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儿童语言发展障碍的定义
对儿童语言发展障碍的界定有多种,相对简单的定义比如Leonard(1982:177):“无论什么时候,当语言能力低于年龄和功能水平之间的预期时,儿童就有了语言损伤。”Fey(1986:3)的定义是“在儿童语言的形式、内容或使用的发展水平上明显的缺陷”。这些定义的基础宽泛,因为没有特别提到导致语言损伤或语言缺陷的原因,可以认为它们考虑到了具有不同发生学历史的儿童都可能成为语言发展障碍的对象,但这种宽泛既是其优点,同时也是其缺点,因为它们未明确指出语言障碍可能的表现,也未指出判断损伤或所谓“明显缺陷”的明确标准是什么,仅仅笼统提及年龄和功能水平之间不对应。
认识导致语言发展障碍的原因,对于区分语言发展障碍与发展性语言障碍这两个概念至关重要。语言是人类最复杂的智能活动之一,正常的语言发展需要感觉、知觉、注意、认知、运动等各项功能的整合。当其中一项或几项功能未能发展正常时,语言发展就可能受影响。因此,全面的智力落后、听力损伤、自闭症、瘫痪或声带器官残疾(比如腭裂)、情感扰乱、症状明显的神经官能障碍(比如seizuredisorder或脑损伤)都是通常会导致儿童不能在预期或接近预期的年龄水平上发展语言的因素。因为这些外围或核心损伤的一个或多个因素出现而起的语言障碍,被认为是更广泛障碍所导致的症状,其自身并不是原初的障碍。正如前文所提到的,有明显听力丧失的儿童通常会遭遇语言缺陷,然而,这类缺陷并不是原发性语言障碍。不管是哪种原因所致,上面所提及的儿童语言发展障碍均次生于其他障碍。但有另一类儿童,其语言发展严重受损,原因却不能归于以上提及的任何一种。这些儿童似乎在所有领域均发育正常,唯有语言除外,换言之,他们的语言障碍是“纯”语言的障碍,与其他障碍没有连带关系。这种纯粹的语言障碍一度被称为发展性语言障碍(Developmental Language Disorder,简称DLD),指的是具有正常非言语智商、无其他神经或精神疾病、无听力损伤的儿童未能具有正常的语言发展的现象。发展性语言障碍的说法后来被特异性语言损伤(Specific Language Impairment,简称SLI)的说法替代,以突出此类人群语言损伤的“特异性”。关于这个人群的发展障碍我们在第四章第五节会详细讨论。所以,语言发展障碍与发展性语言障碍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后者仅是前者的下位分类之一。因为语言发展障碍的致因很多,往往由其他病症引发,所以关注这个领域的有病理学、临床医学甚至遗传学;又因为语言障碍会进一步导致学习障碍,所以心理学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尤其是特殊教育工作者,也对这个领域关注较多。此类研究往往包含在病理语言学、临床语言学之下。
要给儿童语言发展障碍下一个全面而精确的定义确实很难,综合美国听语协会对语言障碍的定义以及不同研究者对儿童语言障碍的定义,可对儿童语言发展障碍界定如下:儿童学习母语过程中,在语言的形式、内容和(或)功能上面临困难,出现产出和(或)理解上的迟缓或异常。从概念上分析,迟缓和异常是不相同的。迟缓一词暗示这些儿童在语言各个方面均有成长,最终将达到正常水平,问题只出在发展的速度上;异常则指偏离正常轨道,在性质上与典型的习得有所不同,且无预期最终发展结果之意。
如果语言产出和理解的模式类似于年幼的典型发展儿童,那么这一类的证据通常都指向迟缓的解释。比如,很多研究认为智障儿童的语言发展最好描述为“迟缓”而非“异常”,Barrett和Diniz(1989)在一篇很长的综述后得出结论,对于智障儿童和非智障儿童而言,他们在智龄(mental age)相似时开始发展早期词汇,但智障儿童不久就开始落后,表现出词汇学习的低速率。对智障儿童下的亚类唐氏综合征儿童的研究也支持迟缓观,唐氏儿童在使用第一个词和词汇增长的年龄上存在很大可变性,与一些儿童1岁左右开始使用语言对比,3岁时唐氏儿童平均落后于实际年龄匹配的典型发展儿童20个月,4岁时落后会超过2年(Berglund,Eriksson & Johansson,2001)。唐氏儿童通常也表现出句法发展迟缓,且这种迟缓超过他们词汇习得的迟缓,较之与其具有相似平均话语长度(Mean Length of Utterance,简称MLU)(“平均话语长度”的概念将在本书中多次出现,其中的“话语”译自utterance一词,但此译法容易引起误解,因为语言学里的“话语”对应于discourse,因此本书在单独指utterance的概念时,用“话句”一词,因“平均话语长度”的说法已被学界广为接受,故不再对它进行更改。)情况的典型发展儿童,他们特别倾向于遗漏功能词和动词(Chapman & Tunmer,1995;Chapman,2000)。
如果语言的产出和理解表现出独特的、典型发展儿童语言习得阶段所没有的形式,就可以视为发展异常。自闭症儿童在言语表达上就存在很多特异性障碍,文献中广泛提及的有回声式话语、代词逆转、刻板性话语、隐喻性话语、奇异性话语的使用,而这些行为在典型发展儿童中极为罕见。
(2)TC:这个呢?是什么?他在干吗?
