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哲学年鉴(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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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哲学把握经济的基本方式

——理解“经济哲学”的五个维度[1]

韩庆祥

研究“经济哲学”的一个原点,就是理解和阐释“经济哲学”这一基本概念,这是经济哲学研究的学理基础和前提。我国的经济哲学研究始于对“经济哲学”这个原点进行的学理理解和阐释。以此为学理基础,我国学者开启了经济哲学研究的历程。在这一历程中,上海财经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河北大学等一批院校专家学者,聚焦研究货币哲学、资本哲学、财富哲学等,对我国的经济哲学研究做出了重大学术贡献,在实践上也把“经济哲学”的内涵和意义呈现出来了。这主要体现在哲学,尤其是经济哲学研究在不断地追问与反思经济活动的“合理性”,自觉用哲学方式来把握经济。在这种反思与追问中,经济哲学致力于超越经济活动的“局限性”,矫正经济活动的“偏执性”,规制我国经济活动的正确方向。其中有六次较为重要的反思和追问:一是在商品经济活动中,追问“道德是否滑坡了?”二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追问“人文精神是否缺失了?”三是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过程中,追问“人们在价值观上是否迷失了?”四是在资本逻辑的运作中,追问“人性是否出现了扭曲?”“人的价值是否遭到了漠视?”五是在财富增长和积累的进程中,追问“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是否缺位了?”六是在追求经济快速增长和发展中,追问“发展是否付出了沉重代价?”在这六个反思和追问中,哲学尤其是经济哲学发挥了“猫头鹰”的功能,也发挥着“雄鸡”的作用,还发挥着“啄木鸟”的力量。这恰恰体现了“哲学”尤其是“经济哲学”的本质功能与意义,也表明研究哲学尤其是经济哲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步入新的历史方位,在全面建成小康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历史交汇期,迫切需要对我国的经济活动、经济问题进行一次总体性反思。这种反思,首先要回到经济哲学研究的原点,即依据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用哲学的方式把握经济,对“经济哲学”给出全面深入准确的理解。这种反思具有积极的学术意义,既可以为深化经济哲学研究奠定坚实的学理基础,也有助于使我国的经济哲学研究达到时代发展所要求的水平。

总体来讲,理解“经济哲学”有五个维度。这五个维度之间分别从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辩证法、价值观、人学切入,具有环环相扣的逻辑关系。这五个维度,实际上也是哲学把握经济的基本方式。

一 对经济活动的本体论理解:追问劳动的本质

第一个维度,实质是追问经济活动的本体——劳动的本质。

生产劳动,是经济活动与经济哲学的基石和基础,离开生产劳动,就无法从根本上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与经济哲学,所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资本论》等文献中,马克思把生产劳动看作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又把经济活动作为理解一切经济问题的基础和前提。[2]

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对经济活动给予本体论理解的一个典型样本。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的手稿》中,马克思首先从哲学上批判国民经济学,认为国民经济学只看到劳动的经济学意义,把劳动的本质看作“生产财富”的劳动。在国民经济学看来,生产劳动的真正目的是带来多少利息,每年总共积攒多少钱,它不知道处于劳动关系之外的人,不把工人当人看,它敌视人,认为劳动就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在李嘉图看来:“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产品则是一切。”[3]对劳动本质的这种经济学理解,本质上是一种功利主义经济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批判了这种功利主义经济学的前提,即对劳动本质的功利主义理解。马克思指出:“国民经济学按其本质来说是发财致富的科学。”[4]马克思从“人”的维度来理解和把握劳动,认为劳动的本质,就是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充分发挥,就是人的自我产生过程。[5]这种理解,本质上是在构建一种人本主义经济学。进一步来说,国民经济学只关心劳动创造财富,而马克思则更加关切当时的劳动如何被异化的内在机理。所谓“异化劳动”,本质上就是工人劳动所创造的财富被资本家占有,成为与自己对立的力量,工人本身为此做出巨大牺牲。正如马克思所讲的:工人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6]工人劳动被异化的深层原因究竟是什么?马克思给出的答案是:人和人的关系异化了。[7]马克思进一步指出,这种人和人关系异化之根源,就是私有财产制度。“尽管私有财产表现为外化劳动的根据和原因”,同时“它是外化劳动的后果”。“后来,这种关系就变成相互作用的关系。”[8]这里的私有财产制度,实质上就是财产、财富的所有制度和分配制度。这种财产、财富的所有制度和分配制度维护了资本家的利益,却剥夺和牺牲了劳动工人的利益。马克思从当时他所接受的人本主义出发,对劳动的本质作出不同于国民经济学的新的哲学理解,认为劳动的本质,就是使人的本质力量得到充分发挥,就是人的自我实现。显然,国民经济学和马克思经济学都基于对劳动本质的本体论追问。不过,国民经济学是自发的,而马克思是自觉的;国民经济学只从经济学意义上理解劳动的本质,把劳动只看作一种创造物质财富的经济活动,而马克思则从人本主义哲学上理解劳动的本质,把劳动理解为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和人的自我实现。对劳动的本质理解不同,经济学研究的路向和路径也就不同:一个是功利主义经济学,一个是人本主义经济学。

