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11-18 17:35:31
封面
版权信息
扉页
序
一、借贷关系认定
1出借人以其他约定方式履行出借义务应认定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
2签订以物抵债协议后原借款合同是否消灭
3名为借贷实为其他法律关系的债务如何认定
4典当行向自然人发放保证借款 没有存在“当物”的不能认定为典当借款法律关系 可将其认定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5仅有借条如何认定借贷行为是否实际发生
6仅有汇款凭证能否认定形成借贷关系
7对仅有转账凭证而被告抗辩否认借贷合意的案件 应综合法条内在精神、案件其他事实评判
8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赌博仍然提供借款的裁判规则
9不法原因之给付不予支持
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10如何认定是虚构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11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12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及举证责任的分配
13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4经常性赌博一方短期内大额借款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5短期内存在多笔借款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6配偶一方与第三人的共同借款 配偶另一方是否应对债务承担责任的认定
17夫妻一方与他人“合伙”所举之债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8不知情不能成为夫妻一方规避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定理由
19夫妻分居阶段的债务归属及借贷关系证据审查标准
20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给予财物行为的性质认定
2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而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有效 借款人应履行还款义务
三、借款主体认定
22未经股东会决议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照样承担保证责任
23多人共同借款时 债权人能否仅起诉部分借款人
24共同借款人应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
25员工超越职权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认定
26法定代表人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是否一定由法人承受
27民间借贷纠纷中法定代表人职务行为的责任主体认定
28当事人持有未载明债权人的债权凭证 是否当然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
29他人在债权凭证上签字未表明身份之保证人认定
30私刻(伪造)公章行为的法律效力
四、债务偿还认定
31债权人向任一保证人主张债权对其他保证人有追及效力
32建设工程承包人以施工方名义对外实施民事行为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33构成表见代理的借贷关系的偿还责任应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共同承担
34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资本混合 应当否定公司独立人格
35公司与股东之间形成人格混同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6股权转让后 一人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认定
五、利息与违约金认定
37民间借贷“阴阳利率”的司法审查
38借条约定“利息1%”应当认定为月息还是年息
39同一笔借款存在两个不同借款合同时借款利息的确定
40利息计入本金超过年利率24%不受保护
41借款利率数额不明的事实认定
42“砍头息”应如何认定
4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复利的保护
44债务清偿抵充的法律适用及计算方法
六、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
45债权人默示可否视为同意债务转移
46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债务转移的认定
47借款合同中的债权债务概括移转
48民间借贷案件中债务加入的审查与认定
七、证据与时效
49达成阻却对方主张的充分条件时举证责任转移
50民商事案件中证据链的司法审查规则
51如何从证据的角度认定借款事实存在与否
52民间借贷案件中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认定
53证据不足以证明履行出借义务的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不应视为完成证明责任
54《民法总则》诉讼时效的溯及力
55综合立法本意、社会价值理念认定诉讼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