WJ:干吗?
TC:他在干什么?
WJ:干什么。(姜欧,2009)
例(2)中WJ是一个12岁的自闭症男孩,他在两个话轮中均发生了即时性回声式择尾重复,即在对方提问结束后简单地重复句尾词语进行了回应。被试似乎完全不清楚问句的功能,对自己应在会话中做出什么贡献缺乏认识。这种回声式话语中,有时候被重复的部分甚至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结构单位和意义单位。
(3)TC:哦,那你喜欢上什么课?
HM:弟弟在写字。
TC:那你下课了,一般做什么?
HM:(无回应)
TC:不知道啊,哦,那你几点放学?
HM:(无回应)
TC:放学谁来接你?
HM:自己回家。弟弟在写字。
TC:很厉害哦,放学回家后做什么?
HM:弟弟在写、写字。
……
TC:嗯,很好。那你是和谁一起吃晚饭啊?
HM:嗯,和爸爸妈妈。弟弟在写字。
……
TC:哦,那你房间是什么颜色的,你看?
HM:房间是(停顿约3秒)白色的。弟弟在写、写字。(潘燕华,2011)
HM也是一个12岁的自闭症男孩,在例(3)所呈现的对话中,HM的合作性总体还不错,但会话片段中多次说出“弟弟在写字”这个句子,这句话的内容明显游离于话题之外,难以与上下文建立关联,这种说话方式具有自闭症人群的特异性特征,“弟弟在写字”就是自闭症人群所特有的刻板性话语。
同一个人群在语言不同层面的习得上可能会表现出迟缓或异常的不同。早期很多研究考察了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言语中音段和音节的语音实现,一致的结论是: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总体上和更年幼的典型发展儿童语法中发现的表现接近一致,比如音节和音段的简化和同化,正如辅音丛删减所反映的那样;末尾的辅音删除;一个塞音替代另一个塞音或是塞音替代擦音等。这些研究普遍关心音段或音段联系的语音特异化,结果则表明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尚存的语音加工是正常的,并暗示,很多情况下个体词项的底层语音表征也是正常的(Tallal,1988)。与认为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语音习得是迟缓的观点不同,另一些早期关注这个人群形态习得的研究认为他们在形态句法上存在异常。这些研究涉及特定语素的习得、语素习得的顺序、特定语素的出现和由话语长度测量定义的“语法阶段”之间的关系。在考察了一些事先定义好的屈折语素和自由语法语素习得的顺序(来自相当数量的典型发展儿童的数据),和它们出现的阶段(由平均话语长度决定,或由每个句子所包含词语的平均数量决定)后发现,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看起来以与典型发展儿童接近的速率习得了这些语素,但最早出现的时间,还有伴随相同发展阶段共现掌握的语法点都与典型发展儿童不一样。典型地,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比典型儿童在更早的阶段产出特定语素,但要到更晚的阶段才能掌握它们;他们更倾向于产出更多要求使用语法形态的结构,但之后会在强制性环境下遗漏其中的大部分。这些研究表明,在形态习得和句法“阶段”之间的关系上,特异性语言损伤儿童出现了异常(Tallal,Kavanagh & Truss,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