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奥古斯丁(Augustine,354—430)通常被看作站在两个世界连接点上的思想家,即行将过去的古代世界和正在到来的中世纪注7,“关闭了古代思想而开启了中世纪思想”注8,又被看作第一位“现代人”注9。
对于奥古斯丁的地位,同时代的哲罗姆(Jerome,342?—420)称赞他为“古老信仰的第二建立者”(《书信》195)。20世纪教会史大师阿道夫·冯·哈纳克(Adolf von Harnack)则评价他说:“在使徒保罗和改革家路德之间,基督教会中没有人可以自比奥古斯丁;而就其深远影响来说,更没有人可以与之比肩。”注10哈纳克还评述了奥古斯丁对罗马天主教的建立、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甚至现代神学语言之形成的卓越影响,并认为他的学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隔阂。至于奥古斯丁对宗教改革的影响,博斯托克(Gerald Bostock)说,这不过是“奥古斯丁反对奥古斯丁”注11。更有学者认为,整个西方神学都可以被看作“大体上是奥古斯丁著作的一系列注脚”注12。
然而,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奥古斯丁的意志、原罪、恩典、预定等学说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从奥古斯丁与朱利安(Julian of Eclanum),到路德(Martin Luther)与伊拉斯谟(Erasmus),再到卡尔·巴特(Karl Barth)与自由派神学,一直持续到当代阿尔文·普兰丁格(Alvin Plantinga)对自由意志的替代性辩护和保罗·利科(Paul Ricoeur)对“原罪”概念的现象学还原。
与此类似,从19世纪末开始,对于如何解释奥古斯丁早期思想的演进,奥古斯丁研究界亦是往复论辩、此起彼伏。其中,争论的焦点主要包括:(1)奥古斯丁的米兰皈依到底指向新柏拉图主义,还是指向大公信仰,早期对话如何展现了这一点?(2)《论自由决断》是否存在着前后写作的断裂,是否从乐观主义转到了悲观主义?(3)《论两个灵魂》和《与福图纳图斯的辩论》是否表明,奥古斯丁不仅没有驳倒摩尼教(Manichaeism),反而认可和吸纳了其道德决定论的现实后果?(4)《致辛普里西安》提出了怎样的原罪论和恩典论?它是否或在何种意义上标识着奥古斯丁思想的基本成熟?(5)《回顾篇》和《论圣徒的预定》中对早期思想演进的评断是否可以得到有力辩护?(6)这一思想演进是连续的,还是革命性的转折?(7)在柏拉图和保罗以降的思想传统中,如何理解奥古斯丁早期思想对之的继承与转换?
对于以上争论,本书显然无心也无力全部涉及,而只会把重心放在奥古斯丁早期的意志学说上,力图完成以下论证目标:首先,检审“意志”概念的发源史,论述其在基督教神义论(theodicy)之下的必要性;其次,辨析各家对奥古斯丁早期思想演进的解释,在革命论(revolution)和连续论(continuity)之间提出变革论(reformation)的解释路径,为奥古斯丁自己对之的评断进行辩护;再次,细致分析“意志”和“恩典”概念在这一演进中逐渐展开和变革的具体过程,既承认变革的重大意义,又呈现其中的复杂性和摇摆性,完成对变革论的论证;最后,以称义问题在早期基督教中的演变,来考察奥古斯丁的意志学说如何突破了保罗的良心学说,实际肇始了“受折磨的内省良心” (plagued conscience),成为后世基督教道德心理学的基本范式。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将尝试评价奥古斯丁意志学说对基督教上帝论、人论和伦理学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以初窥从古希腊罗马哲学到基督教哲学的主要转折路径。
要完成上述论证,除了以上提及的作品,我们将重点考察奥古斯丁在394—396年对《罗马书》的四次注释。其中,《致辛普里西安》对前三次注释多有生发和革新,将是我们提出早期思想变革论的文本依据,而之前三次注释就被统称为“初解《罗马书》”,包括《罗马书章句》、《罗马书断评》和《八十三个问题》66、67、68,其间的若干思想演进也会得到细致的分析。此外,在本书中,voluntas主要译成“意志”,其动词和副词形式有时会译成“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