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造势
“见鬼!”
伊蒙的脸色阴沉如墨,注视着眼前的死胡同,心头涌起一股无力感。
他方才远远地跟在那群人身后,但在拐进小巷之后,只不过一个拐角,他就跟丢了人,让他颇为不爽。
但这也说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
那些人确实非同寻常。
直觉告诉他,那个金毛是他的最佳切入点,易怒、冲动、没头脑,而且看他着装华贵,估计还是什么贵族子弟。
他思索片刻,就立即下定主意。
“嗯?!”
他忽然摸了摸自己的脖颈处,那里莫名其妙地、有种黏糊糊的感觉。
“是血……”
那里不知何时,多了一道浅浅的伤痕,并且已经有段时间了,流出的血液隐隐浸透他的内衬。
他一时之间,头皮发麻。
‘毫无疑问,这是那群人所为,是一个警告。’
‘恐怕想让我知难而退。’
伊蒙脸色阴晴不定,默默记在心里。
他回到地下酒吧,找到一个学素描的老哥,给了一枚银币,让他画出数张人物侧写,从中挑出最为合适的那一张。
随后乔装打扮,踩着高跟靴找到本地的各种行会,诸如工匠行会、商人行会、手艺人行会等,在花费了两枚金币的情况下,才得以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帮他找人。
几十年的运作,早已让他有了一笔不俗的资金,今天的花销不过九牛一毛。
他现在唯一担心的,就是那群人有特殊的隐藏方法,能躲避普通人的追查。
那样的话,他前面的工作估计就打水漂了。
“希望不会如此。”
伊蒙习惯性地,从后门进入汉克旅店。
旅店内依旧静悄悄的。
看来今天也没什么生意,伊蒙朝二楼看了下,一眼便得出这个结论。
刚准备上楼,就被叫住。
“那个,稍等一下。“
“晚饭已经准备好了,吃完再上去吧。”
伊蒙转身看向身后。
莱妮丝端着餐盘,她那白皙的小脸上镶嵌着一副端庄的五官,柳眉下是一双灵动的褐色眼眸,只是看向他的眼神依旧有些躲闪。
“也行,正巧肚子也饿了。”
“对了,汉克大叔呢?还是没回来吗?”
“嗯,父亲昨天说要出去解决点事情,可能得后天才回来。”莱妮丝将餐盘放在木制长桌上,将一碟奶酪三明治和一碗黑麦粥放在对面位置上。
“这样啊。”伊蒙双手接过莱妮丝递来的餐具,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莱妮丝,你们也是卢斯兰领人吗?”
莱妮丝切下一小块三明治,塞进嘴里,闻言摇了摇头。
“不,我和父亲都来自于阿尔弗莱平原的沃尔特公国。”
“沃尔特公国?”
“嗯……应该在布鲁斯王国的东北侧,是一个小国,可能就两个卢斯兰领那么大。”
伊蒙闻言愣了几秒。
他所在的卢斯兰领和爱尔科斯领,名义都隶属于布鲁斯王国,初代领主都由国王亲自册封,演变至今,实际上已然是一个国中之国了。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在于莱妮丝口中所说的沃尔特公国,如果真的存在的话,那么距离这里,少说也得有一千多里。
“那还挺远的……嗯?!这个好吃!”他也切了块三明治塞进嘴里,中间的奶酪片质地柔软,有股浓郁的奶油和坚果的味道。
“嘿嘿,那是我特地买的布里奶酪。”莱妮丝笑得眯起了月牙。
“据说,是爱尔科斯领产出的,镇上前阵子才有的货……”
“那劳烦莱妮丝小姐,明天也买点布里奶酪。”
之后的话题平淡如水,他们俩就这般聊着,但越聊话题越偏,聊到这个世界的内衣——据说只有富裕阶层才会穿的“低腰裤”,最后甚至聊起了政治制度,让伊蒙一度犯难。
但瞧见莱妮丝那满脸求知欲的表情,他还是硬着头皮,努力搜刮脑中还没忘却的记忆,随口扯道。
“额,民主和共和就是……就是政权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确保他们的利益得到代表和保护。”
“还有便是,现如今的国家大都是君主制,或者说独裁制……”
莱妮丝一脸懵懵然,伊蒙见状也只能作罢。
几十年前他也有撰写过类似思想的小册子,但反响平平,反倒有些文人时常到他那时的作坊上,咒骂他离经叛道。
之后的餐桌冷场了许久,莱妮丝一脸若有所思,伊蒙也没有过多在意。
伊蒙注定不知道的是,这已然给莱妮丝心中埋下了一颗种子,若干年后的断头台前,她总会回想起这一幕。
吃完饭他便上了楼,这个世界夜间的娱乐手段相当匮乏,除了造孩子,就是打扑克。
当然,这仅限于平民阶层,贵族骑士阶层他没机会了解,但看书多多少少也算是其中之一吧?
