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侧面:《民族文学研究》三十年论文选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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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吾尔古典文学中的辩论体裁初探

(维吾尔族)海热提江·乌斯曼 (维吾尔族)巴合提亚 译

维吾尔诗歌创作有悠久的历史,并以形式多样、题材丰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艺术风格。它以传统的维吾尔民族诗歌特征为核心,同时吸收了周围兄弟民族诗歌的优点,即印度、波斯、阿拉伯及汉族诗歌创作中的成功方面,形成了一种绚丽多彩的、近乎完美的诗歌而登上历史舞台。

辩论体,是诗歌艺术中的一种体裁,具有寓言、幽默作品的某些特征,是维吾尔诗歌较为常见的一种表现形式。

虽然那些以辩论体裁创作的诗歌,在维吾尔文学中源远流长,但我们至今还没有找到这类体裁的古代维吾尔语的名称。Mu Nazira(即辩论)一词来源于阿拉伯语,原意是科学、文学、政治、宗教等问题上的争鸣、辩论,包括学术辩论、争执等概念。显而易见,“辩论”一词不仅仅是与诗歌相关联的词汇,不能因为“辩论”一词是由阿拉伯语进入维吾尔语就断定维吾尔诗歌中的辩论体裁也是由阿拉伯传入的。

辩论体裁是维吾尔诗歌中最传统化的、最具民族特征的文学表现形式。麻赫穆德·喀什噶里的巨著《突厥语大词典》中著名的诗歌片段“冬夏争辩”、玉素·哈斯·哈吉甫的《福乐智慧》的多数章节都是以辩论体裁写成的。被学术界认为稍早于上两部著作的《弥勒会见记》同样也是以辩论体裁创作的。

维吾尔诗歌辩论体裁的作品,一般是由代表着不同观点的一个、两个或多个客体对象,把自己或自己的思想观点置于较高地位,居高临下,通过数落对手、丑化对方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除诗歌之外,其他体裁的作品也常运用辩论体裁,如讽刺、幽默作品,喜剧、歌剧等,辩论体裁的作品,或是叙事诗、长诗,其中的人物形象同样是在丰富多彩的情节基础上构成的,它的人物形象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动物、自然事物、水果、饮食、乐器、生产工具等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一切东西。

第一类,以人物形象为基础的辩论体裁的作品。

创造人物形象是文学艺术所具有的最基本的特征。维吾尔族的那些有着辩论特点的作品,有时按事物的原貌,有时则用模仿的方式塑造人物性格。《弥勒会见记》是用古代回鹘语创作的作品,该作品的“哈密版本”是高昌回鹘汗国(850~1250年)的达官贵族曲·塔什依甘都督在汗国初期抄写而成的。作品是写在年仅8岁的弥勒之导师巴达力婆罗门所做的梦中,他与“多闻天王”的谈话过程中,隐约看到“摩伽佗国”(现在的尼泊尔)之巴勒那斯山上沙克亚门(释迦牟尼)成为佛祖之后,因自己已年迈体弱而不能前去,因此派弥勒随同自己的16位徒弟前去。后面则主要描写路途上的景观、会见过程及与此有关的一些情况。国内外研究《弥勒会见记》的专家学者研究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弥勒会见记》是一部舞台剧作品。[1]它由27幕组成。其中每一幕的情节是以具体的人物形象以及这些形象之间的对话构成的。[2]

《福乐智慧》是喀喇汗王朝时出现的一部大型的诗歌体著作。其作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在大量的篇幅中极其熟练地运用了辩论体裁。该书第41章和第46章中象征着美满的修道者觉醒与象征着聪敏的宰相月圆之子贤明之间发生的两次激烈生动的争辩,充满着浓厚的舞台剧特点。诗作通过这些辩论场景的描述,深刻地阐述了作者本人对人民、社会、国家、道德、法律等方面的一系列思想认识,通过许多人物形象的精神状态和活动,为人们勾画出当时充满尖锐矛盾和冲突的社会场景。

在作品的最为关键的部分借用辩论是《福乐智慧》及后来一些作品经常采用的手段。我们可以在伟大诗人纳瓦依的《帕尔哈德与西琳》和阿不都热依木·那扎尔的同名长诗《帕尔哈德与西琳》中霍斯罗与帕尔哈德之间的那些充满尖锐冲突的言谈,以及刀光剑影的辩论中看到辩论体裁的运用。帕尔哈德是秦国太子,他天资聪明、有胆有识,为了得到与美丽而又知书达理的少女西琳幽会的机会而经历了一系列磨难。而霍斯罗则凭侵占亚美尼亚王国的权势,迫使西琳嫁给自己,表现出虚伪和恶劣的本质。

