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性别与妇女权利(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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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为“妇女问题”正名——社会性别视角的介入

当下,中国妇女界越来越不愿意用“妇女问题”一词概括妇女群体参与社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挑战。不是妇女界厌倦了这种说法,想换一个更为时尚的词,而是因为审视“妇女问题”时社会性别视角的注入。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妇女的发展机会增加,自主性增强,自身素质明显提高,在参政、就业、教育、健康、婚姻家庭等相关领域,妇女的参与程度和权益保障进步显著。2005年8月,北京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周年前夕,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状况》白皮书。书中列举10年来中国妇女发展的诸多成就。[33]

(1)十年来,妇女就业数量和比例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04年底,全国城乡女性就业人数为3.37亿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44.8%;全国城镇单位女性就业人员为4227万人,占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总数的38.1%。

(2)在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方面,女性参与地方人民代表选举的比例达到73.4%。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的比例一直保持在20%以上。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0.2%;女常委占全国人大常委总数的13.2%,比上届增长0.5个百分点。

(3)在妇女受教育权方面,政府致力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的性别差距,不断改善女童的受教育环境。2004年,男女童入学率分别为98.97%和98.93%,男女差距由1995年的0.7个百分点下降到0.04个百分点。2004年,全国城镇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8.2%,比1995年下降5.7个百分点;农村地区15岁及以上女性文盲率为16.9%,比1995年下降10.5个百分点。

(4)在妇女健康方面,孕产妇死亡率由1995年的61.9/10万下降到2004年的48.3/10万。2003年,中国妇女的平均预期寿命为74岁……

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快速发展给妇女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对两性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公平竞争带来了挑战,加之历史文化中残存的男女不平等的陈规陋习尚未完全消除,中国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事业出现了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例如: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和经济资源跨国流动的趋势下,职业的性别隔离突出,许多妇女从事着低收入、低附加值、低技术水平的职业;在加快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在部分地区、行业和群体中尖锐起来,两性发展的不平衡问题显现;婚姻家庭领域中存在的针对妇女的暴力现象,严重损害妇女儿童权益;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这些都成为中国推动妇女发展,实现两性平等的障碍。诸多社会现实表明:经济的发展与妇女地位提高并不是一个正相关的关系,经济发展是妇女发展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两性社会发展的不平衡还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受到两性权利实现过程中的社会文化机制的影响。

从法学角度看,上述问题存在的实质是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法定权利的享有与实现程度的问题。以社会性别为视角审视这些问题,它们不再单纯是“妇女问题”,而是两性在参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社会性别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