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二
我认识花威是在2007年,那时他刚到北京大学,在赵敦华教授门下攻读哲学博士学位。花威打算研究奥古斯丁和《罗马书》,当时这个课题在国内还没有得到充分研究。我有缘在北大委托的国际精英基金会旗下主持北大的基督教教学项目,并策划圣经学和教父学研究方面的博士联合培养。2007年秋天,我有幸安排了国际著名的《罗马书》专家、亦师亦友的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朱伟特(Robert Jewett)教授来到北大,与我共同讲授《罗马书》相关课程。那年夏天,朱伟特教授刚刚将自己46箱珍贵的《罗马书》研究藏书捐赠给北大哲学系(宗教学系)资料室。也就是说,花威正是在这样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下开始了他的跨学科学习和研究。
我很荣幸能与赵教授共同指导花威。他天资聪颖,勤奋好学,在北大学习了西方哲学和古典语言,选修了圣经学和诠释学课程。之后两年,我帮忙安排他访学芝加哥,在西北大学、惠顿学院和迦勒特神学院学习,进一步掌握圣经学和教父学领域的语言与研究方法,回国后顺利撰写出博士学位论文,得到了答辩委员的好评。
毕业后,花威先在华侨大学任教,新近调入湖南大学岳麓书院。除了访问英国的丁道儿圣经学院(Tyndale House)和剑桥大学,他也积极参与国内的教父学研究,申请研究课题,努力发表研究成果,更在成家立业的同时不断修订、完善博士学位论文,现在得以正式出版。
借着写序的机会,我想从古典经学的视角来谈谈“意志”(voluntas)这个话题,与花威做个对话,并看看保罗(约5—62)和奥古斯丁的智慧是否仍然值得我们参考。本书的意志研究看似一个宗教话题,但其实是关于人性和人类命运的最普遍问题,说得直白一点就是:(人类的)意志是自由的吗?(上帝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吗?
一、奥古斯丁的哲学问题
智慧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在时间中与他人、与变化的世界发生互动才逐渐形成的。我想,奥古斯丁对意志的理解也有一个心路历程。他早期反驳摩尼教的善恶二元宇宙论,捍卫自由意志的意愿自主性;后期反驳佩拉纠的意志学说,在基督徒的生活和救赎层面捍卫上帝绝对的、无法抗拒的恩典。
由于突出原罪,奥古斯丁认为,人类的意志没有对罪说“不”的自由;同样,由于突出恩典,他也认为,人类的意志没有对上帝的恩典说“不”的自由。在今天,我们可以继续追问:人类是否有选择善或恶的自由意志呢?
这是一个哲学伦理学的问题。如果人类的意志不是自由的,而上帝的恩典是不可抗拒的,那么爱(caritas/agapē)还是真诚的吗?上帝的爱可以去强迫吗?
许多学者看到,奥古斯丁从早期到晚期对意志的理解存在着转变或“革命”,对他来说,“意志”概念可能有三个不同的含义——自由行动、同意和爱。注1在奥古斯丁的早期作品中,意志意味着自由行动,且这种向任何方向的行动不受任何原因的左右;在中期作品中,意志似乎失去了完全的行动自由,因为堕落的惩罚和恩典的力量被认为对意志施加了更大的影响,尽管它仍然可以接受或反抗这些影响;在后期作品中,奥古斯丁越来越转向上帝至高无上的恩典、爱和拣选,后者的分量越来越重。在他看来,在亚当和夏娃堕落之后,自由意志也因此堕落了,不再是完美的意志,也不再是完美人性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非或直到它被恩典所释放或恢复。既然意志被圣爱或欲望的力量所驱动,那么有效力的恩典就促使意志去爱善,且没有随意转向的自由。原罪导致意志只能爱恶,失去了爱善的自由;而如果能够在没有上帝及其恩典的情况下爱善,那么意志就能够自我上升,以至于比上帝所创造的形态更优越。如果可以抗拒善或上帝的爱,那么它就可以抗拒上帝的全能意志。
从历史、哲学和文本的角度,花威对奥古斯丁的上述问题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论证,也引发我去思考哲学和圣经学的跨学科研究。以下,我将简要梳理《罗马书》中对恩典和意志的有关论述,来考察奥古斯丁后期的意志学说是否更接近保罗的思想。
