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教育学(全国中医药行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二节 护理教育

护理学专业作为医疗卫生事业领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正处于一个蓬勃发展和深刻变革的时期,护理教育担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护理人才的重要使命。清楚护理教育学的基本概念和形成条件,明确护理教育学与其他交叉学科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利于护理人员对护理职业范围的深刻理解,还有利于进一步促进护理教育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一、概念

(一)护理教育的概念

护理教育(nursing education)是指培养护理专业人才的社会实践活动。相对于社会系统而言,护理教育的性质与教育的性质是一致的,都属于社会意识的传递系统。相对于整个教育系统而言,护理教育是培养护理人才的专业教育活动。护理学专业学生接受这种教育的直接目的是为未来从事护理工作做好准备。护理教育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是一种护理院校与医院及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密切结合,共同完成的教育。

(二)护理教育学的概念

护理教育学(nursing pedagogy)是护理学与教育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是一门研究护理领域内的教育现象和教育问题,揭示护理教育规律的应用学科。它依据社会卫生事业和护理学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运用教育科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护理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阐述培养符合社会和护理学科发展需要的护理专业人才的理论和方法,探讨护理院校的组织及管理活动的规律和策略。

二、基本特点

护理教育是建立在普通教育的基础上,以培养护理人才为目标的专业教育。一方面,护理教育与普通教育一样,都具有教育的基本属性;另一方面,由于专业性质的不同和教育对象的特殊性,使得护理教育又具有区别于普通教育及其他专业教育的固有特点。

1.专业性质、任务的特点 护理教育以培养各层次护理专门人才为目标,为国家卫生保健事业发展服务。因此,护理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乃至教学内容等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发展水平的影响,是根据国家卫生保健事业发展的需要而确定的。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层次护理人才的需求、社会大众保健意识的增强及信息技术的发展,高等护理教育、社区护理教育及智慧护理等在护理教育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

2.教育对象的特点 高等护理教育的对象是通过统一高考、择优录取的大学生。富有理想是青年学生的特点,当前大学生崇尚自由、公平、公正,竞争意识较强。他们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已基本确立,在学习活动中独立性、批判性较强。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众传播媒介多样化、可及化,为学生接收信息提供了广泛的渠道。护理专业学生自主学习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在校期间也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了比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学习风格。作为未来的护理工作者,在校护理专业学生面临着学业、就业的压力,因此希望教师将教学与护理临床相结合,重视护理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技能的训练。

3.教育内容的特点 护理教育的内容具有综合性、整体性和实践性的特点。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和整体护理思想的确立,护理的目标已指向使护理对象不仅在身体方面,而且在心理、社会方面都达到健康完好状态。要实现这一目标,护理工作者就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除必须掌握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学习心理学、管理学、社会学、伦理学及美学等社会、人文科学知识。护理教育特别注重实践教学,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教学组织与方法的特点 护理工作的对象是人,护理学是关于人类生命与健康的科学。在教学过程中,许多护理知识与技能的学习必须通过对人的直接护理行为来实现。因此一部分可用模型替代外,还有一部分只能在学习者自身上进行练习。另外,还有相当一部分教学内容需通过临床见习、实习,方能获得感性认识,达到掌握水平。这就给教学的组织安排、教学方法的选用与改革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5.教育管理与评价的特点 护理教育管理具有层次多、部门多、参与管理人员多的特点,需要参与护理教育的各部门、各层次机构要协调关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评价的内容包括学生的知识能力、态度等。评价的方法包括观察法、考核法、访谈法、问卷法、床边考核法、建立学习档案法、客观结构化临床考试等多样化方法。

三、任务

目前国内的护理教育基本在高等院校中完成,因此,探讨护理教育的任务应根据国家对高校提出的“教学、科研、服务”三大任务要求,结合护理专业的特点和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归纳护理教育当前主要任务如下。

(一)教学任务

护理教育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培养各层次合格的护理人才的重要使命,培养合格的护理人才是护理教育的基本任务。

