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第三届理事会
一 理事会领导机构
(一)1996年9月9日召开的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确定了新一届的领导机构
第三届理事会领导机构的设置维持上两届的方式,即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副会长和顾问。会长人选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在政府机关中没有担任现职;二是德高望重,在国内外有一定名望;三是热心扶贫事业。因此建议呈请名誉会长由国家副主席荣毅仁担任,名誉副会长呈请上两届的黄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费孝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继续担任;会长呈请杨汝岱同志担任。杨汝岱同志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四川省委书记,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他熟悉农村工作,对解决贫困问题有着丰富的经验。原会长项南多次提出不再担任会长,其身体状况也不允许他再承担繁重的工作。鉴于项南会长在开创民间扶贫事业中做出的贡献和其具有丰富的经验,请其转任首席顾问,继续为中国民间扶贫事业做贡献。副会长人选,原则上未满70岁的上届副会长继续留任,年满70岁的转任顾问。理事会未对理事进行调整,待理事会换届后再充实热心扶贫事业的人士任理事。
上述方案报经国务院扶贫领导小组同意后又报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形成了第三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名单如下。
名誉会长:荣毅仁
名誉副会长:黄华、费孝通
会长:杨汝岱
副会长:杨詠沂(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阎颖、孙文芳
首席顾问:项南
顾问:李人俊、韩哲一、韩培信、李力安、魏玉明、何载
(二)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
本届理事会一项重大的制度性的改变是,改会长(理事长)负责制为秘书长负责制。由秘书长出任法人代表,主要是让年轻人担负更多的更具体的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年轻人的作用。老同志,包括会长、副会长和理事会,确定大政方略,决定重大问题和工作思路,具体工作由懂专业的年轻人去执行,去落实。这样,既有利于发挥老同志的影响和智慧,又有利于发挥年轻同志的作用,形成有人领导,有人掌舵,有人负责,有人落实,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新老结合体制。
根据上述原则,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法人代表)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高鸿宾兼任。
(三)第三届理事会期间领导机构的调整
1997年(7月7日会长会议决定,10月10日经民政部批准登记)增补王郁昭为常务副会长(接替高鸿宾任法人代表),增补郑梦熊为副会长。王郁昭同志是有着丰富地方主政经验的农村问题专家;曾任安徽省省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是第六届、第七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任安徽滁州地委书记时,顶着巨大的政治压力支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实行农业“大包干”,为在全国推开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内容的农村经济改革做出了重要贡献。郑梦熊同志时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常务副主席、党组书记,曾任人民日报社副总编辑。
1998年增补霍英东为名誉副会长,增补甘子玉、高鸿宾为副会长(高仍兼任秘书长)。霍英东是香港中华总商会会长,全国政协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副主席(2006年10月病逝)。甘子玉曾任聂荣臻同志秘书、教育部办公厅负责人、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几位领导人的任职,为第三届理事会充实了领导力量,他们以各自专长及其在各领域中的影响力,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扶贫事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999年2月,杨汝岱会长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精神,向国务院主管领导同志提出不再担任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职务的申请,同时推荐由王郁昭同志接任基金会会长,获得批准。
1999年8月,何道峰同志经王郁昭会长提议,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志的举荐,到中国扶贫基金会任秘书长(法人代表),高鸿宾不再兼任基金会秘书长,也不再担任基金会副会长。
1997年11月10日,中国扶贫基金会第一、第二届理事会会长、第三届理事会首席顾问、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创会领导人项南因心脏病突发在北京逝世。
附件1
项南同志生平
项南同志1918年11月出生在福建省连城县。从小受革命家庭的熏陶和中央苏区环境的影响,11岁就在福建连城文坊苏区任少年先锋队队长。1930年起随做地下工作的父母先后在南京和上海半工半读。1937年抗日战争暴发后参加抗日救亡工作,1941年参加新四军。新中国成立后历任青年团安徽省委书记、安徽大学党委书记、共青团中央宣传部部长、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八机部办公厅副主任、一机部农机局局长、一机部副部长、农机部副部长、中共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等职。
