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制定民办高等教育评估指标体系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关于政府评和中介评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不同意义
公办高等教育主要接受国家与政府的财政资助,通过政府的投资达到对学校的控制权是国际高等教育的惯例。因此,公办高校合格评估标准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办学观点。在市场经济空间中发展起来的民办高校,政府的观点并不能完全等同于投资者和高校本身的观点与价值取向,作为投资者甚或办学者必定参与对高等教育的评估。另外,民办高校是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其资金来自于社会力量(多为享受教育支付学费的家庭),因此评估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政府的引导,但是亦应该体现社会力量的参与。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把高等学校办成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实体,是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减少政府部门对于高等学校过多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建立和完善高等学校履行社会责任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两个重要方面。
在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1998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两个重要法律和法规文件中,都对中介机构在高等教育评估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实践证明,由中介机构承担高等学校的评估工作,有利于评估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利于在学校、政府、社会之间进行充分、准确和及时的信息交流。对于增加高等学校办学的透明度,向社会各界提供关于高等学校办学条件、质量和效益的信息,是十分必要的。
在具体分工方面,评估主体在民办高校的合格评估阶段,由政府部门授权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审批比较权威;在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阶段,由民间性的评估机构组织完成评估,可能更有代表性。政府评估机构、中介评估机构以及民办高校之间形成三角关系的均衡对于民办高校的评估是一个尝试与改革,同时,中介机构的介入并保持其相当的独立性对于我国评估体制的改革也将意义深远。
2.关于民办高校的领导管理体制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方面规定,民办高校应建立董事会、理事会等决策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监事会、校长构成民办高校领导体制的基本框架是民办高校领导体制的基本形式。在学校领导职数、机构设置、干部定岗等方面,由于投资体制的特殊性,比较讲究精干、精简、适用,以保证较高的人员使用效率和较低的管理成本。
3.关于民办高校的基本办学条件
限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民间资金的集聚情况,民办高校,特别是一些早期创建的民办高校,主要是依靠自身一步一步的积累实现滚动发展。同时,民办高校恢复发展才20年左右,在基本办学条件方面的积累很少,很难与国内同级同类公办高校相比,更难与国外的私立高校相比。鉴于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过程的特殊性,对于民办高校的办学基本条件的要求不可以照搬国内公办高校与国外私立高校的评估标准,而是应根据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构架基本办学条件的评估指标体系,应该允许其有一个发展建设的过程,给予民办高校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引导其向高水平、高质量、特色化的方向发展。
民办高校合格评估的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应参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民办高校的实际发展情况而提出,同时要考虑区域经济情况,既要有一个集中统一的标准,又要通盘考虑全国民办高校发展的区域平衡。目前大多数民办高校是市场导向型的,学科专业与规模的变化根据市场进行调节,文科、政法、财经类的专业多,理工农林医类的专业少;实用型的居多,基础型的偏少;技术性的较少,管理、服务性的较多,所需的教育投入要求也相对会低一些。所有这些都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些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对于制定民办高校合格评估基本办学条件的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4.关于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
大多数民办高校教师队伍是从社会上聘用教师起步,外聘为主。应该说,大量外聘教师的使用,发挥了离退休教师的“余热”,达到了“社会资源教育化、教育资源社会化”的效果。外聘教师的出现和运作,改变了长期以来高等学校教师“从一而终”的旧体制,推动了高校人才管理的改革。不过,外聘教师可能存在队伍不稳定、质量参差不齐、管理难以到位的情况。因此《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提出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聘任的专职教师数量应当不少于其教师总数的1/3,是有一定道理的。
我们认为,考核民办高校的教师队伍,一是学校要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抓好教师队伍的建设,这是民办高校办学成功的基础。二是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必须落实外聘教师的管理措施。对学生及其家长来说,最关心的是进入民办高校以后接受的是什么教育,接受谁的教育,至于说这个教师的编制身份,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三是民办高校必须建设一支自身的专职教师队伍,以稳定和提高教育质量。注重考察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来源结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及培养培训情况,看是否能够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关于生师比的问题,应当区别民办高校的办学层次、专业性质以及学校所在区域高教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中心城市大多高教资源集中,外聘教师资源相对富裕,专任教师数量相对少一些是可行的。而在一些中小城市,教师资源很少甚至几乎没有,专任教师数量就应该相对多一些。
