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理论与实践意义
1.2.1 理论意义
(1)揭示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逻辑与过程
颠覆性创新是国家建设科技强国、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方式,本书重点探讨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过程,有利于深化颠覆性创新的理论认知、探索企业颠覆性创新优势提升的新路径。从战略层面来看,颠覆性创新技术发展轨迹明显区别于传统技术的发展路径与演进规律,具有强大的市场破坏力,能够对长期平稳发展的社会技术体制进行变革,对社会经济与人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提升颠覆性创新价值优势是新时代背景下我国增强创新优势的重要方式,及时把握颠覆性创新技术浪潮往往能够在竞争中获得发展的先机,因此研究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与优势演化对于探讨企业成长壮大乃至国家创新发展具有一定的战略价值。
(2)推进本土情境下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理论体系研究
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是企业构建竞争优势的关键途径,聚焦于典型行业的颠覆性创新价值优势形成有助于把握颠覆性创新演化规律、开发颠覆性技术潜在技术价值,以促进技术跃迁(Droege et al.,2010)。颠覆性创新技术会改变现有的技术生命周期,以新的技术轨道进行跃迁式发展,逐步通过影响企业创新活动影响产业格局与范式变革,所以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颠覆性创新进行区分,并在颠覆性创新影响主流技术之前对其进行培育引导,能够有效控制颠覆性技术的破坏性影响,更好地发挥其创新效应,增强企业颠覆性创新的价值优势。
(3)构建面向后发企业的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认知性框架与方法体系
颠覆性创新价值优势增强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应对国际潜在风险的重要路径,探索颠覆性创新技术应用与价值创造有助于帮助企业把握颠覆性创新价值演化规律、实现“变轨超车”。颠覆性技术只有在产生颠覆性效应后才被认识,使得颠覆性创新技术对现有技术体系的破坏性影响无法避免,技术预测规划人员及其技术预见方法不适用于颠覆性技术,学界也普遍认为难以找到一套契合颠覆性创新演化特征且具有普适性的颠覆性创新技术识别方案(Dunning et al.,2010),但颠覆性创新技术的价值潜力和应用场景以及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仍需要被认识,因此根据具体技术特征与场景需要提出一套企业颠覆性创新识别策略,这将为制定相应管理模式提供重要参考。
1.2.2 实践意义
(1)对后发企业开发技术价值潜力制定颠覆性创新策略提供理论借鉴
现如今政府正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引入不仅改变了企业的生产制造环节以及上下游产业链关系,而且对企业的商业模式产生了极大影响。企业可以通过移动终端与领先用户直接交互,从而不断优化产品价值,也为企业开发出更为贴近用户需求以及生产定制化产品创造了机会,本书基于数十家本土科技企业案例资料,重点探索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内在逻辑与实现过程,基于案例资料系统分析了后发企业价值技术、价值潜力开发过程,对后发企业制定相关颠覆性创新战略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2)为后发企业乃至新兴经济体实现技术追赶、跨越乃至颠覆提供启示
技术创新在行业企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现如今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在积极开展颠覆性技术识别培育工作,如美国DARPA、日本ImPACT计划等,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颠覆性技术开发机制(沈梓鑫,2020),颠覆性创新被广泛认为是企业在非主流市场环境下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路径,同时也是位于价值链低端的后发企业实现后发赶超、抢占科技制高点的关键(许泽浩等,2017),研究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及优势形成,能够为企业组织或国家加快创新发展进程提供一定经验启示。
(3)对颠覆性创新技术管理与土壤培育的政策制定有一定参考价值
颠覆性创新对于催生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传统产业升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发挥了关键作用,将成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路径和抓手。但颠覆性技术研究在我国尚属新兴领域,风险较大、成功率低,并且其发展过程中颠覆性技术难以逾越“死亡节点”、颠覆性创新管理体系尚未完善、颠覆性创新土壤形成困难等问题亟待深入研究(Hang et al.,2015;孙永福等,2017)。本书对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过程进行深入探索,基于“技术—组织—环境”框架探讨后发企业如何增强颠覆性创新价值优势以及受到何种因素及其组合作用的影响,对于制定相关扶持培育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