1.扎实的护理专业基础教育 注重护理专业学生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三基教育”。只有具备宽厚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才能较好地适应现代化科学技术的发展需要,才能有一个较好的个人专业发展基础。学校教育是护理专业学生获得专业培养的关键时期,无论教学学制、课程结构和教学手段如何变革,但夯实专业基础的教育原则是始终应该坚持的。

2.教学内容与学科发展研究紧密结合 高校护理教育应该逐步改变过去以教材为依据的僵化的教学过程。为推动现代化护理的发展,护理教育内容必须反映现代医学和护理学科的最新成就和进展,引导学生接近护理学科发展的前沿,培养学生评判性思维的能力,使学习内容始终与学科发展和临床实践紧密结合。

3.重视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为了使护理教育面向未来,就必须重视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自我教育的能力、交流和竞争的能力的培养和训练。特别是培养学生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精神,以适应新时代的飞速发展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

4.注重学生专业精神的教育 在教学中就必须重视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品质教育,着力培养学生“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者精神。要注重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注重学生人文素质的养成。

(二)研究任务

护理院校集中了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教师、科研人员,护理专业方向较齐全,实验设备条件较好,各种信息较集中,学术活动丰富,有科研所需的人才。因此,护理院校是护理研究的重要力量。护理院校只有同时抓好教学与科研,才能不断地更新教育教学内容,提高教育质量,发展护理学理论与技术,促进护理事业的发展。护理院校的研究任务可以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护理院校教师直接参与重大护理研究项目和课题 积极发挥高校在科研工作中的优势,促进护理研究成为推动护理工作不断前行的动力,并应及时将研究成果与高校教育内容相结合。

2.高校教师积极开展护理教育研究 用科学的教育理念指导护理教育实践,用先进的教育手段不断完善护理教育过程,提高教育质量。

3.指导护理学生投身于各类科研创新项目 护理教师给予学生热情的支持与帮助,能给学生增加参与竞争的信心和克服困难的勇气。通过参与各类科研创新项目,启发护理学生的科研意识,从而激发学生对护理科研的兴趣。

(三)服务任务

社会服务是指护理院校除教学、科研以外面向社会的服务活动,如开展各种护理咨询活动、科研成果的推广与应用、举办护理技能培训班、卫生保健知识讲座、为社会承担教育和预防保健的任务等。护理院校给社会开展和提供各种专业服务的意义在于:首先是与社会共享护理专业的发展成果,使护理发展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第二,帮助人们正确认识护理人员在维护人类健康中的作用,转变传统观念对护理专业的不客观看法,服务效果还有助于巩固社会对护理专业的需求度;第三,通过服务过程也有助于充分认识社会人群对护理的需求变化,为护理专业培养方向和目标的调整提供客观依据;同时,开展社会服务的过程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接触社会的机会,使学生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服务对象的实际健康问题,促进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和社会能力的发展。

护理院校为社会提供服务,不仅有助于增强人们健康保健知识、促进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而且还为护理专业的学生提供社会实践的机会,有助于护理专业的学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付诸行动,加强了护理教育和社会的联系,使护理院校能根据社会需求改进护理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为社会培养具有良好适应性的高素质护理人才。

四、类型与层次

依据社会对护理教育发展的要求及社会对护理教育发展所提供的条件,根据护理教育自身发展需求和学科内部多因素相互关联与相互作用的方式,逐渐形成了与护理教育发展过程相适应的教育层次和形式。熟悉当前护理教育体系的结构特点,有利于发挥现有教育层次和形式的优势,并促进护理教育的体系结构不断改进趋于完善。

(一)护理教育的类型

我国护理教育正处在一个教育形式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每种教育形式的产生都有其形成的基础条件和适宜的教育对象。熟悉各种护理教育形式的教育目的和教育特点,能够帮助我们正确理解多种教育形式共存的必然性和互补性,以利于发挥每一种教育形式的优势作用,促进护理教育日趋完善。

