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加入奋斗者团队
奋斗者,就是有自己奋斗目标和理想的人,这样的人会不断地努力工作,持续地向着目标接近。具体地说,奋斗者有能力、有意愿、有业绩、有贡献,在企业中是价值的持续创造者。由于有使命感,就能保持一种艰苦奋斗的精神。奋斗者勇于自我批评,不断接受挑战,由此实现自我超越。奋斗者还有强烈的团队意识,与奋斗伙伴共享价值观,在良好的团队合作中推动群体奋斗。总而言之,奋斗者付出多、愿意做贡献,给自己提出富于挑战性的绩效目标,坚持不懈地为目标进行卓越的奋斗。
当然,成为奋斗者肯定是需要付出一些代价的,这就要求奋斗者的申请,必须出于个人的自愿。实际上,这份协议本身就特别强调自愿的原则,在上述短短的协议文本中,“自愿”二字就出现了四次之多。在2010年8月下旬,华为公司发给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一份电子邮件中,也强调自愿原则:“公司倡导以奋斗者为本的文化,为使每位员工都有机会申请成为奋斗者,请您与部门员工沟通奋斗者申请的背景与意义,以及具体申请方式。在他们自愿的情况下,可填写奋斗者申请,并提交反馈。”
如果不是出于自愿,就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奋斗者,对于任何公司都是如此。任何一个人的人生奋斗,也都是出于自愿,这些自愿的人生奋斗才能给生活带来光彩。
每一位真正的奋斗者,都是出于自愿的奋斗者,华为公司相当清楚此中的道理。因此,华为专门为奋斗者建构了一整套绩效考核制度,由此可以将真正的奋斗者甄别出来。当然,好的制度并不能确保具有百分之百的准确性,就如任正非曾经说过的,没有绝对的公正与公平,只有相对意义和总体上的公平与公正。但一个人究竟是不是真正的奋斗者,会在以后的奋斗历程中得到验证。无论如何,自愿总是奋斗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就能产生奋斗的结果。由结果又能看到一名员工自愿的、真正的奋斗者精神。
当华为员工签署“奋斗者协议”时,就是在表达自愿的精神。华为新员工转正之后,都需面对是否申报奋斗者这一选择。如决定申报,那就要自愿与华为签署“奋斗者协议”,被公司认定为奋斗者,公司也会在未来给员工赋能,不断培育员工的奋斗者精神。这是一个初步的甄选,如不签“奋斗者协议”,这样的员工仍然可以拿到工资,也可能得到公司的任用和涨薪,还能因业绩好而获得按华为绩效政策发出的绩效奖金。不过,不签协议者将没有华为股权。这也是出于自愿的选择。在华为公司,股权只分配给奋斗者,而不签署“奋斗者协议”,将没有华为虚拟股票的分红权。可见,华为奋斗者的自愿态度是实实在在地与自身的利益相挂钩。而且,只要员工有这一志愿去签署协议,即使奋斗者精神还不充分,也能得到公司的培养,成为一名真正的奋斗者。
华为的绩效考核制度,能在相对和总体的层次上保持公平和公正,根据不同的奋斗者级别层次评定奋斗者,这也促使员工自愿加入到奋斗者队列中。这一套绩效薪酬制度,首先保证了工作目标的明确、成效标准的可操作性,这就夯实了自愿成为奋斗者的基础。而华为的差额评估体系,也大体保证了最有奋斗者精神的人,能够得到高级别的评价和酬劳,以公平、公正催生自愿的奋斗者精神。这也表明,华为的奋斗者大体上都是自愿的,只是可能在自愿的程度上有一些差别。如果不是出于自愿,以后必然会跌落下来。
企业也要有意识地稳定奋斗者队伍,这就需要培育员工自愿加入奋斗者队伍的决心和态度。要做好这一工作,企业管理层对下属的传、帮、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华为公司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其管理人员的几种做法值得学习:
(1)管理人员重视辅导和指导下属的工作。在这一工作中借助于完善的制度体系,能清楚表达自己对下属的期望,并在管理下属时有较强的数据或量化管理意识。
(2)绩效评估即是管理。管理者花许多时间进行人员评价或评估,又结合评价工作进行管理,以评价促进管理。对于评估出来不同级别的奋斗者,都有一个激励、培养措施,还要从中选择干部。华为的管理层相当重视上述这些方面的工作。
(3)华为有相对完备的薪酬和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具有量化或数据化的特点,为管理人员公平、公正地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这又加强了员工自觉、自愿的奋斗者精神。
自愿的奋斗者精神,既是华为这样奋斗型企业的核心价值之所在,也有其深厚的社会文化基础。因此,有许多人自愿签署华为“奋斗者协议”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正是因为这种自愿精神的存在,许多人离开华为公司以后,都会产生某种感触:还是华为能让想干事的人干得舒畅,还是华为能让干成了事情的人感到快活。
中华文化的“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精神,数千年来造就了无数中国人自强不息和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表现在当代企业中,就是一种奋斗者精神,华为公司的奋斗者团队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实际上,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经济的又一次崛起、亚洲四小龙的出现,都与这一传统精神有关。这一精神也使中国经济在近几十年得到快速发展。
自愿的奋斗者作为真正的奋斗者,实际上就是具有雷锋精神的人,对于这样的人,华为公司当然不会亏待,而是给予相应的高回报。任正非说:“在核心价值观中写进决不让雷锋吃亏,奉献者定当得到合理的回报,这在有些人看来,不免感觉刺眼。华为无意与当今的世风论短长,华为也不宣传让大家都去做雷锋、焦裕禄,但对奉献者,公司一定给予合理回报,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为公司做出贡献。这既是核心价值观,也是公司的基本价值分配政策。”(任正非《走出混池》,1998)“决不让雷锋吃亏”也就成为华为公司核心价值观和薪酬制度的一部分。自愿的奋斗者还是一名贡献者,对于这样的贡献者,华为公司当然会在回报上给予倾斜。任正非说:“我们的待遇体系强调贡献,以及以实现持续贡献的能力来评定薪酬、奖励。有领袖能力、能团结团队的人,是可以多给予一些工作机会,只有他们在新的机会上做出贡献,才考虑晋升或奖励。不能考虑此人有潜力时,就放宽他的薪酬。茶壶里的饺子,我们是不承认的。”(任正非《关于人力资源管理变革的指导意见》,2005)
当然,自愿是奋斗者精神的基础,每一位真正的奋斗者都是自愿的。即便如此,华为公司还是时时刻刻都注意培养奋斗者团队的自觉、自愿精神,包括从物质和精神方面予以激励和赋能,使这种自愿的精神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