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颠覆性创新的价值与意义
1.1 研究背景
1.1.1 现实背景
(1)颠覆性创新是行业企业乃至国家获得创新竞争优势的动力源泉
颠覆性创新(Disruptive Innovation)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重要突破口,对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具有十分重要的引擎作用。颠覆性创新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乃至世界科技形势的影响将会逐步加深,对行业企业或商业模式产生广泛而深刻的颠覆性影响,驱动社会主流技术或国家关键“卡脖子”技术升级跃迁,继而对国家产业体系或社会范式产生重大影响(汤志伟等,2021)。随着国际竞争越发激烈,世界各国高度重视这一历史发展机遇,纷纷对颠覆性创新进行超前设计和部署,重点识别预测颠覆性技术、着力探索颠覆性创新培育与发展。美国专门设立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国防创新实验单元(DIUx)等颠覆性创新管理机制,将颠覆性创新纳入国家战略体系及国家发展路径(窦超等,2018);日本围绕颠覆性创新部署ImPACT创新科技计划进一步强化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俄罗斯通过建立先期研究基金会(Fund for Perspective Research)来推进颠覆性技术研发转化等。
随着颠覆性创新理论的提出与发展,颠覆性创新逐步得到我国相关部门的充分重视,国家层面对颠覆性创新的战略支持为企业创新发展创造了条件。现如今我国正不断加大对颠覆性创新相关领域的推进力度:中央政策研究室率先开展了颠覆性创新的相关研讨和调研,科技部围绕“国家颠覆性创新战略问题与挑战”研究进行了规划,而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等重要文件中,也对颠覆性创新的推进实施进行了相关部署,为我国实现创新驱动注入了强劲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提到颠覆性创新对于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意义,不仅突出了颠覆性技术与传统技术研发的差异性,还强调必须围绕其设立完善的颠覆性技术管理机制,加速培育颠覆性技术创新,使其能够支持技术创新与产业变革,使得颠覆性创新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张光宇等,2018)。各级政府高度重视颠覆性创新的培育与发展[1],由北京市政府、科技部和北京新曦基金会等共同建立北京颠覆性技术创新基金,提出要尽快识别和培育一批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为产业和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2)颠覆性创新成为不确定情境下企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
在当前数字化转型、经济逆全球化的复杂背景下,我国科技企业成长面临着困难、风险和不确定性的诸多挑战,也使得中小企业生存发展更为艰难(王寅等,2020)。面对着极其残酷的新冠肺炎疫情考验以及越发紧张的国际局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极大考验:经济增长速度逐步放缓、技术升级迫在眉睫和外部环境变化难测,当前是我国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关键时期,必须加快转变我国经济发展方式,重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实现我国国民经济的创新发展(苏屹等,2019)。
在此特殊背景之下,企业尤其是后发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境,不少企业积极寻求新的发展路径,探索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之路。颠覆性创新给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使其为企业乃至国家突破主流技术锁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机遇,有利于提高国家整体创新实力以及在世界科技竞争中的“变轨超车”(张光宇等,2018;陈红花等,2019)。因此,颠覆性创新在部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加速推进落实,对后发企业发展的影响逐步加深:《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也对培育发展重大颠覆性技术进行了相应部署;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以“智能+”战略为指引,大力发展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融合创新、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培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陈劲等,2020)。培育发展颠覆性创新,对于发展新业态新经济具有重大意义,为我国技术创新与后发赶超注入了强劲动力,将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实现创新发展,这不仅体现了颠覆性创新对企业变革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意义,也彰显了颠覆性创新的重要研究价值(杨桂菊等,2020)。
(3)数字化转型赋能使得后发企业成为颠覆性创新涌现的最佳土壤
数字经济发展的浪潮下技术革命正不断发生着新的变化,一是从互联网逐步拓展为物联网;二是从万物互联逐步发展为万物智能。随着以深度学习、生物识别和自动驾驶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聚变赋能,以创新、智能和泛在为特征的人工智能群体性技术革命正不断催生新业态新模式的颠覆性创新,为本土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谋求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Hang et al.,2011)。由于相关技术群落发展对社会影响的不断加深,后发企业的生存空间及外部环境也在逐步发生“颠覆性”转变,主要表现为企业经济向高速发展转变、企业发展情境向不确定性转变、市场拓展向非线性变化转变、企业竞争中“变轨超车”现象不断发生(李海舰等,2019)。
后发企业是指市场地位较低且以追赶为主要发展目标的中小企业,由于后发企业创新惯性较小,较易建立技术与组织的柔性衔接机制,这也使得后发企业组织形态受技术创新影响更深,新型组织管理模式以及价值网络关系的出现成为必然(Klenner et al.,2013)。换言之,后发企业的发展形态与合作模式也将顺应未来创新发展形势,为颠覆性创新培育提供绝佳的土壤与成长环境,其自身具有机会感知、资源协同、转化调整、柔性衔接和轻型发展等重要特征,并且能够通过自身管理模式变革或创新价值创造面对来自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与高风险性、转化技术发展的高度复杂性以及推动创新持续进行的积极性,以目标市场需求为导向,探索用户需求的“痛点”,预测可能存在的风险,是一种能够及时调整自身管理配置资源从而应对风险的柔性组织形态(Reinhardt et al.,2015;杨芳娟等,2019)。