作者塑造的这两个不同性格的人物,无论实际活动还是心理都有天壤之别。帕尔哈德的辩论言辞中充满着崇高的道德情操,从而激发了人们深深的同情之心,而霍斯罗的言谈中则表现出一个自私的独裁者的心理,使人产生强烈的憎恶感。这些作品人物间的辩论不仅成为表现人物性格最为有效的手法,而且这些辩论场景也是该作品最感人的情节。

阿不都热依木·那扎尔的另一部作品《获取解脱的途径》虽然是用散、韵结合的手法写成的,但也是通过木的比尔·胡德宾与木合比尔·鲁仙迪里这两个主人公之间的辩论(问与答)表达了诗人的理想,以及对善与恶、慷慨与吝啬、心胸耿直与品行不端、进取与懈怠、纯洁与污浊等方面的认识。

维吾尔民间口头文学作品中,辩论体裁也广泛被采用。这在民间文学中一般被称为“对唱”。“对唱”活动如同维吾尔族的“麦西莱甫”一样,一个地域的群众聚于一处,如同文艺演出分为男女群体,或一男一女,或男对男、女对女,相互进行一问一答的对唱比赛。在这种活动中对唱双方各自展示自己敏捷、伶俐的语言能力及形象有趣的体态动作,迫使对手陷于困境,达到取胜的目的。“对唱一般均以韵文表达。与此同时,双方所唱的歌谣与比依提(民歌体的双行诗)要求韵脚对称,韵律和谐,内容统一。这种对唱活动在伊犁、哈密、麦盖提等地的维吾尔族群众中至今还在流传。现在,这种活动已被艺术家搬上舞台。它以自身的社会效益和强大的生命力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

第二类,反映自然现象、各种事物以及动物形象的作品。

维吾尔古典文学中与自然现象有关的辩论体裁的作品“冬夏争辩”,以其悠久的历史、妙趣横生的内容及浓郁的民族特色,自古以来就为文学家们青睐。这首10段4句组成的诗作几乎散布于《突厥语大词典》的各个部分。其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辩论的:

夏冬相对,

弓弦紧张。

箭拔弩张,

双方准备射击。(11卷第130页)

在这段诗歌中,夏天与冬天都夸报自己的优点而揭露了对方的缺点。实际上,无论是冬还是夏都有优势与劣势。作者通过冬与夏之间激烈的争辩,形象地道出了世界上根本不存在没有瑕疵的东西,也没有无任何用处的事物的哲理:冬夏之间的争辩实际上是在表现当时的社会风气与人际关系等问题。

公元15世纪至16世纪间的察合台维吾尔语创作的辩论体裁的作品也非常丰富,代表性的作品有《乐器的争辩》《弓与箭的争辩》《酒与麻烟的争辩》等。

《乐器的争辩》是出自艾合米迪之手,作者生活的时间约在公元15世纪。这部作品由17个章节组成。韵律近似于民间歌谣的韵律,诗人在这部长诗作品中让古代维吾尔族乐器中最具代表性的几类乐器之间展开辩论。这个争辩是由自命不凡的弹布尔引起的。好说妄言、好惹是生非、好听谗言的弹布尔作为辩论一方,其他乐器为另一方。由于弹布尔言辞尖刻引起了其他乐器们的愤怒,在辩论达到高潮不分上下之时,被争吵闹醒了的乐器祖师在了解了争吵的原因后,耐心开导弹布尔,告诉它:没有其他乐器的合作,它是无法弹奏出优美的乐曲的,只有齐心协力才能有所作为。弹布尔听了劝告,对自己骄傲自满、目中无人的行为感到懊悔,并向所有乐器表示歉意。从此,乐器之间出现了团结合作、和睦相处的新气象。

这部作品无论是思想性,还是艺术性都可称为绝世之作。可以说,作品所塑造的形象新颖、立意鲜明,尤其是把乐器作为象征意义的形象这一点,是艾合米迪的艺术创新。诗人通过这些拟人化的形象之间的关系对当时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目中无人的弊病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鞭挞,并以形象的言语强调社会需要平等团结,只有齐心协力社会才能发展的道理。艾合米迪在此作品中的另一重要贡献就是他将库姆孜琴、冬不拉、尤吐干等古老乐器用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把它们形象地展示于后人眼前。

