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语言学与汉语研究(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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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汉语语篇单位逗、句断的语法形式

我们认为,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所对应的语法结构形式是短语,次小单位“句断”所对应的语法结构形式却相当于英语的语段(也称“句群”),这已经有不少学者的论证过,只是他们所用的术语,似乎尚欠体系上的整体考虑。

6.1 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的语法形式

6.1.1 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的语法层结构是短语而非主谓结构

在英语等许多语言中,主谓是小句结构,定中、述宾等是短语结构,主谓与定中、述宾之间不仅有结构关系的不同,而且有单位层级大小的不同。在无标记情况下,只有主谓结构才可以承载语气及其句调而成为语篇单位小句。汉语却不然。

如2.2所评介的,Chao(赵元任,1968)的零句说、朱德熙(1985)的“汉语的任何短语加上句调就是句子”说,其实都已经指出了汉语在跨层面单位交汇上的这一突出特点。沈家煊(2012)举的例子更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例中的数字序号表示零句出现的次序):


(13)⒈老王i呢? ⒉Øi又生病了吧! ⒊Øi也该请个假呀! ⒋Øi走不动了嘿! ⒌儿子女儿j呢? ⒍Øj上班忙吧? ⒎Øi/j请个保姆嘿!⒏Øi/j工资低呀! ⒐Øi/j先借点呢? ⒑Øi犟脾气一个呀!


从韵律上看,各个标点段都有语调,因此都是语篇的最小单元。从语法上看,大多数标点段落都是主谓不俱全的各种类型的短语(下面的NP、VP其实是指作为话题的短语和作为说明的短语):1.由单个N构成的NP;2.状中结构的VP;3.状中结构的VP;4.述补结构的VP;5.两个N并列组成的NP;6.动词做主语的非典型主谓结构,由于其动词主语前还可以补出一个有生的大主语,所以整体功能是VP;7.述宾结构的VP;8.主谓结构,由于其主语“工资”前可补出工资领属者担任的大主语,所以整体功能是VP;9.状中结构的VP;10.由“N+数量”组成的非典型主谓结构,由于其主语之前还补出“脾气”的领属者,所以整体功能是VP。由于这10个语法上的各种短语结构(7个非主谓结构,3个非典型主谓结构)都有语调,而且从语用上看,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设问-答问、假设/条件/让步-推测的结果,结果-推测的原因,现象-评论等在其他语言中属于语篇小句之间的衔接关系,所以这些短语入句后都构成了语篇最小单位。

6.1.2 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的功能不是语法上的主语或谓语而是语用上的话题或说明

陆镜光(2003)指出:主语和谓语是语法小句内部的两个直接成分,主谓是语法关系。

在句法语义上,主语总是谓动词的一个论元。语篇关系则是事件之间的关系,比如成对的因果、让步等关系要用两个主谓小句(允许主语省略)的衔接来表示。我们认为,这一观点适合于英语,却不太适合于汉语。

沈家煊(2012)阐释了Chao(赵元任,1968)零句说的另一重要价值是论证了汉语中所谓的主语就是话题,所谓谓语就是说明,而话题—说明关系也是语用层面的关系(注意,不一定需要是事件之间的关系),是比较松散的、不一定有动词—论元关系的。比如,上小节中沈家煊(2012)所举那个例子的前三句,补全动词论元则由主谓结构构成的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应该是:


[[1.老王i主语呢?—[没在]谓语承语境省略]结果前件— [⒉Øi主语承前省略又生病了谓语吧!]推测语气的原因后件]让步前件—[⒊Øi主语承前省略也该请个假呀!]让步后件。


汉语用语法上的三个短语加上语用要素后分别担任话题1和说明2、3。话题“1.老王呢?”与说明“2.又生病了吧!”其实是果因关系,“3.也该请个假呀!”则不仅是对话题1或话题2的说明,还是对(1+2)整体的说明,与(1+2)是让步条件关系。这些关系在英语中属于事件之间的关系,甚至事件之间的关系又有多层套合的复杂情况。

6.1.3 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没有语法类别的限制,没有名动的形态标记

沈家煊(2012)还特别强调了Chao(赵元任,1968)零句说的另一个重要价值是,可以由零句说而推导出汉语的如下特点:汉语中所谓主语(实为话题)不要求是名词性的,所谓谓语(实为说明)也不要求是谓词性的。也即汉语语篇最小单位“逗”没有名、动等语法类别的限制,没有名、动的形态标记。这也是朱德熙(1985)强调的重点。