项南同志1987年退居二线以后,仍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职业教育和老区建设事业,直到生命最后。1989年后担任中国扶贫基金会会长、中华职业教育社副理事长、中国老区建设促进会和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顾问、中国扶贫基金会首席顾问等职。他矢志于我国的扶贫事业,经常深入冀、鲁、闽、皖、苏、赣、陕、甘、宁等老少边穷地区调查研究,同当地干部群众商量脱贫致富方案,为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了贡献;由他发起的“发达地区干部支援贫困地区”的倡议,为扶贫工作增添了新的内容;他为贫困地区引进开发项目、开办扶贫开发培训中心和职业学校及培养技术骨干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争取港澳台友好人士的资金和物资扶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了中央的表扬和各省的欢迎。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是项南生前最常引用和最喜欢的诗句。这恰恰是项南一生真实的写照。
基金会执行会长何道峰曾赋诗颂项南:“魂牵热土植根深,拔地擎天绘碧云。风雪雷电寻常事,赤胆终生化繁荫。”
1998年9月,副会长杨詠沂因病在南京逝世。
(四)上级主管、领导机关
在1997年开始的社团清理整顿和重新登记中,根据国家有关社团登记管理的规定,确定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主管单位是农业部,业务归口司局是国务院扶贫办。
二 调整时期的指导思想
(一)宗旨和性质
宗旨:促进中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开发和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发展;为一切关怀、支持和热心于中国扶贫事业的海内外各级政府、组织、团体和个人提供良好服务,接受国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组织和个人提供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援助,增强与国内外民间组织的友好合作。
性质:中国扶贫基金会是对国内外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
(二)章程对领导人、组织机构和职权范围的规定
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章程规定,基金会设名誉会长、名誉副会长、会长、副会长和顾问。领导机构为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理事会的职权是:(1)推选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顾问和常务理事,会长、副会长每届任期四年;(2)制定和修改本基金会章程;(3)听取和审议本基金会工作报告;(4)听取和审议本基金会财务报告;(5)决定本基金会工作方针及任务。
常务理事会决定并处理理事会休会期间的本基金会的重大事项。常务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时,可决定召开临时理事会。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主管部门任免。
秘书长受常务理事会委托,负责基金会的日常事务,执行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对外代表基金会,为基金会法人代表。
(三)工作方针
1.目标是推动社会扶贫
1996年12月6日,中国扶贫基金会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上,杨汝岱会长就扶贫基金会如何履行自己的职能搞好今后的工作谈了几点意见:一是基金会要成为推动社会互助扶贫更有效的组织形式,要坚持以推动社会扶贫为目标,建设好一支推动社会扶贫的队伍,要进一步健全推动社会扶贫的好机制;二是基金会要走出一条推动社会扶贫的好路子,要全面动员、广泛宣传,要壮大基金、选好项目,要牵线搭桥、外引内联;三是基金会要办成推动社会扶贫的好事业,认清形势、发挥优势,开拓前进、多做贡献。杨汝岱的讲话为如何做好基金会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2.重点是募集资金和多办实事
第三届理事会决定,中国扶贫基金会要继续遵循扶贫宗旨,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国家扶贫大业中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把工作重点放在募集资金和为贫困地区多办实事上,为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 ~2000年)》做出贡献。概括说即十六个字:“筹集资金,多办实事,扶贫到户,示范引导。”具体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努力寻求稳定的基金来源。进一步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开拓基金来源的新渠道。同时,借鉴国内外基金会通行的运作方式,建立基金制度,设立永久性扶贫基金,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利用基金增值部分资助扶贫项目。
第二,坚持扶贫到户,为贫困人口脱贫办实事。根据基金实力,扶持的项目以小型和可以直接帮助贫困人口解决温饱的种养业项目为主,不搞一般性的工业发展项目,也不搞贫困人口不能受益的项目。
第三,继续通过外引内联、牵线搭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为贫困地区引进资金、技术、人才。
第四,依据新形势,总结干部交流、人才培训和劳务转移等工作经验,促进东西部地区在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开展经济合作。
3.提出三个扶贫到户重点项目
