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上所述,2009年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原《合同法解释二》,该解释第26条确立情事变更原则,填补了我国一个重要的法律漏洞。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第533条重申了情事变更原则。事实上在此之前有关情事变更原则已经有了不少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