1.根据教育对象分类

(1)基本护理学教育 它是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之上的护理学专业教育,根据教育目标目前在两种水平上实施,即中等护理学教育和高等护理学教育。高等护理学教育又可根据培养目的的不同分为高等专科护理教育、本科护理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基本目的是为学生毕业后从事临床、社区护理或毕业后续教育完成基础教育准备。

(2)毕业后护理学教育 主要是针对大学本科、专科护理学历教育毕业生或进入临床的在职人员所进行的专业培训,其目的是:适应临床护理操作要求;培养从事护理研究、教育、管理及高级临床护理专门人才。一般毕业后护理教育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即研究生教育和注册后护理教育,岗前培训和专科护士培训是目前开展的主要注册后护理教育形式。

(3)继续护理学教育 是为正在从事护理工作的专业人员提供的教育,继续护理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目的的持续性终身的在职教育。继续护理教育是为适应医学科学的发展和社会卫生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产生的新的教育形式。1997年4月,中华护理学会在无锡召开了全国继续护理学教育的会议,对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定义、对象及试行办法做了具体说明,并规定护士每两年注册1次,并以每年的继续教育学分作为注册的依据。目前我国的继续护理学教育已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对促进护理人员个人成长、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及保持护理人员工作能力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2.根据办学形式和教育时间分类

(1)全日制护理教育 是指除节假日和寒暑假之外,全天安排护理专业课程学习的教育形式。全日制护理教育是护理专业基本学历教育的主要教学形式,属于这种教育形式的有高等院校护理院系、专科护理学校、中等卫生学校中的护理专业及全脱产的护理专业班级。全日制护理教育活动受到课程设置体系的制约,有严格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

(2)非全日制护理教育 是指允许学生在不脱离自己工作岗位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完成护理教育过程。根据教育的目的不同,非全日制护理教育又可分为护理学历教育和护理短期培训项目。非全日制护理学历教育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护理教育形式,并在国内高等护理教育恢复阶段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它是当时解决在职护理人员学历问题的最主要途径,也是培养临床护理教学人员和建设临床护理实践基地的主要护理教育举措。这里主要介绍三类非全日制护理学学历教育形式。

①大学:在护理高等教育恢复前后,部分有护理高等教育办学条件的医学院校,以开设护理夜大学的教学形式为护理本科教育投石问路。护理夜大学主要招收在职护理人员,一般要通过统一的入学文化考试,结合考生单位推荐意见择优录取,学制3~4年,上课安排在晚上或周末。办学目的是为了提高在职护士的学历水平,为护理本科教育进行必要的护理师资准备和临床教学基地的建设。护理夜大学被多数护理院系作为探索护理教学的方法、积累教学经验的实验教学阶段,为开设护理本科教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办学规模受校舍条件限制,课程学习方式对学员的工作影响大等因素,阻碍了护理夜大学的招生规模和在护理教育中的影响力。

②自学考试:20世纪90年代,国内各地方自学考试委员会根据护士学历教育需要开始增设护理教育项目。护理自学考试是以学生自学、社会助学、院校主考三段式教育方式完成护理学历教育的过程。护理自学考试有专科段和本科段,专科段一般考试科目12~16门,以3年为一个教学周期,每一科目在一个周期中安排2~3次课程考试。考生通过全部规定课程的考试,可获得毕业证书。护理自学考试开办以来,因其办学效率和学习方法的优势被社会和护理人员认可,在改变护理人员学历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护理自学考试已逐步从中专升大专的学历教育阶段向大专升本科的学历教育阶段过渡,当然,在整个教育过程的专业管理及课程学习的深度和教师的专业引导方面仍需改进。

③远程教育:20世纪90年代末,远程教育开始在国内护理教育中开展,它具有教育方法手段科学化、学校对整个教学计划运行的控制更严密、教师对学生学习引导作用更具体、教学过程中教学双方互动更为广泛、更有利于院校之间教学交流和护理教学资源共享性提高等特点,在现代教育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社会发展和卫生保健事业对护理教育要求不断提升的社会背景下,护理远程教育具有较好的发展潜质和广泛长期的应用空间。