因此,当我们面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与经济学的时候,首先要追问经济活动的本体之维——对劳动本质的理解。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一些地方往往把经济建设仅仅看作“项目经济”,又把项目经济仅仅看作“金钱经济”或“GDP经济”。这种理解,就是对经济建设的本质,在认知上出现了偏差。在这种一味追求经济项目、GDP增长和经济发展的进程中,有的学者尤其是从事经济哲学研究的学者强调,不能把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仅仅理解为GDP的增长,还要关注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中的“公平”、“正义”与“人的价值”。后来,中央也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又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经济思想。这些,都体现了对我国经济活动、经济发展、经济问题之本质的哲学反思和追问,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 对经济活动的认识论分析:追问经济问题的哲学之道

这是第二个维度,实质是从具体到抽象,自觉从哲学之“道”的层面来认识和理解经济活动、经济问题,或者自觉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追问经济活动的本体离不开人的认识,需要借助人的认识来进行,因为认识是达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核心观点,就是强调人的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达到对事物之本质的认识。要达到这一目的,一般要经过两个阶段,实现两次飞跃: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第一次飞跃;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这是第二次飞跃。感性认识,一般认识到的是事物的现象,理性认识则是认识事物的本质;理性认识回到实践的目的,就是引导实践,改变现实,检验理性认识是否正确。这里,理性认识就是对事物之本质的认识。黑格尔也认为,人的认识过程一般要经过“感性”—“知性”—“理性”三个阶段。这里讲的“理性”,也是达到对事物之本质的认识。列宁所讲的辩证法是研究自在(Ansich)之物、本质、基质的,也有类似的意思。[9]中华传统文化讲“道”“术”“行”,这里所讲的“道”,主要指的是对事物现象背后的本质理念的认识和理解。这就启示我们:对事物和对象的认识,首先是对其现象的认识,最后要达到对事物、对象之本质的认识,这种认识的成果就是“道”。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同样如此,即要从“感性”—“理性”三个层面来理解,尤其要从理性层面来揭示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或者说,要认识和理解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之道,就必须进入哲学层次,从具象到抽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道”,主要讲的是反映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之“本质”的哲学理念、哲学思想。认识、理解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哲学之道至关重要,它有助于我们从哲学上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本质、规律。

《资本论》就是从理性层面揭示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哲学之道的典型样本。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是沿着从具体到抽象的思维逻辑,先从具体的感性层面——资本主义社会最普遍、最平凡的事实即商品——入手,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基本矛盾;其致思走向,就是通过抽象,一步步深入理性层面,来揭示劳动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占有和剥削的秘密;再进一步通过对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的辩证分析,揭示出“由物的依赖走向自由个性”的历史必然性和道义必要性;基于这一历史必然性,马克思批判并超越了资本占有劳动并控制社会的逻辑,提出了以“促进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核心理念的哲学之道。

一些人谈论经济活动、经济问题,多停留在“感性”认识上,较注重“术”和“行”的层面,很少进入“理性”认识或“道”的层面,因而往往看到的是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现象,而看不到经济活动、经济问题背后的哲学之道,所以,往往抓不住问题的本质。

我们试图从哲学之“道”层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与“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这三个近年来国内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前沿问题,加以哲学分析和理解。

