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微社群集群行为实证研究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六、学术史回顾

网络的迅速发展与日益普及在影响及改变人们日常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同时,也为人们形塑了一个新的社会行动的“场域”,人们集群结社的方式因此而发生新的变化。在兴趣爱好、价值观念、心理需求和生活诉求等方面具有较大同质性的群体越来越多地连接于网络社区,形成集群状态,进行社会互动,表达利益诉求。传统的集群行为正从现实生活场景转向网络社群,形成网络集群行为。近年来,一些网络集群行为演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考验着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力量应对的能力与智慧,也引起学界尤其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学科学者的关注与讨论,形成了诸多研究成果,本书尝试对其中的一些代表性观点进行梳理与总结,并提出今后应进一步重点关注的方向。

1.国外相关研究

(1)关于网络社群基本理论的研究

美国学者霍华德·莱茵戈德(Howard Rheingold)于1993年较早提出“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y)的概念用来表述网络社群,并认为网络社群是“一种当足够多的人以足够的人类感觉去进行公众性的讨论并形成网络空间里的人际关系网络时出现在网络上的社会聚合体”(22);美国学者尼葛洛庞帝于1996年在《数字化生存》一书中,把网络社群看成是“虚拟”和“现实”对等的两半,认为“virtual reality”是重复修饰的概念;(23)英国学者琼斯(Jones,Q.)则认为,“许多网站更像是‘虚拟居所’(virtual settlement),而并非‘虚拟社区’”(24);美国学者刘正福(Geoffrey Z.Liu)在琼斯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基于即时通信软件上的群组,如QQ群、MSN群等,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网络社群理论”(25)

(2)关于网络社群的信息传播与意见表达研究

西班牙学者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认为,“在网络社会里是空间组织了时间,并提出新空间逻辑即‘流动空间’,其中包含了多种形式的流动”(26),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网络空间的社群意见的信息流动。美国学者凯斯·桑斯坦(Cass R.Sunstein)擅长于网络意见尤其是网络意见极化现象的研究,他在《极端的人群:群体行为的心理学》一书中提出了“群体极化”理论,认为“网络社群对某一问题的讨论出现某一个倾向点,经过该社群成员在网络的自由观点的商讨后,形成极端的观点”,并认为“线上群体的极化现象甚于线下”(27)。加拿大学者文森特·莫斯可(Vicent Mosco)对“互联网时代人们对赛博空间迷思的坚定信念作了批判性的思考”(28)

(3)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条件与机理研究

学界一般认为,“网络集群行为本质上是传统集群行为在互联网上的复制、延伸和创新” (29)。所以,对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条件与机理的研究往往建立在对集群行为发生条件与机理的研究基础之上。美国学者尼尔·斯梅尔塞(Smelser,N.J.)早在20世纪60年代提出的集群行为发生的“六条件论”至今依然受到学界普遍认可,这六个条件即“环境条件、结构性紧张、普遍情绪的产生和共同信念的形成、诱发因素、参与者的行动动员、社会控制”(30);美国学者斯坦莱·米尔格拉姆认为,“集群行为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31);美国学者安德鲁·基恩(Andrew Keen)分析了从个人主义的网络意见到“网民的狂欢”(32)的形成机制;美国学者克莱·舍基(Clay Shirky)揭示了网民意见和群体思维在网络的投射形成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33)等。 

2.国内相关研究

(1)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的含义及特点研究

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的概念界定,代表性的观点有:网络集群行为是“发生在网络中自发的并且是不符合网络规则的、人数众多的行为”(34);是“一定数量的、无组织的网络群体,围绕特定的现实主题,在一定诱发因素的刺激下产生的,以意见的强化与汇聚为特点的,具有现实影响力的网民聚集”(35);是“一定数量的、相对无组织的网民针对某一共同影响或刺激,在网络环境中或受网络传播影响的群体性努力”,包括“网络上的言语或行为表达和由网络聚集行为引发的现实集群行为两个方面”(36)。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的特点,学者认为网络集群有自发性、无组织性和不可预期性特点,容易引发新的社会危机(37);网络社群“兼具了传统社会学所区分的群体和社会两者的特性,人们可以在网络社群中同时得到社会性关系,但又兼具群体性意识”(38);具有发展成为现实集群行为的趋势,甚或与现实集群行为互为诱发因素。(39)

