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30 16:13:12
封面
版权信息
序言
第一部分 一般规定
【导言】
1.关于《担保制度解释》的适用范围
2.关于担保的从属性
3.关于担保的资格
4.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5.关于共同担保
6.关于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7.关于担保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第3条 担保范围的从属性】
1 对担保责任约定违约条款的效力认定
【第4条 担保物权代持】
2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处置登记于受托管理人名下的担保物权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7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
3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
【第9条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效力】
4 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合同的效力认定及民事责任承担
5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效力的认定
6 担保事项未经上市公司决议,担保合同对上市公司不发生效力
【第13条 共同担保人之间追偿权】
7 共同担保中担保人是否享有追偿权的认定
【第16条第1款 借新还旧情形下担保人责任承担】
8 新贷偿还旧贷情形下最高额保证人的责任承担
【第18条 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
9 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条件
【第19条 反担保人责任承担】
10 保证人追偿权的时效期间应自权利金额确定之日整体起算
11 债务人向担保人交付的履行原债务并反担保责任的保证金不能列入反担保责任范围
【第21条 担保纠纷案件管辖】
12 保证合同案件中能否对约定有仲裁条款的主合同进行实体审理
【第22条 破产止息规则在担保债务中的适用】
13 破产止息规则应及于保证债权
14 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担保人担保范围的认定
第二部分 保证合同
1.关于保证类型的识别
2.关于一般保证
3.关于共同保证的保证期间
4.与保证期间有关的事实查明
5.关于最高额保证的保证期间
6.关于撤诉是否影响保证期间
7.关于保证合同无效时的保证期间
【第25条 保证方式的认定、第29条 共同保证人之间的追偿】
15 共同保证连带责任的司法认定
【第29条 保证人抗辩权】
16 连带共同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抗辩权的行使
【第32条 保证期间的认定】
17 保证期间的司法认定
【第34条 保证期间为实体审查内容】
18 刑民交叉案件中保证期间起算点的确定
【第34条 保证期间经过的效果及新的保证合同成立】
19 保证期间届满后新保证合同是否成立的认定
【第34条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的认定】
20 银行作为债权人主动扣划连带保证人账户存款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向保证人在保证期间主张责任
【第36条 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分】
21 保证人提供担保后又出具承诺文件,构成保证行为的延续还是债务加入
22 债务加入和保证的区分认定
23 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别及认定
【第36条第4款 债务加入与保证之外的无名合同的成立】
24 保证责任无效不影响保证人依据承诺文件履行约定义务
第三部分 担保物权
1.关于抵押合同及抵押权的效力
2.关于抵押财产转让
3.关于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
4.关于抵押预告登记
5.未办理登记的动产抵押权的效力
6.关于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
7.关于价款优先权
8.关于仓单质押
9.关于应收账款质押
【第37条 当事人违反《民法典》第399条第4项、第5项规定所订抵押合同之效力】
25 民间借贷的时间效力和担保制度的新旧应用
【第43条 抵押期间转让抵押财产的效力】
26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转让抵押房产
【第45条 担保物权实现程序】
27 担保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时担保物权的非诉执行裁判规则探析
【第47条 担保债权的范围】
28 登记簿未设置担保范围项目时,不动产抵押权担保范围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9 不动产抵押登记系统未设置“担保范围”时,应当按照抵押合同的约定确定抵押权担保范围
30 抵押权担保范围在合同约定与抵押登记不一致时的正确认定
【第51条 房地分别抵押】
31 土地使用权设立抵押时的登记效力及于已建成的建筑物
【第52条 抵押预告登记效力】
32 预告登记权利人就已办理抵押预告登记和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33 抵押预告登记权利人在符合规定条件时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34 预告登记权利人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