第三届一次理事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主要工作。
工作思路是,坚持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宗旨,促进中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和各项事业发展,帮助贫困地区农户缓解贫困,脱贫致富。
主要工作是做好三大片扶贫到户项目:一是西北干旱地区饮水项目(打水窖);二是西南石山区搬石造地项目;三是四川大凉山彝族住房改造项目。
4.提出筹资、成本、合作、信誉观念
秘书处提出,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确立四大观念,即筹资观念、成本效益观念、合作观念、信誉观念。
三 调整时期的组织架构
在第二届理事会期间,基金会的机构设置共有两次调整。一次是1996年10月,将原来的7个部室调整为4个,即办公室、联络部、项目部、财务部。第二次调整是1997年10月,成立了由会领导和常务理事主导的筹款、项目、联络等三个委员会;执行机构秘书处设4部1室1中心,即筹款部、项目部、联络部、财务部、办公室、八七扶贫培训中心;明确了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直属的中富达公司的任务和处置原则。
(一)1996年10月的部门设置及人员
1.设三部一室
第三届理事会后,为了提高执行机构的工作效率,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基金会办事机构秘书处将原来的7个部室调整为4个,并要求新设立的4个部室都要围绕募集资金开展工作。这三部一室是:办公室、联络部、项目部、财务部。各部门的职责是:办公室负责行政支持和后勤保障,通过广泛联络,取得信息募集资金;联络部负责通过与海内外联络和策划组织活动募集资金;项目部负责通过兴办扶贫到户项目,争取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支持募集资金;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和基金管理,并通过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优惠政策和管理好基金,使基金保值增值。另有海外部在筹备中,待补充人员后再开展工作。
2.员工人数及来源构成
秘书处共有全职工作人员36人。其中:办公室8人,包括常务副秘书长1人,原副秘书长1人(指第一届理事会任命的副秘书长),主任由倪华担任,副主任由蒲久和担任;联络部11人,主任由乐远章担任,副主任由华克担任;项目部8人,主任由梁大超担任,副主任由杨青海担任;财务部8人(未明确负责人);海外部1人(未明确负责人)。
在全体员工中,属调入的事业编制干部身份的员工有12人,返聘干部有9人,属社会招聘的有15人。
(二)1997年10月起的部门设置及人员
1997年10月16日,杨汝岱会长主持召开第六次会长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务理事的分工和秘书处部门设置的方案。
1.成立筹款、项目、联络等三个委员会
每个委员会由1~2名副会长、若干名常务理事组成。秘书处分管秘书长和筹款、项目、联络等部门的负责人分别参加三个委员会。建立理事、委员座谈会制度,定期加强联系、沟通情况。
会长与常务理事的分工:筹款委员会由杨詠沂副会长、郑梦熊副会长负责,委员有常务理事于有海、马尔赤和筹款部负责人;项目委员会由阎颖副会长负责,委员有常务理事王楚光等以及项目部负责人;联络委员会由孙文芳副会长负责,委员有常务理事李特特、王效贤及联络部负责人。
2.执行部门设置与分工
秘书处设4部1室1中心,即筹款部、项目部、联络部、财务部、办公室、八七扶贫培训中心。
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及负责人是:筹款部负责筹划组织各种形式的以壮大基金为目标的筹款活动,执行定向扶贫项目,主任是乐远章,副主任是华克。项目部负责组织不同形式的扶贫项目,开展以实施扶贫项目为目标的筹款活动,主任由副秘书长梁大超兼任,副主任是杨青海、王旭(王旭上任的前提条件是待原单位证明材料来后)。联络部负责联络海内外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各种交流活动,落实代理扶贫项目,主任是许小群,副主任是盛敏华。财务部负责基金增值、财务资金管理,包括由基金会出资兴办的实体的财务资金管理,主任是王序,副主任是耿和荪。办公室负责文秘、人事、档案、接待服务等事务性工作,主任是倪华,副主任是蒲久和。八七扶贫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进行科技培训,由基金会每年支持20万~30万元科技培训费用,主任是林宁华,副主任由倪华兼任。
因秘书长高鸿宾时任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兼任着基金会的秘书长,其主要工作重心在国务院扶贫办,因此,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常务副秘书长游宏炳和副秘书长梁大超负责。其二人的分工是:游宏炳分管联络部、财务部、办公室、八七扶贫培训中心;梁大超分管筹款部、项目部、中富达公司。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直属的中富达公司由梁大超任董事长。基金会对公司的处置原则是:(1)牌子保留;(2)业务暂时停止;(3)收回的资产移交财务部管理。梁大超的任务是:(1)清理收回属于基金会的资产;(2)处理安置好公司原工作人员等。
四 调整时期的基本制度
三届理事会后,基金会的规章制度在原基础上做了一定的补充与完善,包括工作规则、工作纪律、人员聘用、工资福利、财务制度等。对于形成一个依章管理、依制办事、团结活泼、开放求实的工作气氛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自1997年1月1日起又增加了《差旅费管理暂行规定》《家庭电话费用管理暂行规定》《使用办公设备有偿优惠收费的规定》《物品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四项规定。
1997年11月明确了会议制度:理事会一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每一季度召开一次,会长会议每一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随时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