二、 保罗有关意志、恩典和拣选的《圣经》论证
保罗的拣选学说源自犹太终末论,恢宏博大,可以全面阐释其三一神论和基督论,勾勒出上帝的主权和救恩在宇宙历史中的圣爱作为。注2
与此相应,“恩典”和“意志”是罗马帝国当时的经济学用语,保罗试图对之进行文化批判,即从概念上将读者从债务、义务和下对上的依赖,转向相依互益的、更自由的关系。例如,恩宠(benefaction)意味着礼物和馈赠(gratia),是出于显贵富豪的功绩炫耀和统战意志,因为在这一文化中,礼物是赚取的,恩惠(charis)是用人的功劳来衡量的。然而,在《罗马书》中,保罗以“基督的恩惠”颠覆了罗马的交换式经济(exchange economy),反驳了罗马“自私自利”或“白手套”型的恩惠制度。
保罗劝勉基督徒要模仿基督的意志,去服侍和分享(12:7)“上帝的怜悯”(9:15、9:18、9:23、11:30-31、12:1、15:9)。注3他认为,恩典或礼物不是靠着自己的意志去赚取的,而是人类在感恩领受上帝的恩赐之后,分享或祝福给他人的。上帝“所赐的恩”(12:3)是超凡的善能量即圣灵感化了人类的意愿,是一份礼物,而不是挣来的,甚至使徒的选召和圣灵的恩赐(charismatic gifts)也是天赋的。注4
保罗教导罗马信徒,“要照着上帝所分给各人的信心的尺子”(12:3),批判当时罗马社会中常见的恫吓威胁和压迫异议的现象。朱伟特认为,保罗所说的“合乎中道”(12:3)与古希腊民主国家(反对寡头政治)的“成熟的文明和服从法律”的语言相似。也就是说,作为隐喻,“尺子”(metron)表示裁定的度量或信仰的界限,与“良知”(syneidēsis)(2:15、9:1、13:5)同义,即每个人基于上天的恩典而具有的价值标准,并借之接受自己的极限,与上帝建立和好关系,因为“世人都是罪人,亏缺了上帝的荣耀”(3:23)。注5保罗认为,只有自由或自愿互惠的精神,才能使整个社会的运行摆脱主奴辩证法的束缚。对此,他使用“欠债”(13:8)的经济隐喻来修正被罪律所扭曲的语言,比如恩典是积德,应该有必要的回礼,并批评罗马帝国不公正的税收经济使得民不聊生(13:6-8)注6,尽管罗马公民仍然应该向帝国纳税。保罗把“彼此相爱”(13:8)的永恒欠债生活作为信仰群体的新经济的永久效力(currency),以基督群体内的信任、尊重、接纳和自愿参与来修正被罪律所腐蚀的堕落人性和虚荣帝国。
基于此,保罗和奥古斯丁都在追问:“意志是自由的,但选择恶的自由还是自由吗?抗拒恩典的意志还是意志吗?”从一神论的修辞学可以看出,他们都认为,恶是善的缺乏,但善不是恶的亏欠,向恶说“不”的意志与向善说“是”的意志并非一体两面,前者是沉沦在罪律之下,其后果咎由自取。抗拒上帝恩典的意志不是完美的意志,而是对真理和圣爱的背叛。正如保罗《罗马书》1:19-25所写的:
上帝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良知〕,因为上帝已经向他们显明〔一神论〕。自从造天地以来,上帝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然眼不能见,但借着所造之物就可以了解看见,叫人无可推诿〔意志的责任〕。因为,他们虽然知道上帝,却不把他当作上帝荣耀他,也不感谢他〔选择恶的意志〕。他们的思想变为虚妄,无知的心昏暗了〔哲思和伦理的沉沦〕。他们自以为聪明,反成了愚昧〔语言的扭曲〕,将不能朽坏之上帝的荣耀变为偶像,仿照必朽坏的人、飞禽、走兽、爬虫的形像〔价值观的颠倒〕。所以,上帝任凭〔咎由自取的审判〕他们随着心里的情欲行污秽的事,以致彼此羞辱自己的身体。他们将上帝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
最后,花威在哲学和圣经学上学有经年,用功甚深,其写作也一向思路清晰,文采斐然。可以看到,这部研究专著结构严谨,文本解读精到,在国际学界的革命论和连续论之争中提出折中解释,更切近奥古斯丁的思想发展,实属难得。正如孔子的哲理,学问本不分中西,都是全人类的精神遗产,奥古斯丁的思想也是如此。
是为序。
杨克勤
2021年10月15日于美国西北大学中央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