(二)护理教育的层次

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是依据国家教育总体发展规模和条件,并结合本专业的发展需要,制定和阶段性形成的符合国情的专业教育层次结构。目前我国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按培养护理人才的等级可分为以下四个层次。

1.中等护理学教育 任务是培养临床中级护理人员。招生对象为初中或高中毕业生。报考学生必须经过国家统一命题的入学考试,由各学校根据考生的德、智、体三个方面的成绩衡量,择优录取。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或4年。通过学习,学生应该掌握中等教育规定的文化基础知识、本专业必需的医学基础知识,掌握护理理论及实际操作技能,具有对常见病、多发病及危重患者的观察、应急处置和身心护理能力,熟悉病房一般管理要求,具备基本的社会保健知识。学生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通过国家的护理执业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能在各级医院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卫生宣传及疾病防治工作。20世纪末,中等教育是国内护理人才培养最主要的途径。随着社会对护理人才需求定位的变化,1999年起,国内多数护士学校减少或停止招生,中等护理教育学校和招生人数逐年减少。

2.护理学专科教育 任务是培养具有临床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护理人才。高等护理专科教育的教学形式多样,在高等院校护理院系内设置护理专科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教育形式,目前也有独立的高等护理专科学校,护理专科教育还可以由职工大学、电视大学、函授大学等承办。招生对象一般为高中毕业生或具备同等学历的男女青年,也可以是护理中专毕业已参加工作的临床护士,学习年限一般2~3年。通过专业学习,使学生在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提高专科护理理论和技能水平,掌握本专业的新知识、新技术,具备初级的护理管理、预防保健及临床护理教学能力,掌握基本科研知识,具有运用护理科研成果的能力。学生按照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专科毕业证书。近年来随着社会对高等护理人才需求的增加,许多中等护士学校通过与高等院校合并或改建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使高等护理专科教育规模迅速扩大,逐渐成为现阶段我国护理人才培养的主要途径之一。

3.护理学本科教育 任务是培养较系统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独立解决临床护理问题和较强的专业发展能力,具备护理管理、护理教学、护理科研的基本能力,成为在医疗卫生和保健机构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护理专业人才。目前护理本科教育主要由医学院校承办,实施形式有两种:一是高中毕业生通过国家高等教育入学考试,进入护理院系学习,学习年限为4~5年;二是已取得护理专科教育文凭的护士或学生,参加护理全日制专升本科学习,或通过夜大学、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远程教育及参加成人自学考试形式完成护理本科教育,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学生按照教学计划规定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达到国家颁布的学位条例规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4.护理学研究生教育 包括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和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

(1)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 是护理研究生教育的第一阶段,其任务是培养具有从事专科护理、护理管理、护理教育和护理科研工作的高级应用型或学术型护理人才。目前我国实施护理研究生教育的机构主要是各高等院校的护理学院或护理系,招生对象是高等护理院校本科毕业生或是具有同等学历者,经过国家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学习期间,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按照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根据研究生管理部门的相关制度,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该计划对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学习课程时间安排、指导方式、培养方法、考核和完成学位论文的期限等都有明确和具体规定。研究生通过学位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考试、考查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并经国家授权的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及硕士学历毕业证书。目前,国内护理硕士研究生教育还可以通过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教育形式完成。申请学员需要通过主办学校规定的相关课程的学习,同时还需要通过国家统一的专业综合考试和外语水平考试,取得合格证后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的准备和答辩,并经国家授权的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可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2)护理学博士研究生教育 是护理研究生教育的第二阶段,也是我国护理人才培养的最高学历层次。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任务是培养具有坚定宽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精深的专门学科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能力,能够在学科研究和专门技术领域内做出创新型成果的高级学术型护理人才。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一般能成为护理学科骨干力量和学科带头人。招生对象是已经获得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当水平的护理人才。护理博士研究生教育学习年限一般为3~6年,入学后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培养计划所规定的课程,通过考试,并在导师指导下完成科研课题,写出具有一定创新型和学术应用价值的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并经国家授权的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