先看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已被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列入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往,一些人着重从经济学角度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经济就是追求经济利益和利润最大化,因而,往往把“利益”看作市场经济之“道”。对市场经济的这种认识和理解是产生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的认识论根源,也是实践上使市场经济“剑走偏锋”的认识论根源。其实,“利益”并非市场经济的真正之“道”。要真正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之“道”,必须进入哲学层次。如果从哲学层次来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之“道”,那么,市场经济就是追求“利益—能力—理性—自立”四者的有机统一:应当承认,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首先追求的是“经济利益”,这是原初动因,不然,就不会有他们所从事的经济活动;那么,我们要追问:获取经济利益“合法性”或“合理性”的根据是什么?当然,应当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做出相应的业绩或贡献,凭“能绩立足”,此可谓“能力发挥最大化”;我们再进一步追问:怎样才能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就必须有一种能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只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才能真正保证从事经济活动的人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这种制度安排,必须基于人的理性的高度自觉,缺乏高度的理性自觉,是不可能有这样的制度安排,此可谓“理性最大化”;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能力,做出相应的业绩或贡献,从而获取经济利益和经济利润的最大化,这在实质上意味着从事经济活动的人要凭其能力和业绩而自立,此可谓“自立的最大化”。“能力”可以相对应于“权力”,“理性”可以相对应于“非理性”,“自立”可以相对应于“依附”。这样,从上述具有因果逻辑关系的哲学层面来完整认识和理解市场经济之“道”,就超越了对市场经济的狭隘经济学理解,也超越了对“利益”的褊狭追求,能把市场经济提升到哲学境界,而这种境界,会把市场经济引入“正途”,会使市场经济的积极因素充分发挥出来,也会避免人们对市场经济的误读和误解。更何况当今我们谈论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呢!

再看看分配制度。分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它涉及人的根本利益。关于分配,如果仅仅局限于经济学视阈的认识和理解,那么这种分配,自然首要指向的是经济领域基于“效率”的分配,而获得这种经济效率的根据,自然是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能力和贡献。这实际上就是经济学家所讲的第一次分配,它体现的是“实然”意义上的基于“市场”中的能力和业绩的“应得性”,即比例对等或相对平等,亦即哲学理念上的“公平”。这种认识和理解之积极意义,就是力戒懒惰,鼓励勤劳,反对平均主义,使“蛋糕”越做越大。同时也要认识到,人们之间的能力乃至业绩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如果仅仅按照能力和业绩进行分配,就必然拉开人们之间在收入上的差距。这样,即使一些人再努力,但由于先天禀赋差异与后天能力、业绩的有限,其收入也追不上能力、业绩较好的人。久而久之,人们之间的收入差距会越拉越大,甚至出现贫富悬殊,当超过临界点,就会导致社会不稳定。这样,按照能力和业绩进行的所谓第一次“市场”意义的分配应有其边界。这时,就必须超越对分配仅仅作经济学或“市场”意义上的狭隘认识和理解,进而从哲学所讲的“正义”层面来认识和理解分配,这种分配实际上就是人们所讲的第二次分配。这种分配主要是在政治领域进行的,因而在这种分配中,政府必须出场。就是说,政府要基于哲学理念上的“正义”原则,运用公共权力和公共政策,通过财政和税收等手段,对人们之间过大的收入差距进行合理调节。显然,上述所讲的第一次分配实质上是解决经济效率问题,体现的是“公平”,它有助于“做大蛋糕”,促进经济发展;而第二次分配实质上是致力于解决社会稳定问题,体现的是“正义”,它有利于“分好蛋糕”,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众所周知,政府也不是万能的,政府治理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和缺陷。政府注重从“政治”领域解决“正义”意义上的分配问题,却不能完全解决社会领域的“道义”调节问题。于是,还必须进一步超越对分配的政治领域中的认识和理解,进而再从哲学理念所讲的“道义”层面并在社会领域来认识和理解分配,这就是人们常讲的第三次分配。在这种分配中,整个社会都是对过大收入差距进行调节的主体,它是由个人和非政府组织及其他组织(如慈善机构等),以道义为指针,采用募捐、救助、基金等人道手段自觉进行社会调节,它体现的是人道原则,其目的主要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简要归纳一下上述所讲的“三次分配”:第一次分配的主体是市场,主要在经济领域,主要是根据能力和业绩进行分配,体现的是效率优先原则,它确保分配的效率性(对等性公平带来效率),目的在于“做大蛋糕”,促进经济发展;第二次分配的主体是政府,主要在政治领域,体现的是“正义”原则,确保分配的正义性,目的在于“分好蛋糕”,促进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稳定;第三次分配的主体是社会,主要在社会领域,体现的是人道原则,确保分配的道义性,目的在于促进社会和谐。显然,支撑这三次分配的“哲学之道”或“哲学理念”,分别是“公平”、“正义”和“道义”,三者共同构成哲学意义上的所谓整体性的“分配结构”。