《酒与麻烟的争辩》是14世纪后期、15世纪前叶生活的诗人玉素甫·阿米尔的作品。这部作品具有散、韵相间的特点。其中一部分诗句用波斯语写成,其余部分均用察合台维吾尔语创作。作品中的麻烟是身着绿衣的厌世主义苏菲、苦行僧的形象;而酒则是身穿红袍的将士的形象。二者在吹捧自己的优点、奚落对方的弱点的过程中,依照了《古兰经》及东方著名穆斯林思想家的先进的宗教观点。在作品的最后部分,酒说:“……我们的外形虽然不同,但我们的内部因素基本上一样。我的神奇之处是叫人脸红,而你却使人脸蜡黄。”麻烟听了酒的一番话,非常高兴,同时祈祷安拉,给他们赐予天堂。

《弓与箭的争辩》是一部约15世纪生活于河中地的诗人亚克尼的作品。著名诗人纳瓦依曾在《艺坛荟萃》中对亚克尼作过评价。亚克尼的这部长诗主要是用富于辩论的察合台维吾尔语创作的,但因当时文坛习惯其中也夹杂有一小部分波斯文的诗词。

作者在作品中安排了身体弯曲、形似老人的弓与形体优美、敏捷的箭之间展开的辩论。通过箭的言谈揭露当时的统治阶级给广大群众带来的沉重压迫,指出了弓与箭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箭最终是要战胜弓,推翻它的统治地位的。在作品最后,作者是这样结束这一争辩的:“这个争辩所要达到的目的如此,即在这个时代,在那些玩世不恭、自以为是的独裁者周围需要卑躬屈膝,而行为端正、耿直的人则会有亚克尼背井离乡的命运。”这一段叙述充分体现了亚克尼是一位具有优秀品质、富有人民性的诗人。他对当时社会的不公正进行大胆揭露,对独断贪婪的统治阶级给予讽刺。对那些被压迫的劳动人民则寄予了深深的同情。

以动物形象为辩论体裁的作品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纳瓦依的《鸟语》、玉素卜和由尼的《鸟语》、赛布里的《文集》、黑斯来提的《猫与老鼠的争辩》以及《马与骆驼的争辩》等一系列作品。

纳瓦依于1498年至1499年间创作的长诗《鸟语》的开始部分就以辩论的方式大声疾呼,并以此点出了作品的主要思想(散文体释义):

一天,在花园、大海、荒漠中生活的鸟雀集中到一个地方进行谈判。因为鸟雀并没有按自己的能力而生在适当的位置上,所以,它们之间产生分歧,就自己的座次高低而据理力争。由于各类鸟雀都认为自家本领大、聪明过人,所以争吵持续不断,非常有必要造出一个能给它们做首领的一只鸟,就在这种情况下,聪明的戴胜鸟自告奋勇,起身安排了聚会的座次,并对如此的安排做了合乎情理的解释。

伊布拉音·本·玉素卜和由尼于1774年至1775年间写的《鸟语》以及喀什噶尔诗人伊米尔·玉赛音·赛布里在1842年至1843年创作的《文集》均以纳瓦依的《鸟语》为蓝本创作。作品的主要思想观点基本上是一致的。作品的形式和风格方面也没有太大的区别。

黑斯来提是19世纪的诗人,他的代表作《猫与老鼠的争辩》虽然主要叙述猫与老鼠之间身体方面的争斗,其辩论的成分不十分多,但从社会上象征着弱小与强大的两个形象的性格中足以看出那时充满尖锐斗争和矛盾的不平等、不公正的社会政治问题。

《马与骆驼的争辩》[3]是一部属于民间文学范畴的小型长诗。由于时间的流逝,其作者被遗忘了,该作品主要叙述了马与骆驼的一系列辩论。

第三类,以食物、水果名称为形象的辩论体裁的作品。

属于这一类的作品虽然在创作时间上要比以上谈到的作品晚得多,但它却拥有形象丰富、影响较深的特点。麦合宗的《哈密瓜的争辩》、毛拉尼亚孜的《水果的争辩》《饭食的争辩》、艾合买提沙·喀喇卡西的《水果的争辩》、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的《水果的争辩》《西克尔斯坦》《沙塘之园》《餐桌上的争辩》等作品均属此列。

