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湖北省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条件
1.“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业务体系基本形成。湖北省残联始终把地方和基层残疾人组织的建设和完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全省残联系统的组织建设大抵经过了自上而下的组建阶段,“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阶段和服务能力全面加强的提升阶段三个阶段。在自上而下的组建阶段(1988—1998),湖北省市县级残联基本完成组建工作,实现机构升格、计划单列、理事长专职,全省残联组织格局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阶段(1998—2008),各级残联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残联建设的决定》,按照“一体化的机构、一专多能的队伍、有机结合的业务、统筹安排的经费、综合利用的场所”的原则,切实加强基层残联建设。2002年,邓朴方同志在湖北秭归调研时提出残疾人组织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到达最远的地方,纵向能够一直插到群众身边,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工作体系。纵向到底是残疾人工作的一个核心,只有纵向到底,才能真正够到残疾人,真正代表残疾人,真正服务残疾人。到2007年底,以县为单位,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网络整体推进,市和市辖区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2.8%;县(含县级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85%。在服务能力全面加强的提升阶段(2008—2018),20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出台,对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各级残联组织也得到了全面的加强和提升。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由城市社区开始向农村延伸,并全面铺开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党的十八以来,党中央对残疾人事业格外关心、格外关注,残疾人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发展。各地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残疾人工作的要求,持续开展“基础管理建设年”“基础管理建设提升年”,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2019年,全湖北省市、县、乡已有残联1294个,各地市已建残联13个,县(市、区)残联已建107个,乡镇(街道)已建残联1174个,社区(村)已建残协21365个。省市县乡残联共有工作人员3339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18598名。地市级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的残联5个,县级配备了残疾人干部的残联35个。共建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519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5个,市级专门协会已建65个,县级专门协会已建449个。助残社会组织共有646个。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基本完善的残疾人服务网络。残疾人专项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到2018年已经完成全省17个市(州)、118个县(市、区)、30309个村(社区)的残疾人基本状况与需求的专项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全面掌握了150余万名持证残疾人的信息数据,为做好湖北省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托底补短和贫困残疾人脱贫解困工作、推动残疾人事业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残疾人服务基础平台渐成网络。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是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和平台。由于湖北省残疾人事业起点低,加之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普遍缺乏。省残联成立以后,把残疾人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统筹推进。第一个阶段,按照“以任务促建设”的原则,推动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给予支持。从“十一五”开始,重点推动康复中心和托养中心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中央财政对中西部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经费大幅提高。要求到“十三五”末,实现县级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康复中心、托养中心三者有其一。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已竣工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共88个,总建设规模19.1万平方米,总投资40762.4万元;已竣工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17个,总建设规模8.6万平方米,总投资26334.4万元;已竣工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27个,总建设规模5.6万平方米,总投资11013.6万元。
3.奏响“自强之歌”,残疾人主体作用逐渐体现。残疾人不仅是残疾人事业的受益者,同样也是残疾人事业的推动者、社会主义的建设者,谱写了一曲曲动人的“自强之歌”。湖北省在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中坚持残疾人的主体地位,特别强调保障残疾人参政议政的权利,推动残疾人真正成为权利主体。《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规定各级残疾人联合会中应当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实践中,湖北省建立健全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工作机制。根据统计数据,自2008年到2018年,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共902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共741件。其中,2018年,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46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53件。根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湖北省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3年来,湖北省共有200多名优秀残疾人当选为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残疾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省残联成立以来,为激励自强与助残精神,共召开了五次全省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大会,表彰全省郑举选、邰丽华、何军权、董明等一大批自强模范。他们当中有“劳动模范”“新长征突击手”“杰出工人”“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四奖章”获得者,他们感人肺腑的奋斗实践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各级残联也开展了不同形式的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