最后看看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对中国奇迹做出了鲜明且凝练的精辟概括,即“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对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既可以做经济学阐释,也可以做哲学理解,这就是揭示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背后的“哲理”——哲学之道。其实,哲学的理解更具根本性、深刻性,它是从“道”的层面进行的。从“道理”来看,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斗”出来的;从“学理”来看,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背后有其道路逻辑和制度密码。学理基于道理,哲理基于学理又高于学理;从“哲理”来看,创造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哲学之道,可以理解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权力”“劳动”“资本”三大根本要素之合力的结果。这三个要素具有严格的界定。“权力”,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力量,具体体现为中国共产党运用“权力”,可以动员、组织和集中国家资源及力量办大事。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密码,首要在政治领域。要理解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首先要理解中国共产党,只有理解中国共产党,才能真正理解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奇迹。“资本”,既指我们党所讲的“资本投资”或“投资驱动”,又指“资本”可以把许多生产要素聚合起来,激发它们推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活力,也指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显然,这里所谓的“资本”,主要是“国家掌握和驾驭的资本”,当然也包括被国家允许、鼓励和引导的民营经济中的“资本”。要言之,我们所讲的“资本”,从根本上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框架内运作,被合理引导的、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的“资本”,而不是马克思当年所批判的那种具有“吃人本性”的“资本”。“劳动”指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具体来说是指从事整个社会财富创造的中国广大劳动人民群众及其人民主体力量。正是这三大根本要素(“权力”“劳动”“资本”)或三大力量(“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力量”“市场配置力量”“人民主体力量”)之合力,既能实现我国经济赶超发展和跨越式发展的所谓经济快速发展,又能保持我国自身的独立性。这就是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哲理”,就是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哲学之道”,就是对当代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奇迹的哲学理解。当然,对“资本”逻辑不加以合理限制和管制,不把“权力”关在制度“笼子”里,“劳动”价值若得不到应有的尊重,“权力”向“资本”寻租,政商关系不“正当”,也是产生许多问题的一个根源。

因而,认识和理解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也要注重从具体到抽象,自觉从哲学层面理解和把握其哲学之“道”,即经济活动、经济问题深层背后的哲学理念、哲学思想。