斯玛义·麦合宗是18世纪和田一带的著名诗人,他在自己的《麦合宗诗集》一书的结尾部分收入了一部长诗作品。后代学者根据该书中这部长诗的内容将其定名为《甜瓜(哈密瓜)的争辩》,该诗共塑造了19种甜瓜的形象。这些甜瓜形象先因自以为是的思想的困扰,相互嘲弄,闹得矛盾重重。后来,一位叫“阿西米”的甜瓜登上王位,做了群瓜之首。其他甜瓜在“阿西米”合理的分派下均得到相应的官职。从此,这些甜瓜间的争议得到平息,并携手走上了团结奋进的光明大道。

生活于19世纪的诗人毛拉尼亚孜,在自己的《尼亚孜诗集》中收入了两部长诗,其中题为《水果的争辩》的长诗成了以后的艾合买提沙·喀喇卡西(1750~1828)与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1862~1924)二人的同名长诗作品的主要资料来源。毛拉尼亚孜与艾合买提沙·喀喇卡西二人的作品中提及9种水果,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扩充到17种之多,其中包括新获丰富水果资源的代表:杏子、苹果、桃子、石榴、核桃、红枣、香梨、樱桃、木瓜、哈密瓜、葡萄等水果间出现的激烈的争论。这些水果都以己为优,大加标榜,相互挑刺,矛盾达到白热化的程度。最终,蜜枣被推选为万果之首时,争辩才告结束。这些长诗中的形象总是一种任性的、自以为是、蛮横无理的形象。如果不出现一个权威人物,矛盾冲突就不可能平息。这一点足以使人想到作者在安排水果们团结起来的时候,借助了阿拉伯半岛上形成的伊斯兰教力量。众所周知,新疆不出产蜜枣。新中国成立以前,新疆一带的穆斯林群众赴麦加朝圣归来时,总要带回当地特产分给来看望自己的亲朋,蜜枣就是其中的一种。在此,诗人巧妙地利用人们对蜜枣的珍爱心理,通过把蜜枣选作水果之王,达到水果间团结一致的目的。

《西克尔斯坦》是一部流传民间的长诗作品。该作与以上提到的几部《水果的争辩》是一脉相承的作品。不过,《西克尔斯坦》与它们有两点不同。其一,选做皇帝的并不是蜜枣,而是皮亚孜(洋葱)。它借助于自己特有的香味,以充满诗意的语言劝告伙伴,以达到最终团结的目的。其二,除水果之外,葫芦、胡萝卜、蔓青、皮亚孜等蔬菜,小麦、玉米、小米、大麦、胡麻、大米等农作物也被安排在争辩中,使作品内容更为广泛,论理性更强。

毛拉尼亚孜的另一部长诗《饭食的争辩》借助于维吾尔民族中丰富多彩的食物种类,有趣地反映了这些食物在人们饮食中的地位和作用。

《餐桌上的争辩》是一个散文体的笑话,叙述了一个大场面上铺开的餐桌上食物、水果及饮食器具间的争论。作品以餐桌上的食物被人吃进肚里后,争论各方才得以安心休息而结尾。

第四类,以技艺、行业的形象为辩论主体的作品。

维吾尔族自古以来以精巧的手工技艺闻名于世。文学家们对这些手工艺的社会意义有极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因此,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了手工艺和行业的丰富的艺术形象。喀什噶尔诗人吐尔迪西阿訇·艾里比等所做出的努力及成就是十分突出的。

艾里比在1941年创作的《艾里比之书》(人们根据该作内容,又称该书《行业的争辩》)就是一部长诗,它包括36个题目、58个问答。作品通过普遍流行于当时维吾尔社会的30多种行业及工艺间的争辩,形象地反映了手工艺人与行业的关系,以及手工艺人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热爱。艾里比巧妙地把宇宙的形成、各种行业的出现、等级的产生与神的力量交织起来,对人类的劳动观、自食其力的崇高品质给予了高度评价。使我们认识到诗人极力要摆脱宗教迷信观念的唯物主义思想。