1.1.2 理论背景
(1)颠覆性创新理论研究逐步拓展至价值创造与市场演化
“颠覆性创新”由美国哈佛商学院教授克莱顿·克里斯坦森(Clagton M.Christensen)于1995年首次提出。他指出颠覆性创新是一种另辟蹊径、对主流技术范式产生破坏性效应的创新过程,可能是来源于全新的技术应用,也可能是基于现有技术范式跨学科、跨领域的组合应用(Bower and Christensen,1995;Christensen,1997)。
颠覆性创新打破了人们对传统创新范式的思维定式与认知,为促进传统技术跨越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思路,然而以微信、数码相机和新能源汽车为代表的颠覆性技术发展历程表明,颠覆性创新发展过程较为复杂,主要由多类型主体参与、因素协同及过程衔接,不同发展环境、不同产业类型及不同演化路径的颠覆性技术具有不同的发展特征及识别条件(Wan et al.,2015;欧春尧等,2020),如何在颠覆性创新的产生及演化问题研究中体现价值组合及价值潜力的差异性,是进一步深化对颠覆性创新产生演化理论认识的关键。现有文献集中探讨了颠覆性创新的概念内涵(Christensen,1997;Danneels,2004)、形成机理(Schmidt et al.,2008;Nagy et al.,2016)和扩散过程(Govindarajan et al.,2006;Carlsen et al.,2010;苏敬勤等,2016),并逐步延伸至技术或市场视角下颠覆性技术的识别培育等问题(黄鲁成等,2015;Guo et al.,2019),然而要对颠覆性创新进行早期识别和政策培育,就必须正确认识颠覆性创新的产生、成长及演化这一全过程式创新链条,并结合具体产业背景,从颠覆性创新的产生原因、发展进程和影响结果等来进行综合研究(靳宗振等,2017)。
(2)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模式与特征逐渐受到重视
颠覆性创新一般表现为企业面向利基市场引入满足低端或新用户需求的颠覆性技术产品、服务或商业模式,逐步破坏现有规则乃至取代在位企业,所以颠覆性技术不仅具备破坏性影响,其前沿性、跨越性与不确定性等特征也对技术跃迁与产业变革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Gaba et al.,2012)。颠覆性创新通常来源于基础研究的重大突破,或由新技术的跨领域组合应用而产生,这类技术的创新发展往往会催生新兴产业,从而破坏现有产业的价值基础,引发现有产业格局的重大变革,也因此成为后发企业实现赶超的有效途径。所以,在我国重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空间下,探索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模式、培育引导企业构筑颠覆性创新及其价值优势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Gavetti et al.,2000;张光宇,2018)。
在价值创造视角下,企业通过在新产品、新服务等重要价值创造环节应用颠覆性技术,从而培育颠覆性创新,为企业创造价值优势(Kilkki et al.,2018;杨蕙馨等,2019)。基于智能技术融合创新及其技术应用创造价值的现实积累与契机,从价值创造视角探讨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过程,综合技术轨道跃迁、组织管理模式变革及价值网络创新等内容探讨企业颠覆性创新优势构建,将有利于深化颠覆性创新理论认识,优化颠覆性创新理论分析框架与研究工具,进一步从新视角拓展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相关研究与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3)数字时代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亟待深入探讨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浪潮即将来临,以人工智能、量子计算、智能制造等为代表的智能技术群落加速落地[2],对企业生产制造及市场营销等重要环节的影响逐步加深,深刻改变了价值创造模式及价值网络合作的形式与内容,为培育发展颠覆性创新创造了良好环境,成为促进技术跃迁、加快产业变革的重要路径,为企业提供后发赶超的核心动力(丁雪辰等,2018)。颠覆性创新对于产业转型升级和社会经济发展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亟待深化其发展实践应用,探索价值识别与机制构建,但当前国内有关颠覆性创新的理论和实践还处于跟跑阶段,尚未形成中国情境下颠覆性创新理论体系及其理论认识。就目前而言,主要还有以下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作为颠覆性创新的重要来源,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过程及其内在逻辑如何?进而,颠覆性创新价值优势如何形成?其技术演化、组织变革与环境变化如何以及进行何种交互?而且在上述框架内,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及优势构建的影响因素与演化规律如何?价值创造为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发展相关研究提供了更为关联且贴合的理论视角与分析范式。
基于此,本书立足新形势下本土科技企业的发展特征与趋势,从颠覆性创新的现实需求与突出问题出发,围绕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过程及实现机制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主要结合典型案例构建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概念模型,重点研究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逻辑与过程,进而探讨颠覆性创新价值的形成机制、聚合路径及扩散效应,打开后发企业应用颠覆性技术价值创造与优势获取的“黑箱”,在广泛借鉴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及颠覆性创新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为企业实施颠覆性创新战略、实现后发赶超提供理论借鉴与参考。
具体而言,本书围绕“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的内在逻辑与实现机制”这一关键问题,构建颠覆性创新价值创造逻辑框架,并针对以下内容展开研究:①探讨不同阶段下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的价值形成机制,以及颠覆性创新优势产生的主要过程;②进一步分析在各种影响因素及其组态作用的影响下,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价值聚合路径的演进差异以及实现优势积累;③探讨关键因素参数变化对颠覆性创新的扩散影响和作用程度,以及探讨后发企业颠覆性创新的价值扩散效应及其优势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