三 对经济活动的辩证法阐释:经济问题哲学分析

这是第三个维度。实质是用哲学讲经济,用辩证方法分析经济问题,对经济问题进行哲学“批判”。这种“批判”,不是政治学意义上的“推翻”,而是哲学意义上的“辨析”。无论是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的本体,还是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都需要借助辩证方法。列宁曾讲过,辩证法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都是用辩证方法分析经济问题的典型样本。这种用辩证方法分析经济问题之重大成果,就是实现了哲学变革、经济学变革和政治学变革。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经济问题的哲学分析,创立了唯物史观,从而实现了“哲学变革”。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集中面对的,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物质生产劳动”。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历史首先是人类活动参与其中的历史,研究人类历史,其前提和出发点是关注现实的个人;[10]现实的个人就是有生命的个人;这种有生命的个人具有肉体组织的需要,这种需要主要就是“衣食住行”,即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满足人的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这叫作“生活”;人和动物根本不同,人必须也只有通过物质生产劳动这种方式,才能获取物质生活资料,进而才能满足人的肉体组织的需要,所以,人首先要“生活”,然后才去从事“生产”(这可以看作是经济学问题);[11]由此,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去研究人的物质生产劳动;此后,马克思恩格斯开始运用辩证方法,来分析研究物质生产劳动中的两个矛盾着的根本方面,一是生产过程中人和自然所发生的根本关系,马克思恩格斯用“生产力”这一核心概念进行分析,并将其提炼概括为“生产力”;一个是在生产过程中人和人所发生的根本关系,马克思恩格斯从开始用“交往形式”到后来用“生产关系”这一核心概念进行分析,并将其提炼概括为“生产关系”;接着,马克思恩格斯又进一步运用历史辩证法及其矛盾分析方法,去研究物质生产劳动过程中这两个根本方面,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运动及其历史发展过程,结果从中揭示并发现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创新了唯物史观,进而实现了“哲学变革”(这可以看作哲学分析)。这里,马克思恩格斯是通过对经济问题(肉体组织的需要—衣食住行—物质生活资料—物质生产劳动)进行哲学上的辩证分析,从而创立唯物史观的。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通过对经济问题进行哲学上的辩证分析,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从而实现了“经济学变革”。马克思从德国古典哲学那里继承下来的,首要是辩证法。在这个意义上,他称自己曾是黑格尔的学生。然而,马克思又力求把黑格尔“头脚倒置”的辩证法颠倒过来,将其重新改造成为唯物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哲学方法论体系中最基本也最为核心的方法。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的内在矛盾——社会基本矛盾,揭示了人类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创立了唯物史观。马克思又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特殊运动规律,从而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剩余价值学说,是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在揭示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关系时提出的一种学说,因而只有借助唯物辩证法,并在劳动与资本的矛盾关系中,才能得到真正理解。列宁认为:《资本论》是“大写字母的逻辑”[12]。这一“大写字母的逻辑”,当然包括唯物史观,但首要是唯物辩证法,用大家熟知的话来说,就是“矛盾分析方法”。正如恩格斯所说:“马克思对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就是以这个方法做基础的。”[13]马克思之所以运用唯物辩证法来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主要是因为《资本论》所致力于揭示的是基本经济事实背后的内在本质联系即矛盾关系,而唯物辩证法在本质上就是研究事物内部的本质联系或内在矛盾关系。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特殊运动规律,主要体现在分析一系列经济范畴的矛盾二重性及其矛盾运动上,这是从分析资本主义社会所存在的一个基本经济事实——商品开始的,或者说,马克思首先从资本主义社会最简单、最基本、最普遍、最平凡的事实即商品开始,逐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切矛盾,这是逻辑起点。马克思指出:商品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细胞”,它包含着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矛盾的萌芽”,包含着资本主义的尚未展开的一切主要矛盾。[14]商品,显然是经济学范畴,属于经济问题。然而,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首先揭示出商品本身的内在矛盾,即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接着,马克思从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中,揭示出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然后,马克思再从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中,进一步深入揭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再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从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中,揭示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之后,马克思力求从物和物的关系背后揭示出人和人的关系,即无产阶级(工人)和资产阶级(资本家)的矛盾关系。马克思试图从分析劳动和资本的矛盾入手,来分析无产阶级(工人)和资产阶级(资本家)的矛盾。沿着劳动和资本的矛盾这一逻辑,马克思分别从劳动和资本两个方面来揭示剩余价值的来源及其产生的秘密:从劳动方面来说,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实质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增值过程的统一,作为劳动过程,工人的具体劳动转移生产资料的价值,作为价值增值过程,工人的抽象劳动既创造劳动力自身的价值,也为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从资本方面来说,马克思把资本区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正是在对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在价值增值过程中不同作用的分析,马克思进一步揭示了剩余价值的真正来源。显然,马克思正是在对上述一系列矛盾关系的辩证分析中,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揭示了工人的劳动被资本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被资本家剥夺的秘密。所以,他号召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消灭私有制,解放无产阶级,进而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总之,上述所谓“大写字母的逻辑”,就是马克思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从分析和揭示经济学中最基本的事实和细胞——“商品”开始,一步一步地揭示出剩余价值的来源或产生的秘密,从而创立了剩余价值学说,创立了以劳动人民为本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实现了“经济学变革”。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通过对经济问题的辩证分析,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从而实现了“政治学变革”。这是通过分析“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来实现的。“资本”是经济学范畴,蕴含的是经济问题。资本和雇佣劳动是一种辩证关系。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生存条件是雇佣劳动。雇佣劳动完全是建立在工人的自相竞争之上的,这种自相竞争,是工人在找工作中的自相竞争,现代的工人只有当他们找到工作的时候才能生存,而且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增殖资本的时候才能找到工作。[15]这些都是私有制造成的。然而,随着资产阶级即资本的发展,无产阶级即现代的工人阶级也在同一程度上得到发展,因为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结社而达到的革命联合代替了他们由于竞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被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就是说,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同时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个人,即无产者。[16]因此,共产主义的特征,就是首先必须对所有权和资产阶级生产关系实行暴力的干涉,即消灭旧的生产关系,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当然,它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机会,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关系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机会。由此,无产阶级要运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所有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资料集中在国家手里,即集中在已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更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同样是不可避免的。[17]这里,劳动是生产力中的决定因素。因为在一般意义上,我们所说的生产力,主要包含劳动对象、劳动工具、劳动者,其中劳动者是劳动生产力中最活跃、最革命的因素。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就提出了劳动生产力概念:“劳动生产力,即由于生产条件发展程度不同,等量的劳动在同样时间内会提供较多或较少的产品量。”[18]马克思又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19]这里的资本,代表的是一种生产关系。马克思指出:“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这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是资产阶级社会的生产关系。”[20]“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它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特有的社会性质。”[21]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对“资本占有劳动并控制社会的逻辑”这一当时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总问题”进行进一步深入的分析:首先分析了雇佣劳动对资本的依附关系和资本对雇佣劳动的依存关系;接着,进一步分析资本和劳动、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彼此推进”与相互作用、相互矛盾(即相互对立、彼此斗争)的关系;再接着,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相统一的辩证法,又进一步分析并揭示了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的历史必然性和历史局限性,最终得出“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22]“消灭私有制”[23]“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24]“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25]等结论。这里,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唯物辩证法及唯物史观,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逻辑,创立了科学社会主义,实现了“政治学变革。”