我们认为,如果仅从宽泛抽象的句法语用义来看,汉语表动作或活动的成分放在话题位置时,其动性确实比放在说明位置上有所减弱,表名物的成分放在说明位置上时,其描述性也有所增加;但Chao(赵元任,1968)、朱德熙(1985)和沈家煊(2012)强调的是,从语法上看,汉语无论是表名物的还是表动作、活动、性质、状态的成分,无论它们放在话题位置还是说明位置,语言形式都不发生任何变化,人们所感到的动性或名性的变化是语用位置所决定的指称性或陈述性带来的而非语法上的。后面我们还将说明,这一区别是造成汉语流水句的主要原因。

6.2 汉语语篇次小单位“句断”的语法形式

6.2.1 汉语语篇次小单位“句断”的语法形式是语段(或称“句群”)

汉语最小语篇单位在语法形式方面小于英语的小句,而次小语篇单位的语法形式方面却大于英语的句子,包括复句,而相当于英语的“句群”。对此,曹逢甫(1979/1995)有充分的举例说明。我们所介绍的杜艳冰(1998)的真句号和准句号的研究也说明,多数汉语者公认的真句号,不少相当于英语的数个复句。比如前举例(8)中的一段(方框中标示出的是汉语者选择不同标点的比例):“有一次,他和友人在意大利中部的亚诺里河沐浴,不小心滑进了深水里,像一条鳗鱼似的沉了下去80%,20%。 但他却并不紧张,仿佛压根儿就不打算再从水里浮出来100%。 ”80%的汉语者这一段只用一个句号,英语者却不会这样。

6.2.2 汉语流水句的主要成因

不少学者都曾指出汉语语篇中多流水句,而流水句许多是“链式话题结构”。比如董秀芳(2012)所举的“逸则淫,淫则忘善,忘善则恶心生。《国语·鲁语下》”和前引沈(2012)中的自造句“老王呢?又生病了吧?也该请个假呀……”。

流水句的主要成因是什么呢?沈家煊(2012)提出如下几个原因:1)汉语的所谓主语谓语就是话题说明。2)汉语的话题、说明与名词性、动词性没有关联,它们其实都是并置的指称性成分。

沈家煊(2012)给我们许多启发。之前,我们没有考虑过主语谓语就是话题说明(构成关系),与主谓谓语可实现为话题说明(实现关系)的区别。那时曾考虑,汉语流水句的成因可能有:1)话题型语言而非主语型语言。2)语法上是否有不同于短语的专用句结构——主谓结构,无标记情况下主语能否省略。3)主语谓语是否有语法上的形式区别,也即词或短语入句后是否名、动有不同的形态变化,是否有小句成分与名、动词类之分的强对应,谓语动词入句后是否必须与说话时间相关的定式变化。

如果仅仅对比汉语与英语,我们曾考虑的上述三点似乎都是汉语流水句的成因。在这三点上,汉语与英语都是截然相反的:1)汉语是话题型语言而英语是主语型。2)汉语各种短语结构地位平等——都可以彼此嵌套,都可以承负语用范畴而单独进入交际;而英语主谓结构是小句专用结构,在无标记情况下只有小句可以承负语用范畴而单独进入交际。3)汉语的所谓名词或动词入句后都没有语法形态的标记,没有定式动词与非定式动词的区别;英语的名词、动词入句后则有不同的形态标记,谓语动词有定式变化。

但是,后来我们又考察了韩语,发现曾考虑的三点中只有3)才是流水句的主要成因。因为韩语中没有流水句,复句的结构像英语一样是封闭的,一般是由两个小句按并列、因果、让步等两两相对的逻辑关系组成。也即,韩语小句、单句或复句的边界都十分清晰,这跟英语是完全一样的。但以上三点中的前两点,韩语的情况却与英语完全不同而与汉语颇为相似:1)韩语中有明确的话题标记和主语标记,且话题标记远比主语标记常用:如果话题与主语重合,通常是只使用话题标记。2)仅从表层看,韩语语篇句的话题或主语都可以不出现,也即主谓不全的句子在韩语中十分常见,且比汉语更有甚之。根据姜贞爱(2006)的统计,韩语的主语省略占28%,而汉语只占16%,韩语比汉语多出将近一倍!金贤姬(2012)对汉文《骆驼祥子》第一章与韩译本的对比研究也发现,韩译本的话题省略比汉文原本多出的有68个,少了的却仅有9个。对比分析表明,韩文的话题省略常常可以跨七八十来个句子甚至跨越书面上的段落,还可以在中间出现了别的小话题之后再用零形式指代在很远的前面出现过的主话题。

