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3 17: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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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前言
1 总 则
2 术 语
3 基本规定
4 处理站总体设计
4.1 设计规模及水量计算
4.2 站址选择
4.3 站场平面与竖向布置
4.4 站内管道布置
4.5 水质稳定
5 处理构筑物及设备
5.1 调储罐
5.2 除油罐及沉降罐
5.3 气浮机池
5.4 水力旋流器
5.5 过滤器
5.6 污油罐
5.7 回收水罐池
5.8 缓冲罐池
6 排泥水处理及污泥处置
6.1 一般规定
6.2 调节池
6.3 浓缩罐池
6.4 脱 水
6.5 污泥处置
7 药剂投配与贮存
7.1 药剂投配
7.2 药剂贮存
8 工艺管道
8.1 一般规定
8.2 管道水力计算
9 泵 房
9.1 一般规定
9.2 泵房布置
10 公用工程
10.1 仪表及自动控制
10.2 供配电
10.3 给排水
10.4 供 热
10.5 暖通空调
10.6 通 信
10.7 建筑及结构
10.8 道 路
10.9 防腐及保温
附录A 站内架空油气管道与建(构)筑物之间最小水平间距
附录B 站内埋地管道与电缆、建(构)筑物平行的最小间距
附录C 过滤器滤料、垫料填装规格及厚度
附录D 通信电缆管道和直埋电缆与地下管道或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附录E 通信架空线路与其他设备或建(构)筑物的最小间距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