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发展与对口协作园区开发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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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三次产业转移的主要问题分析

结合以上理论研究与分析,我们对于第三次产业转移规模不及预期的原因分析如下:

第一,劳动力的流动“替代”了部分企业转移。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要素流动的限制越来越少,得益于东部沿海地区的吸纳,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人才和资本大量流动。这使得要素供给弹性非常大,外来劳动力实际工资增长缓慢,保持了长期的国际竞争力。然而,通过长期实践和经验积累,东部地区以劳动生产率为代表的劳动力质量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使得东部地区仍然保持了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向中西部地区的产业转移难以实现企业成本的明显下降。因此,劳动力的跨区流动代替了一部分产业区域转移。在实践中,为获取企业发展所需的、无法流动的土地资源,是东部地区企业向中西部转移的主要原因。实际上,转移到江西、湖北等地的企业普遍反映招工难,湖北振华宇科等企业称劳务中介招工人头费达600~1000元/人。贵州、陕西的很多劳动密集型企业表示其生产成本高于沿海地区。浙江台州商会反映东部产业园区用地紧张,一些厂房已经建到了24层。某企业反映其新建投资项目在广东深圳只能拿到15亩工业用地,而在湖北黄陂可以拿到300多亩,只有去中西部地区才能够满足企业未来发展需求。

第二,产业集聚发展的趋势“妨碍”了企业的分散流动。产业集聚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它主要具有两个特点:一是极化效应,即先发地区可以不断积累优势,而这些优势又反过来促进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高增长速度和扩大影响范围;二是锁定效应,即一旦形成产业集群,集群内企业的优势将长期存在。然而,单个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将可能失去原集群内的专业市场、产业链上下游的配套厂商和客户群体以及独特的产业文化和制度环境,这将大大降低企业的生产效率,使得企业长期生存和发展都存在困难。一些企业反映,虽然通过“集群”招商在中西部地区落地,也获得了政府提供的各种优惠,但由于当地未能形成产业集聚,优惠政策到期后仍不得不离开,只有情况比较好的企业才能够回到东部集聚区,而另一些企业则变成了“吃政策”的专业户。例如,贵州遵义经济开发区反映,其前几年从深圳招商来的手机制造、轻工、玩具等企业,由于原料和销售都在外地,需要补贴运费等才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近几年地方财政困难,补贴无法及时兑现,导致许多企业陷入困境。此外,一些落地企业反映,由于当地缺乏电镀、印染等环境影响较大的产业配套,企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事实上,许多外迁企业回流的重要原因还有国外无法形成产业集聚,只能轻资产运营赚取快速收益。

第三,现行的产业聚集区管理体制“提高”了产业转移的制度性成本。自1984年我国设立第一个经济开发区以来,各种形式的产业聚集区成为我国实施增量改革、对外开放的重要领域和载体,为我国经济发展、引进外资、构建产业基础和培育产业工人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产业聚集区从省到县不断涌现,其既保留行政级别又市场化运营的管理体制导致了一系列问题,包括资源分割、转移阻碍和干预市场等,这些问题增加了企业转移的制度成本。例如,一些开发区担心产业转移会影响税收,阻碍园区内企业外地设厂,排斥经营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此外,地方各级政府在博弈中层层分割工业用地指标,而园区之间缺乏用地指标流转机制,导致大型项目难以落地,小型项目不愿意入驻。近年来,建立“飞地”园区和签订利益分成协议等方法是在现行开发区管理体制下推动产业转移跨区合作的有益尝试。然而,由于“飞出”和“飞入”地隶属不同的行政机构,且缺乏完全的市场主体地位,难以形成长期的、稳固的利益纽带,合作往往只是短期的热情,无法实现园区和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四,其他因素。企业在中西部地区发展普遍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首先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交通、能源、城市服务等方面存在短板。企业反映运输条件不如东部地区,加上本地市场小,转移到中西部存在劣势;限电、电压不稳等问题直接影响生产经营;教育、医疗等服务数量与质量差异大,高素质人才难以扎根,随迁员工流失严重,影响企业竞争力。其次是营商环境差异。企业认为中西部地区在市场经济观念、对外开放程度、政策灵活度、政府办事效率等方面与东部地区存在差异,影响企业经营效率。招商引资时的优惠条件可能兑现不了,甚至可能出现“关门打狗”等现象。此外,人缘地缘亲缘不足,东部地区企业家在家乡创业,管理层大多来自本地,来到中西部地区后商业文化等方面差异较大,难以发挥企业家才能。企业转移也存在一定的成本,包括沉没成本和转移过程中产生的转移成本等,转移动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