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22 19: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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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公告
前 言
1 总 则
2 基本规定
3 术 语
4 厂址选择及厂区总平面布置
4.1 厂址选择
4.2 厂区总平面及主要建(构)筑物的布置
4.3 管线、厂内运输道路布置及绿化
5 建(构)筑物职业卫生防护设计
5.1 建筑物一般规定
5.2 主厂房职业卫生防护设计
5.3 生产辅助及生活附属建筑职业卫生防护设计
6 生产工艺系统职业卫生防护设计
6.1 运煤系统
6.2 除灰渣系统
6.3 电厂化学
6.4 电气部分
6.5 水工系统及设施
6.6 脱硫及脱硝系统
6.7 辅助及附属设施
7 应急救援及辅助卫生设备设施
7.1 应急救援设施及设备
7.2 辅助职业卫生设施
7.3 警示标识
8 职业卫生检测及投资
8.1 职业卫生检测及其设施
8.2 职业卫生投资
附录A 作业环境检测监督站仪器设备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