因此,当我们面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时候,也要注重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进行哲学分析,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展开哲学“批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基本事实和特征,就是要经常处理其发展过程中必然遭遇的一系列基本的矛盾关系,诸如“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劳动和资本”“又快又好”“速度和效益”“跨越式发展和循序渐进”“经济全球化和独立自主”“经济发展和人的发展”,等等。能否正确驾驭和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事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成败。而要正确驾驭和处理好这些矛盾关系,就必须运用辩证方法。善于运用辩证分析正确驾驭和处理好这些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就容易走向成功,否则,就会遭遇曲折。

四 对经济活动的价值观解读:经济问题的价值评价

这是第四个维度。其实质是注重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与经济学研究中的事实尺度和价值尺度、实证和规范之间的辩证关系,注重对经济问题做出正确的价值评价。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的本体,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对经济活动进行辩证分析,总体上都属于对经济活动“事实”维度的理解;“价值”与“事实”相对应,在对经济活动的“事实”维度给予理解的同时,逻辑上还应对经济活动做出价值评价。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共产党宣言》是对经济问题做出价值评价的典型样本。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国民经济学只讲经济事实,也只对经济事实做实证分析,不做价值评价。它思考劳动,思考私有财产,思考资本,都是基于对经济事实的描述。就是说,它们的研究只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做事实判断而不作价值判断,只做实证性分析而不做规范性研究,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做价值评价,在它那里是缺失的。马克思指出:“私有财产是一个事实,国民经济学对此没有说明理由,但是,这个事实是国民经济学的基础”;[26]“整个国民经济学便建立在一个没有必然性的事实的基础上”。[27]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既尊重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的“本性”,这遵循的是事实尺度;同时又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做出价值评价,给出价值导向,这注重的是价值尺度。从价值评价来看,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的劳动被异化了,这是有悖于人的本质和人性的劳动,它不是对人的本质的确证,反而使人的本质得以丧失,使人性受到压抑,得不到充分发挥,使工人不具有做“人”的尊严;[28]私有财产使人成为“占有”或“拥有”者,使人变得愚蠢而片面,使人成为利己主义者;[29]资本使工人的劳动仅仅成为其谋生的手段,而不是使人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正是基于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既做事实判断,又作价值评价,所以,马克思得出结论: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向人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30]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同样运用事实尺度和价值尺度的辩证统一,来分析批判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恩格斯从事实尺度或历史尺度来看待资本和资本主义社会,对资本和资本主义社会做出了中肯评价,认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1]然而,马克思恩格斯把话锋一转,又从价值尺度批判资本和资本主义社会,认为在资产阶级社会,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资本却占有劳动,使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32]由此,马克思恩格斯得出结论: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私有制,解放无产阶级,进而解放全人类,促进每个人的自由发展。[33]

