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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送礼得有理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皆适于义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译:陈臻问孟子说:“老师,前一阵时间您在齐国,大王馈赠给你一百镒金子(每镒大约二十两,合两千两),您没有要。后来您去宋国,宋王送给您七十镒您要了,在薛城,给您五十镒,您也收了。如果从前不要是对的,那如今要就是错的。反之亦然,您总会有一个是错的吧。”
孟子说:“我干得都对。当时在宋国,我是要离开宋国出远门,人出门,一定是要所有馈赠,宋王说:‘这是给您的盘缠。’我为什么不要呢?在薛地的时候,我当时正戒备要防着人,人家跟我说:‘听说您在戒备,这些金子送给您以养士兵吧。’所以我也要了。但是在齐国,则没有特别要花钱的地方。这样无故给我,那就是交易收买啊。哪有君子可以被人收买的。”
解: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送礼一定要有个理由,否则人家会觉得自己不是君子。那让人家多难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