韩语在3)上却与汉语完全不同而与英语相似:韩语的名词、动词有形式上明确的区分,动词如果出现在主语宾语位置上必须加上名动标记(作用类似英语的-ing),韩语语篇句的主要动词必须有时、语态根据语境语用要素决定的形态变化。更有,韩语叙述语篇中主动句和致使句的主语都必须是有生的,是以有生的主体为视角编码的语言(金贤姬,2014)。这是与汉语不同而与英语相同的。

总之,重视话题、话题多省略从而导致语篇表层最小单位的主谓不全,并不是流水句、链式话题句或句子边界模棱两可的原因。另外,意大利等典型的屈折语,由于形态丰富,动词有与人称一致的变化,也像韩语一样经常省略主语,但也同样不出现流水句或句子边界不清的问题。看来,名、动没有句法形态上的区别,也没有跟句子成分的对应,才是汉语流水句的根本成因。

6.2.3 汉语名、动范畴的本质及高层统一的属性

沈家煊(2007、2012等)提出汉语的名词和动词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包含关系——动词是名词的一个次类,刘丹青(2007)则认为汉语是一种动词型或者说动词优先的语言。在我们看来,两说并不对立。

我们认为,汉语名、动范畴分立的本质是语义的而非语法的。一方面,从语义上说,也即不考虑入句后的语法表现,则汉语绝大部分语词的基本义项都有名、动的抽象语义之别,这决定了汉语者的意识中有名词、动词的抽象范畴之分。比如,“桌子、公鸡”是名词,“买、跑”是动词。也正因为汉语的名、动是语义范畴,所以那些表示抽象语义概念和动态事物的语词常常兼有名、动两性,比如“研究、气”等。另一方面,从语法上说,汉语的名、动不与句法成分挂钩,只要句义表达有需要,就都可以没有任何形式标记地出现在主宾语或谓语、话题或说明等不同位置上,也说明它们并非语法范畴。

汉语名、动为语义范畴而非语法范畴,与汉语没有专门的小句层级的“NP+VP→S”结构多半是互为因果的一回事。其更高层的原因,我们认为是Halliday(1985)所区分的、人类语言的另一个重要的类型区别——以什么视角诠释空间万物(包括主观上思想物)在时间上变动不居而组成的大千世界——1)以事件为视角,把大千世界分析为一个个由有生物体的动作/行为造成的多个事件,它们具有时间上的先后或同时以及因果等相互关系。2)以现象(或说“状态”)为视角,把大千世界分析为一个个由中介物承载的各种现象,它们既具有时间上的先后或同时以及因果等相互关系,也具有空间上的各种复杂关系。

以事件为视角,则语法上一定要有比仅对应于名物的或仅对应于动作/行为的短语高出一层的、小句层级专用的主谓结构(“名物+动作/行为”),并且一定要区分出语法上出现在主语位置的名词类和出现在谓语位置上的谓词类。

以现象为视角,则名物本身和抽象掉了具体名物的动作/行为/状态/性质等等,都是相对稳定的或相对不稳定的现象,因此语法上的主谓结构(中介+状态/性质/动作/行为/数量等)与定中(属性+名物)、述宾(动作+所及)结构等都是不同类的现象,同属短语层级,也即主谓结构没有高于短语的特殊地位。

总之,我们认为,汉语名、动界限模糊,动性成分可以不加标记地自由担任主语(实为“话题”),名性成分可以较自由地出现在谓语(实为“说明”)位置上;或者“英需名、汉可动”“英可名、汉需动”,其实都说明了汉语中名词和动词是抽象语义范畴而非语法范畴的区别,而它们还有更高层一致的抽象语义范畴——“现象”。“现象”在汉语语法层面实现为语法单位层级的短语,在汉语语用层面实现为语用层面的语篇最小单位“逗”。汉语语篇的微观结构分析,就是要以逗为单位,观察各种现象之间的关系——哪些逗关联成线性的话题链,哪些逗之间有非线性的衔接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