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闻评论和这个世界聊聊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38章 《强骨气》: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没有骨气,人有何用?

一身傲骨,并非不食人间烟火。相反,傲骨就在日用间。

万事皆难,且看我如何破它。

食品安全做到“零风险”,对世界各国来说,都是件难事。越是如此,作为服务社会公众的政府和监管部门,越有必要、有责任,也必须对各种违法行为“零容忍”。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以人民为中心”。

2019年3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草案)》,细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职责和问责措施,依法按程序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力度,确保食品安全。

李克强总理在会上强调,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必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对那些造成严重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企业责任人,要从重处罚,罚到他们倾家荡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一系列要求和部署,无不彰显了我国治理食品安全的信心和决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市场监管部门最新的统计数字显示,2018年,全国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9.97万件,货值金额7.6亿元,罚款35.5亿元,没收违法所得1.67亿元,吊销许可证219个,捣毁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60个。

客观来说,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存在的问题不容乐观,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相差较远。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局面呢?

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安全的食品是“产出来”的,也是“管出来”的,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其中任何一点。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细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让恶意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无疑能从制度上震慑违法生产经营者,大大提高违法成本,规范他们的行为。

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欧美等发达国家之所以做得较好,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得益于其上百年的法治保障。只有立法相对完善,执法严格到位,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才能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能力,人民群众也才能真正放心、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