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x2+y2=z2的求解
引理1不定方程(1)的本原解x,y,z必满足条件:
(x,y)=(y,z)=(z,x)=1,(4)
2|/x+y.(5)
证若x,y不既约,则有素数p|x,p|y,由(1)知p|z2.由此及第一章5定理1知p|z.但这和(x,y,z)=1矛盾.同理证(y,z)=1,(z,x)=1.由(x,y)=1知,x,y不能同为偶数.x,y也不能同为奇数.因为若同为奇数,则可推出4|/x2+y2及z为偶数.而由(1)知
4|z2=x2+y2,
矛盾.所以x,y必为一奇一偶,即式(5)成立.
定理2不定方程(1)的y为偶数的全体本原解由以下公式给出:
x=r2-s2,y=2rs,z=r2+s2,(6)
其中r,s为满足以下条件的任意整数:
r>s>0,(s,r)=1,2|/r+s.(7)
证先证由式(6),(7)给出的x,y,z一定是(1)的本原解且2|y.容易验证:对任意的r,s(不一定满足(7)),由式(6)给出的x,y,z一定是(1)的解且2|y.由r>s>0知,这是正解.由式(6)知
(x,z)|2r2,(x,z)|2s2.
由此从第一章4定理2和定理3推出
(x,z)|(2r2,2s2)=2(r2,s2).
由条件(s,r)=1及第一章4定理5推出(r2,s2)=1,因而
(x,z)|2.
由条件2|/r+s知2|/x,所以必有(x,z)=1.这就证明了所要的结论.
下面来证:方程(1)的每一组本原解x,y,z,2|y,一定可以表为式(6)的形式,且r,s满足式(7).由引理1知2|/x+y,由此及2|y推出2|/x,2|/z,因而有
这里r,s是两个正整数,r>s且(r,s)=1.从上式及式(8)立即推出式(6)成立.进而由2|/x知2|/r+s.这就证明了所要的结论.定理证毕.
从定理2及一开始的讨论就可以得到(1)的全部解:显然解由式(2)给出,非显然解是
x=±k(r2-s2),y=±2ksr,z=±k(r2+s2)(9)
及
x=±2ksr,y=±k(r2-s2),z=±k(r2+s2),(10)
其中r,s满足式(7),k是任意正整数,正负号任意选取.显见,全取正号及k=1,就给出了全部本原解.
我们知道,一个直角三角形斜边长度的平方等于两直角边的长度平方之和.这就是著名的商高定理(注:亦称为Pythagoras定理.).这样,求不定方程(1)的正整数解的几何意义就是要求边长为整数的直角三角形,这种三角形称为商高三角形(注:亦称为Pythagoras三角形.).当商高三角形的三边长为既约(即相应于(1)的本原解)时,称为本原商高三角形.定理2也就是求出了所有的本原商高三角形.
我们还可以从另一角度来看不定方程(1)的几何意义.方程(1)的解x,y,z,当z=0时,必有x=y=0.我们约定只考虑(1)的z≠0的解.设
ξ=x/z,η=y/z.
这样,方程(1)就变为
ξ2+η2=1.(11)
不定方程(1)的求解问题(注意z≠0)就等价于求方程(11)的有理数解ξ,η.在直角坐标平面上,方程(11)表示单位圆周(这是二次曲线),因此,求方程(11)的有理数解就是求单位圆周上坐标均为有理数的点,即有理点.由前面的讨论立即得到
定理3单位圆周上的整点是
{±1,0},{0,±1};
不是整点的有理点是
其中r,s满足式(7),正负号任意选取.
定理3还可以直接用几何方法来证明.下面来给出这样的证明.在图1中,容易证明,单位圆周上的点P{ξ0,η0}是有理点的充分必要条件是连接点A{-1,0}和P的直线AP的斜率m为有理数.必要性是显然的.下面来证充分性.设θ是直线AP和ξ轴的夹角(逆时针方向为正向),斜率m=tanθ.这时有-π/2<θ≤π/2,斜率m与角θ一一对应.当θ=π/2时,点P与A重合,直线PA与圆相切.显见,当θ=0,±π/4,及π/2时,点P就相应于单位圆周上的四个整点:{1,0},{0,1},{0,-1}及{-1,0}.我们来讨论0<θ<π/4的情形.因为斜率是有理数,所以这时可设tanθ=v/u,u,v是正整数,u>v≥1,(u,v)=1.这时,直线AP的方程是
图1
由于点P(ξ0,η0)既在直线AP上又在单位圆周上,从以上两式可得
当2|/u+v时,取r=u,s=v,上式就是式(12)中的第一式(均取+号)所给出的解.当u,v均为奇数时,可取
r=(u+v)/2,s=(u-v)/2,
得到(为什么)
这就是式(12)中的第二式(均取+号)所给出的解.这就证明了当0<θ<π/4时的充分性.其他情形的充分性证明留给读者.不难看出,从定理3也可推出定理2(留给读者).
定理2和定理3表明:某些不定方程的讨论与相应的代数曲线(这里是圆周)上的有理点的讨论是一致的,后者是近代数论中的重要分支——算术几何研究的内容.
例1求出r≤7时,由式(6)和(7)给出的全部本原解.
表1就给出了全部要求的本原解.
例2求z=65的不定方程(1)的全部解.
解显然解是x=±65,y=0;x=0,y=±65.为求非显然解,由式(9)和(10)知,先要把65表示为
65=k(r2+s2),
其中r,s满足式(7),k|65,0<k<65.k可取1,5,13.当k=1时,
65=82+12=72+42,
即r=8,s=1;r=7,s=4,相应的解为
x=±63,y=±16;x=±33,y=±56
及
x=±16,y=±63;x=±56,y=±33.
当k=5时,
65=5·13=5(32+22),
即r=3,s=2,相应的解为
x=±25,y=±60及x=±60,y=±25.
当k=13时.
65=13·5=13(22+12),
当r=2,s=1,相应的解为
x=±39,y=±52及x=±52,y=±39.
这就求出了全部解.本原解仅有
63,16,65;33,56,65
及
16,63,65;56,33,65.
例3设x,y,z是(1)的解.证明:(i)3|x,3|y至少有一个成立;(ii)5|x,5|y,5|z至少有一个成立.
证只要对x,y,z是本原解来证明(为什么),不妨设解由式(6)给出.若3|/y则3|/r,3|/s.因此必有
r=3k±1,s=3h±1.
不论何种情形均有3|x=r2-s2.这就证明了(i).若5|/y,则5|/r,5|/s.因此必有
r=5k±1,5k±2,s=5h±1,5h±2.
当r=5k±1,s=5h±1或r=5k±2,s=5h±2时,必有
5|x=r2-s2;
当r=5k±1,s=5h±2或r=5k±2,s=5h±1时,必有
5|z=r2+s2.
由例1的表1可看出各种情形都能出现.此外,总有4|x或4|y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