这里涉及一个深层次的理论问题,即对事物和对象的认识所达到的“知”,是否包含价值评价?或者什么叫作真正的“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看来,任何事物和对象既具有原本的“事实”属性,也具有对于人而言的“价值”属性,或者说既具有“自在规定”,也具有“关系规定”(即为人而存在的规定性)。在马克思的范畴和话语体系中,也都具有这两种规定性,比如“货币”“劳动”“资本”“财富”等,它们既是“自在性”范畴,具有自身的原本规定性,也是“价值观”范畴,具有对人而言的价值观意义上的规定性。因此,对任何事物和对象的认识,既是对其“客观实在性”的认识,也是对其“价值性”的认识,所谓“知”,就是对事物和对象之“客观实在性的知”和“价值性的知”的有机统一。换言之,只有坚持事实尺度和价值尺度、实证和规范相统一,才能达到对事物和对象真正完整的认识,达到真正完整的“知”。由此,那种借客观性而否认对事物和对象作价值评价,是片面的。当然,不把“价值评价”建立在“科学认知”上,也是片面的。

1978年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在现实的实践层面,许多人往往只注重从经济谈经济,一讲经济,就是GDP,就是项目经济,就是金钱经济,就是经济增长速度,就是资本投资,就是“资本”的逻辑,等等。这说明在经济活动中,价值评价严重缺位。结果导致了人和自然关系的紧张,出现环境污染,使生态失去平衡;导致人和社会关系的紧张,社会发展以牺牲某些人尤其是个人的发展为代价;导致人和人的关系紧张,人们之间存在着较大的收入差距,进而存在着不信任、不和谐;人自身的身心关系紧张,即身心不和谐,身体在享受现代化的物质成果,而不少人的心灵世界或精神世界却依然处于空虚、无序和焦虑的状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整体转型升级,我国哲学界逐渐具有一种超越精神,即以学术探索精神、以价值关怀,自觉主动去研究经济发展中的代价,研究“发展与代价”的关系,超越“资本”的逻辑,提出了经济发展要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也具有哲学反思精神,从价值观高度,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而把我国的经济发展引向了正确航道。

可见,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要自觉具有价值批判意识,要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具有高度的价值自觉,即做出价值评价,进行价值引导,使经济活动、经济发展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行。

五 对经济活动的人学追问:对人的本性、人的本质的理解

这是第五个维度。实质是理解和把握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本性、人的本质问题。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的本体,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对经济活动进行辩证分析,对经济活动做出价值评价,主体都是“人”,最终目的也都是为了“人”,所以,对经济活动的人学追问,是经济哲学研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在西方经济学研究的传统中,总有一个关于人性假设问题。这种人性假设,核心是确定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之本性,而不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和人的本性是两个有联系但又有本质区别的概念。人的本性,主要是指所有的自然人共同具有的原初本性,如“追求自我利益”“趋利避害”“自保”等。而人的本质,则指的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根据。前一个“人”,指的是“自然人”,后一个“人”,既指作为最高价值追求的“理想的人”,如追求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也指作为具有“类”属性(或类意识)的人、作为具有社会属性的人、作为具有自主创造个性的个人。[34]就作为人的修养、塑造和境界而言,人的本质显然高于人的本性。西方经济学具有自己的“人性假设”,这种“人性假设”中所谓的“人的本性”,核心是指“每个人追求其利益最大化”,或“自我利益驱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体系就是建立在这种“人性假设”基础上的。它们由此认为,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追求其利益最大化的人,对这样的“人”,不宜做价值判断。由此就产生了自由主义经济学、功利主义经济学及其诸多变种。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做“人性假设”,而注重谈论从事经济活动的主体和前提。在马克思看来,在现实社会中,不存在“抽象的人”或抽象的“自然人”,人都是现实的人,这种现实的人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中进而满足其需要的人,人的需要、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关系是什么样的,人就是什么样的。所以,首先要分析研究人的需要、人所从事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所处的社会关系。[35]这就把西方经济学所讲的“人性假设”或抽象的自然本性给否定掉了。当然,马克思所从事的经济学研究与所建构的政治经济学,也是围绕“人”进行的,但他们所讲的“人”,是现实的人,从本质与逻辑来讲,就是具有需要的人,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总和中的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36]。马克思是把“现实的人”作为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因而,对经济活动进行人学追问,就要分析研究经济活动中人的需要、人的实践活动、人的社会关系和人的个性。“出发点”与“人性假设”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人性假设”中的“人”是抽象的、固定不变的,而“出发点”中的“人”,是处在社会关系总和中的现实的、发展变化的人,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贫困》《共产党宣言》《资本论》中所讲的“人”,都是现实的人。正因如此,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都具有政治立场和价值导向,也具有浓浓的人文情怀,当然,更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