另外,考虑到当前民办高校设置的大多是人文、经济管理学科的专业,除了语言类专业外,国家有关标准中也有放宽的情况,并且民办高校的教师绝大多数科研任务不多,主要从事教学工作,适当放宽师生比标准不会影响教学工作,并且有利于提高教师使用效率。
5.关于民办高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
教学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是确保民办高校教育质量的关键,也是当前民办高校的薄弱环节。对于教学基本建设的考察,可以从专业(学科)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学风建设、基地建设四大方面来考虑。专业设置必须紧密结合和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应当建立在对当地人才的需求进行充分分析和论证的基础之上,可以有长线和短线专业之分;课程建设的核心是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材建设,应当有规划、有措施;学风建设对培养学生的素质非常重要,养成良好的学风可以使学生终身受益,通过课程建设抓教,通过学风建设抓学,这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两个方面;要有良好的实验条件和实训基地,应加大投入,下力量抓好,以突出民办教育的特色。
考察民办高校的教学管理,主要看四个方面,一是教学管理制度情况,是否科学、系统、规范;二是教学秩序管理情况,教学计划是否得到严格执行;三是教学质量管理情况,有无教学质量检查制度、评价办法,有无教学督导、干部听课、学生信息反馈、毕业生信息反馈等教学质量监控系统,执行得如何;四是考试管理和学籍管理情况,是否规范、严格。除此之外,还应看有无相应的奖惩制度相配套,是否建立了激励、竞争、淘汰机制,以了解教学工作是否有活力。
6.关于民办高校人才培养质量
从目前我国招生制度安排看,民办高校的生源质量较差,很大一部分是高考落榜生;从内部教学管理分析,仍存在一些民办高校教学秩序不够稳定,师资力量短缺,管理不够规范的现象;从教育投入视角分析,目前民办高校教育经费来源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学费,仍未形成政府、企业等多方力量支持的格局,这势必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
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估,必须注重对民办高校教育效果的评价。由于民办高校的特殊性,教学组织的形式、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法和途径等可能有更多的自身特点,但最终是体现在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上。对教育效果的评估,主要从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业务素质、身心素质四大方面来考察,通过座谈、分析,通过对主要实践技能的抽测和社会的评价来实现。另外,就业率是一个重要指标。要通过采取切实到位的措施,包括了解考生生源的充裕情况,了解毕业生就业真实情况和社会对办学质量的赞誉度,这是民办高校办学质量的最终体现。
评估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质量要立足于特色人才的培养,根据学校的不同培养目标,依照市场对毕业生的接受程度来进行评估,注重横向的多种类型的人才规格,而不是以传统纵深的精英教育质量观作为评判取向。评估同样要在德育、智育、体育等几方面进行,但要侧重市场方面的评估,注重实用型人才培养,从这个思路出发来构建相应的评估指标体系。
7.关于民办高校的内部评估
内部评估即学校内部自行组织实施的自我评估,是加强学校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的基础。民办高校由于办学历史短、教师组成情况复杂、生源之间文化素质相差悬殊,举行经常性的评估能及时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具体情况,调整教学环节,深化教学改革,弥补学校其他方面的不足。学校内部评估的重点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或其他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基础是经常性的教学评估活动。其目的是通过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当然,民办高校之间的情况很不平衡,内部评估的评估计划、评估对象、评估方案、评估结论表达方式以及有关政策措施,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的要求自行确定。
总之,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的评估应该是两个不同的体系。公办高校的评估标准基于政府投资、社会、企业等多种力量参与办学的条件,并且公办高校发展相对比较成熟与稳定,其评估标准也相对成熟。对于民办高校而言,目前仍无适用的评估标准,其本身的许多问题仍在探讨与摸索之中,经费来源显得相对单一,学校的类型与层次多样,存在许多积极方面与消极方面的因素,因此,制定标准的客观环境与公办高校是不同的。但是,公办高校的评估标准对于民办高校评估仍是一个重要的参照,民办高校的评估标准正是通过与公办高校的对比中显示其特殊性与创造性。
附记:民办高等教育快速发展,评估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2003年,本人在《浙江树人大学学报》第5期上就发表了《民办高等教育评估若干问题研究》,较早提出和论述了民办高等教育评估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评估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评估的重点内容和应注意的问题等,引发学界关注。2006年,第一轮本科院校教学评估在全国如火如荼展开,当时能参与的民办院校仅有黄河科技学院,后来三江学院也通过申请参加,但是大量的民办本科院校将在后续参与。民办院校要不要评估?怎么评估?成为本人思考的一个问题。这篇论文就是本人的一些思考。文章应孙昌立老师约稿,发表在《教育发展研究》2006年第11B期,人大书报资料中心《高等教育》2007年第1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