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相关文献综述
1.2.1 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设计及运行规律的研究
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是在西方工业化国家逐渐形成并在20世纪80年代开始颇受重视的老年经济保障制度。从西方国家的研究历程来看,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性研究始于20世纪70年代全球性经济危机后各国对养老保险结构性改革的重视。其中,各种国际组织对世界形势的预判和对养老保险多层次改革的追踪研究是多层次理论和实践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世界银行总结不同实践形态后提出的“三支柱”模式(World Bank,1994)以及后来完善的“五支柱”体系是被引用较多的关于多层次内涵的研究(Holzmann and Hinz et al.,2005)。
近年来国际组织对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研究集中在三方面:一是现状追踪。国际社会保障学会(ISSA,2016)每两年对全球超过170个国家社会保障政策进行梳理研究和更新,总结不同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政策研究和制度设计的最新成果,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欧盟(EU)和世界银行(World Bank)也对成员国各类养老金计划进行了系统性评估,成为关于发达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的重要补充,但这些研究基本上定位于对发达国家多层次政策的介绍和评估。二是制度优化。世界银行指出名义账户(NDC)引入多层次体系是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和金融市场脆弱性的重要措施之一,匹配缴费(MDC)在发达国家私人养老金计划扩面中成效显著(Holzmann et al.,2013)。三是环境预判。针对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创新的大环境,国际劳工组织(ILO,2017)关注金融危机和经济全球化对全球劳动力市场的挑战,强调发达国家面临的国际移民问题和社会保护问题;面对全球经济发展低速化、人口结构变化和劳动力市场转型,国际社会保障学会(ISSA,2016)指出欧洲国家未来养老金的主要问题是根本性变革和制度可持续,美洲国家则是制度扩面和社会公平;经济合作组织(OECD,2016)和欧盟(EU,2015)则认为在全球养老金整体削减的趋势下,应致力于私人养老金计划的精细化管理和运营效率的提升。
国内学界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可以追溯至20世纪80年代,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周弘为代表,有学术成果相继对世界尤其是欧美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作全面介绍和比较研究,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养老保险战略地位的凸显,对发达国家多层次体系研究更加丰富,呈现趋势化、区域化特征。总体上,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亟待统筹规划与分层分类协同推进,尽快优化并实现法定保障制度定型且全面覆盖,合理设计多层次体系的结构与功能定位是制度优化的关键,而重点任务则是理性有序地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住房保障等骨干项目的多层次化(郑功成,2019)。
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发展的趋势及动因研究。从历史发展看,加快推动养老保险制度创新和模式改革已成为全球性趋势和共识,这是“二战”后世界发展模式转换的结果(胡德坤,2005)。从趋势研判看,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险领域的资源投入总体呈削减之势,并向二、三层次养老保险计划拓展(彭姝祎,2016);全球经济放缓、发达国家潜在经济增速甚低、金融市场不确定和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将持续加重养老金计划压力(张宇燕,2016)。从政府与市场关系看,未来多层次养老保险协同发展将以公私合作(PPP)为导向,凸显“有为政府+有效市场”的改革取向(孙祁祥等,2015)。二是关于多层次养老保险的内涵和难点的研究。有学者较早提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论探讨,认为多层次模式将成为各国在21世纪的典型目标模式(林义,1992),也有学者提出了我国应加快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发展以及创新优化战略的顶层设计、战略目标和具体措施等设计思路(郑功成,2011),具体可拓展为唯有综合考量经济、社会、文化、技术等多因素,探索基于新发展环境下的路径优化策略,方能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之路(林义,2017)。与此同时,还必须看到构建“多层次混合型”养老保险体系的必然性和商业养老保险在多层次养老保险架构中的重要性,重视当前第三支柱制度设计存在的激励不足等若干问题(郑秉文,2018)。三是关于对西方国家多层次养老保险改革的比较研究。从改革驱动层面来讲,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低速化暴露了“高福利—高成本”的制度缺陷,福利国家危机使欧洲各国相继由单一福利模式向混合型福利模式转变,市场力量加强(周弘,1996);有别于欧洲的是,美国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在20世纪呈现“低税收—低保障”特征,私人年金市场发达(李珍,1997),加拿大的福利提供模式则可以总结为融合了北欧制度型模式与美国剩余型模式(仇雨临,2004)。从制度效能和作用层面来讲,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减缓社会冲击、熨平经济周期、维持居民生产和消费水平的“缓解效应”在莱茵模式和北欧模式上表现较好,主权债务危机后德国和瑞典经济正增长明显,而盎格鲁-撒克逊和地中海国家增长为负(丁纯等,2012)。从制度设计层面来讲,有学者探讨了名义账户制(NDC)在欧盟国家的适用性,认为强化二、三层次养老金制度、创新筹资模式是多层次改革的关键(郑秉文,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