由此,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还要确立一种科学的人学观,对从事经济活动与经济问题中的“人”给出科学和道义的解释,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做出事实和价值相统一的科学判断。要言之,要以“人”的眼光来观察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当然,这里所讲的“人”,是马克思主义所讲的现实的“人”。

上述关于“经济哲学”的本体论理解、辩证法阐释、认识论分析、价值观解读和人学追问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构成理解“经济哲学”的一个完整图景,也构成以哲学方式把握经济的一种完整框架。生产劳动,是经济活动与经济哲学的基石和基础,离开生产劳动,就无法从根本上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与经济哲学,所以在经典文献中,马克思都把生产劳动作为理解经济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并把生产劳动看作人的内在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是人的自我实现。这便引出了我们对经济哲学的第一种理解,即对经济活动的本体论理解:追问劳动的本质。存在决定意识,既然对经济活动首先有一种本体论的理解,那么,接着就需要对经济活动进行认识论分析,从哲学上进一步追问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哲学之道,从哲学之“道”来认识和理解经济活动、经济问题,这便有了对经济哲学的第二种理解,就是对经济活动进行认识论分析。任何事物和对象都是一种矛盾性存在,对任何事物和对象的认识也是一种辩证认识过程,从哲学上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我们看到的是经济活动也具有辩证的性质,如需求和供给、效率和公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生产和消费,等等。由此,便有了对经济哲学的第三种理解,就是对经济活动做出辩证阐释,对经济问题进行哲学分析,其实质,就是用哲学讲经济,用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分析方法,分析经济活动和经济问题。从哲学上讲,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不仅要从客观存在(实在)上加以理解和把握,注重其“事实尺度”,而且逻辑上也要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进行价值评价,注重“价值尺度”,这就从逻辑上进一步提出要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做价值观解读,这是对经济哲学的第四种理解,其实质,就是注重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经济问题中的事实尺度和价值尺度、实证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注重对经济活动、经济事实、经济问题做出价值评价。人是从事一切经济活动的主体,理解和把握经济活动和经济问题,最终都是为了人,都是为“人”而存在的,所以,在经济活动和经济问题的深层背后,在经济学与经济哲学研究中,都有一个对“人”的理解问题,这就是对经济活动、经济问题的人学追问,其实质,就是要理解和把握从事经济活动的人的本性和人的本质。这是对经济哲学的第五种理解。对经济哲学上述五种理解之内在逻辑关系,就这样呈现出来了。

原载《哲学研究》2020年第11期,收入本书时有改动。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1] 本文系作者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逻辑研究”(项目批准号:17ZDA002)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0~50页。

[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24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86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320页。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0~50页。

[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0页。

[8]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0页。

[9]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历史科学》,人民出版社,1961,第176页。

[1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7~74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7~74页。

[12] 《列宁专题文集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45页。

[1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603页。

[14] 《列宁专题文集 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人民出版社,2009,第150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78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78~279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4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94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3页。

[2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45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577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307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6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4页。

[2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4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783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786页。

[28]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270~271页。

[2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303页。

[3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第297~298页。

[31]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77页。

[3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87页。

[3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294页。

[3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45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8页。

[3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第67~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