章 初来乍到,初涉刑事要案——刘某故意伤害案
第4章 工作维艰,妇女劳动权益之维护——高某某劳动保护争议案
第5章 合同无效?绝非易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第6章 合同预期违约,守约方主动出击——大麦购销合同纠纷案
第7章 买卖合同的履行遭遇诈骗,责任如何认定?——聚丙烯买卖合同返还货款纠纷案
第8章 为案件第三人代理,尽显律师职业风采——保证保险合同纠纷案
第9章 第三人保证有风险——“银行骗取担保”案
第10章 第三人保证责任的承担及免除——大同齿轮公司担保合同纠纷案
第11章 合同违约,守约方如何“防止损失的扩大”?——顺规建筑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
第12章 “公款私存”vs“公对私的正常交易往来”——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
第13章 新闻传媒匡扶正义有风险——中央电视台记者骆某某 王某名誉权纠纷案
第14章 重大敏感类刑事案件之辩护——袁某滥用职权案
第15章 罪轻辩护: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vs交通肇事罪——周某某交通肇事案
第16章 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刑侦阶段辩护律师应如何作为?——曹某合同诈骗案
第17章 为“生”而辩护——刘某某死刑复核案
第18章 穷尽法律救济途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黄某劳动争议案
第19章 违约责任之不继续履行:不动产买卖1——朱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第20章 违约责任之继续履行:不动产买卖2——杨某 封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第21章 新旧交替,其他科技成果权之存废——上海某鉴定中心其他科技成果权纠纷案
第22章 上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限度的合法权益——农行葫芦岛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第23章 以电信用户之名——刘福奇诉北京电信侵权纠纷案
第24章 纠正交通队执法行为,推动“民告官”——刘福奇不服广安门交通队行政处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