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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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构建民办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原则

评估指标体系是民办高校评估的基本依据,是民办高校发展和建设的指南。没有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就不会有评估工作的开展。而评估工作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评估体系的制定。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科学性原则。是指在建立指标体系中应不带个人偏见,以客观事实为标准,要反映教育的客观规律,揭示决定教育本质的主要因素及内在联系,看到构成学校各要素之间的联系和区别。高等学校是一个多层次多因素的大系统,其工作任务、工作方法以及校内外各方面的联系是错综复杂的,评估指标条目有限,不可能面面俱到,必须选用那些主要因素来确定指标。指标体系不仅要反映评估的目的和原则,还要考虑使用的方法是科学的,能够采用系统工程、计算机等科学技术手段进行合理的科学计量。

2.可测性原则。可测性原则是指建立评估指标体系应当以能进行测度量化为基础。测量是对状态变量赋值的过程,是定量分析的基础,无斤两无以知轻重,无尺寸难以定长短。事物的质和量总是联系在一起的,并且质总要通过一定的量表现出来。指标体系中,各指标在可行性的条件下,应当尽量做到能用数量表现。有统一的量化标准,并恰当地确定指标的标量和权值,某些指标不能直接量化,可采用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先定性,而后用模糊数学二次量化的方法处理。

3.可比性原则。是指指标体系能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具有可以比较的性质,评估包含着评定和比较的意思。每个学校、每一个专业和每一门课程,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只有从这些特殊性中找出共同的东西确定指标,才能反映评估对象的共同属性,反映共同属性中的特征、特点和特色,才具有可比性。因此,评估指标要体现出评估对象之间可以比较的数据或性质。在建立指标体系时,要注意多层次,既有以学校为评估对象的指标,也有按学科、专业的评估指标。对于不等质的评估对象,可用当量法转化为近似等质的评估对象。在选取指标时,不仅社会上要承认,而且要规范化、标准化。

4.目标与过程并举的原则。对民办高校的评估,很大的程度上是评估民办高校办学的静态状况,很多结论也是依据民办高校的实际状况得出的。我们认为,对民办高校的评估,不仅要考核目标,更要考核过程。鉴于民办高校办学的具体条件,我们认为考核过程比考核目标更有意义。只要民办高校正确定位,明确目标,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是完全有希望的。比如,民办高校外聘教师多,学生自控能力差,如果不注重过程管理,就可能使教学目标的实现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