第五类,以语言为形象的作品。

伟大诗人纳瓦依的《两种语言的争辩》创作于1499年。该作也是一部辩论体裁的作品,但它与以上介绍的一系列作品有一个明显区别:这部作品的辩论主体不是人物,而是当时官方与民间所使用的突厥语与波斯语。通过一系列辩论,作者客观地指出了这两种语言的长处,同时也指出了它们的各种缺陷。在作品结尾部分,作者强调用大多数人藐视的突厥语同样可以创作出高质量的诗作及学术著作。这部作品以其独特的见解而享有很高的声誉。

第六类,以天堂、地狱为形象的作品。

在维吾尔-突厥文学史上,出现了以诗来表现塔萨沃夫思想观点的著名诗人艾哈迈德·亚萨维(1005~1116)。在其《警言集》中有一段“论天堂与地狱之间争辩”为始的格则里诗26行。这段描写记叙了天堂与地狱间的一场尖锐的争辩。虽然争辩的题目是用伊斯兰教哲学观点来叙述天堂、地狱及其关系,但如果揭开论述的宗教外衣,综观其质,我们就可以找出诗人的真正目的之所在。诗人通过地狱的语言,说明了那些欺压民众的暴君、奸臣及贪婪的执政官均应在地狱里生活,而那些善良的人们,学者、先知都将在天堂幸福地度过一生。在这段争辩中,虽然地狱形似威武高大,语言尖刻有力,但聪明、和善的天堂最终还是取得胜利。可以看出,这段争辩说明诗人对暴君、恶势力及黑暗统治的无比憎恨和无情鞭挞,而对那些善良忠厚的劳苦大众及为人民谋福利的忠臣、学者们所表示的赞誉,充分体现了作者先进的政治思想观点。

这些作品产生的年代正是封建社会腐败急剧发展的时期。此时,社会道德败坏、法律秩序松散、反动势力蛮横,下层贫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如果说艾合米迪·亚克尼、玉素甫·艾米迪等人生活在政治腐败、社会矛盾日益尖锐的帖木儿王国时期,那么,麦合宗、毛拉尼亚孜、艾合买提沙、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则生活在清政府的压迫之下,此时,地方政府、军队及宗教势力的统治,也日趋残酷。所以,他们的作品中表现的思想、塑造的形象、得出的结论等方面均没有什么区别。

如果说亚克尼的《弓与箭的争辩》是用一支讽刺之矛直指帖木儿时期封建君王之间争权夺利而进行的血腥战争带给劳动人民的深重灾难,那么,麦合宗、毛拉尼亚孜、艾合买提沙、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等人则是为避免清朝封建统治者、伯克、地主、和卓阶层和僧侣势力之间的争斗给人民带来巨大痛苦而用作品进行了斗争,表现了对建立一个理想的封建王国的强烈愿望。

因为这些文学家的生活时代正是贴木儿及清政府统治时期,直接通过描写现实而揭露社会黑暗,在当时的政治条件下是难以想象的。所以,以具有象征意义的事物来反映自己关心的社会现实问题,表达自己向往的理想境界便成为当时文学创作的中心。诗人们通过塑造一系列具有象征意义的形象,使它们展开激烈争论,最终达到反映生活的目的。如果把为避免社会政治弊病给人民带来灾难而做出的努力视作诗人的勇气,那么,通过独特的艺术形象真实地反映生活则可算是这些长诗高度的艺术性所在。

这些长诗所使用的创作语言,均是生动活泼的群众语言。如不算阿布都哈德尔大毛拉的格则里诗体(民歌体中的一种)《水果的争辩》外,其余的都是由歌谣、双行诗的形式创作的。这些作品语句意义清晰,艺术手法多样,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另外,这些长诗基本上没有使用阿拉伯语、波斯语,而是用纯维吾尔语创作的作品。水果、生产工具、手工艺、技术、农作物等形象的叙述,在维吾尔民俗文化学习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总之,辩论体裁的作品是维吾尔文学中的一朵色彩绚丽的花朵,它在近千年来以其浓郁的芬芳,吸引了大批文学爱好者。它们创造的丰富形象,生动、细致而又深刻地表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其象征与现实主义创作方法的协调运用,都是我们当今文学创作的典范。


[1] 〔德〕A.V.Gabain:《高昌回鹘王国》,《新疆大学学报》1980年第2期。

[2] I.玉素甫、A.霍加、D.阚白尔研究整理《回鹘文〈弥勒会见记〉》,新疆人民出版社,1988。

[3] 《美拉斯》198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