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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援助型项目的建立
在第三届一次理事会上,中国扶贫基金会提出了筹资扶贫多办实事的工作方针,并确定于1997年起实施“贫困农户自立工程”。在此后的三四年中,中国扶贫基金会采取扶贫到户和开发式扶贫的工作模式,以增强贫困农户自力更生、自我发展的能力为目标,立项实施并完成了一系列规模不等的项目。这些项目主要围绕改善贫困农户的基本生活和生产条件、教育卫生状况,提高贫困农户的综合素质而设立。项目的主要类型有七大类:(1)贫困农户自立工程——西北人畜饮水、西南搬石造地、四川大凉山住房改造三个子项目;(2)乡村教育综合援建与改革项目;(3)乡村教育设施援建项目;(4)乡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5)乡村卫生扶贫项目;(6)新闻扶贫项目;(7)物资救援项目。项目资金总规模10293.742万元。其中:中国扶贫基金会筹集并拨付资金5349.832万元,地方政府配套资金2062.1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881.81万元。有163299人直接受益。
特别是1999年,中国扶贫基金会确定了“通过过硬的项目设计和管理能力,去感动、说服捐赠人,通过良好的项目管理来体现自身价值”的工作方针;确立了“在国内争创一流、与国际接轨”的项目管理目标;研究制定了项目管理办法,加强了项目管理,强化了项目的检查验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项目采取调整、合并、聚焦的措施,突出了工作重点。对以往几年基金会资助过的扶贫项目进行了清理,对于其中难以回收资金,且又难以参与管理的项目,以捐赠的方式交给地方去管理。经过这样的处理,基金会丢掉了过去的包袱,轻装前进,腾出更多的精力集中做项目,集中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