伊蒙拿起前天刚淘来的一本羊皮书。
羊皮书的制作过程繁琐且耗时,有些书籍还需要书法家和插画家进行装饰和装帧,增加书籍的艺术价值。
这也导致此界的书籍相当之贵,堪比奢侈品,一般只有大富商或者贵族才承担得起。
而伊蒙手里的这部羊皮手抄本,足足花费了他16枚银币。
不过最让他心疼的,还是那些遗留在定居点处的书籍,购置那些书籍花费了他大半家产。
这本书是从一个老酒鬼手里淘来的,自称年轻时是马西米利亚诺帝国的大学士,但后来被迫当了奴隶,被卖到卢斯兰领。
一直劳作到爱尔科斯领攻打过来,废除农奴制后,才得以解脱。
虽然很好奇,他是怎么在奴隶期间保存这本书的,但伊蒙识趣地没有多问。
“弗吉尼亚游记:地下篇”
伊蒙看了眼书名,摸着凸出的书签,找到昨天看剩下的位置。
屋内静悄悄,橘黄色的灯火软和地摇曳着,少年表情专注,不同于常人的森黑眸子一行行扫过文字,他的看书速度很快,几乎是一分钟两页。
直到油灯的油料快耗尽,他才缓缓吐出一口浊气,重重合上手抄本。
仿佛被刻意抹除了一般,这个世界几乎没有半点关于超凡力量的文字信息。
这种预感,早在十几年前就有过了,那时的他正大举购置书籍。
最让他感到诡异的是。
哪怕是作为民俗幻想的神话或者怪谈,都没有过半点文字记载。
这并不合理。
……
……
……
随后数日,他照旧往返于各类地下酒馆,那里人流量愈发地多,往往都是些刚解脱的农奴。
依旧没有那个金毛年轻人的消息,他们或许已经离开了,又或许以某种方式继续隐藏在镇上。
伊蒙看了眼又一批推门而入的年轻男人,他们都是刚被解脱的农奴,赤裸的左胳膊上有道巴掌大的烙印。
他原以为这些人会把它当作耻辱、遮挡起来。
却不想它反而成了农奴们身份认同的象征,互相帮助,拉帮结派,有那么一股兄弟会的意味。
“酒保,一杯大麦啤酒。”从腰包里抽出几枚新制铜便士拍在桌上。
“不会吧?到现在你都不知道那回事?”
伊蒙转头看身旁那桌人。
他发现了,在这种地下酒馆里,除非是刻意打扮得鬼鬼祟祟的人以外,不然一般人是不介意别人偷听的,反而有点享受这种瞩目的感觉。
“就在昨天清晨,郊外五里处的埃德温一家都死了。”
“跟前阵子那家人一样的死法,估计也是被毒死了。”
“据说,埃德温一家有7个小孩,但无一例外,都死了。”
“呸,当真是软蛋一个,连小孩子都下得去手,还是以这种卑劣手段,没有半点骑士精神可言。”
“呵呵呵,你这家伙也就只能在这儿说胡话了,若是遇见那人,你还不得跪地求饶……”
“混蛋!你也配说我……”
伊蒙闻言愣了愣,看来大部分人都只是将它定性为普通的凶杀案呀。
他闷了一口大麦发酵而成的啤酒,有些混浊,而且度数很低,想喝醉估计有点儿困难。
如果再没有那伙人的消息,他得考虑离开镇子。
别人或许不知道真相,但他却格外清楚,那两起凶杀案刚好位于一条直线上,一条往返于定居点和索约马托镇的直线。
毫无疑问。
‘那头怪物跟过来了!’
‘估计再过几天,就到城里了。’
伊蒙脸色阴晴不定。
他对那头怪物一无所知,就连如何对付那头怪物,到现在他依旧没有半点头绪。
如果再遇见它,伊蒙恐怕只能选择逃跑。
‘事到如今,只能加大投入了。’
一想到面对那怪物时强烈的无力感,他就愈发对那班人所展示的力量感到热切。
错过这次,下一次不知道要多久。
即便这样很可能暴露自己,或者引来非法之徒的觊觎,他也在所不惜了。
片刻后,他走出地下酒吧,继续找到各个行会,多加了15枚金币,此外他还找来了农奴兄弟们。
金钱的魅力是惊人的。
在加大筹码后的第三天,伊蒙得到了一条消息,有人在索约马托镇东北部的一栋居民楼旁,遇见那个金毛年轻人。
伊蒙兴奋不已,带着几十个大汉,浩浩荡荡地前往目的地。
是的,为了让更多人能帮他找人,他特意用大白话写了一篇煽动性极强的小作文,痛斥身为侍从骑士的金毛强*了他姐姐,并拐跑他家64头羊,最后附上金毛画像一张。
没有经过自媒体时代信息轰炸的人们,只要有幸读过,都会潸然泪下,对金毛无比愤恨。
“诸位,且听我说!”
“我自知无权吩咐诸位。”伊蒙脸色悲愤交加,声音略显沙哑。
“但为了防止那家伙一听到动静便跑了,我在此恳求各位,待会劳烦诸位安静些许,先围住那栋房屋,再动手。”
“务必了。”说罢了,伊蒙向着众人重重地鞠了一躬。
“小哥,没必要这样,我们本来就是过意不去,特意来帮忙的……”
“确实如此。”
“对啊对啊,快走吧,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我们会有分寸的,不用担心。”
伊蒙早已兴奋得颤抖起来了,但仍酝酿着情绪,沉声说道。
“那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