(2)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条件与诱发因素研究

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的条件,代表性的观点是认为网络集群行为发生需要社会环境要素、网络信息要素、心理行为要素等三个方面的条件。(40)认为网络集群行为的诱发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网络社群的匿名性特点。“网络这个虚拟的外衣,使人们把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显现的本性、无法扮演的社会角色在网络上尽情发挥,网络成了网民狂欢的天堂,在这样的背景下,极容易使人无理性,从而滋生网络集群行为”(41)。二是网民的结构特征。网民的结构特征导致了“他们的行为易过激,有充分的上网时间,对社会的认同感较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从而极易成为大规模网络集群行为的主要参与者”(42)。三是现实社会环境(43)等。

(3)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机制的研究

关于网络集群行为发生机制方面的研究主要有过程分析和话语分析两种范式。前者的代表性观点是认为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是信息刺激(外因)和网民认知(内因)相互作用的共同结果,如有论者认为,“从时序上来看,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过程包含四个阶段:信息的制造与控制、网民信息认知产生偏差、唤起网民共同情境和暴力倾向逐级攀升,其中阶段三和阶段四存在互为因果和互相促进的关系”(44);也有论者认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演变过程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即潜舆论、显舆论和行为舆论,主要涉及两个群体——利益群体和情绪群体,因此网络群体性事件大都是由利益群体发起,在情绪群体的逐渐加入后使得事件更大范围发酵引发”(45)。后者代表性成果是揭示了网民的个性化复制而形成的话语传染机制达致一种视觉和思想上的集体话语行为。(46)

(4)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的预防与治理对策研究

在网络集群行为的预防与治理对策方面,学界提出要构建网络秩序体系、网络集群事件预警机制、宣传机制和协调机制、对弱势者的救助机制(47);治理的关键在于“建立起一套系统的危机传播管理体系,努力争取公众和媒体的认同和支持,并且提高政府执行力,进而使得政府公信力得到提升”(48);要“尊重民意慎下结论、重视核心人物的作用、堵疏结合且以疏为主、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49);要开展网民的认知—行为矫正,认为“认知因素是网络个体行为演变成网络集群行为乃至带有暴力倾向网络集群行为的关键因素,因此,我们要改变网民的三种认知:对信息的认知、对情绪的认知和对行动的认知。社会管理工作者在介入和干预网民的偏差行为时,需针对这三种认知采取对应的矫治策略”(50)

(5)关于微社群相关的研究

笔者在研究“微行动”时对微社群下了这样的定义,“‘微社群’更为‘小组化’,关系搭建更具便捷性和快速性,成员更具同质性,以青少年群体为主体,他们因兴趣相投而聚集,其兴趣爱好、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等同质性强,遵循一定的社群规范和行动逻辑,同时又与外界保持清晰的区隔”(51)。提出了在微社群内部“极易产生‘群体盲目’的短板,形成‘群体极化’,信息因此而病毒式传播,迅速蔓延”(52)的观点;提出了微社群中一种典型的、常见的集群行为是传播流言;(53)对青少年在微社群中采取表演式抗争的原因进行了探讨。(54)相关学者也对微社群进行了其他的研究,如对微社群的动员机制进行了研究;(55)对微社群秩序构建进行了研究;(56)对微社群流动聚合效应进行了研究;(57)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微社群新环境下的路径进行了探讨;(58)提出强化“微社群”建设;(59)学者王雪冰研究了大学生微社群的生存样态及教育引导。(60)

(6)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下对网络集群行为的研究

关于网络集群行为,相关学者已从思想政治教育视角进行了探讨,有学者提出,网络信息“圈层化”对主流话语传播的困境及出路;(61)在此基础上也有学者提出了“圈层文化”,认为“圈层文化给青少年党史学习教育带来的挑战”及提出要“破壁入圈:加强青少年网络党史学习教育的着力点”。(62)

3.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国外相关研究起步较早,在20世纪中后期就开始涉及集群行为及网络社群的研究,相对国内研究显得更为成熟,在理论和应用层面的研究均较为宏观;国内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研究的成果集中在微观性、局部性和热点性问题上。这些研究均弥足珍贵,但依然存在一些缺陷,如,核心概念像微社群、网络社群、虚拟社区、虚拟社群,网络集群行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集体行动、网络聚合行为等界定不清,相互混用,本土化的理论探索较薄弱;研究的结论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社会的变迁与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对于“微传播”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微社群”集群行为的研究较单薄;缺少对不同群体的网络集群行为的针对性研究。因而,我们倡导今后国内的相关研究一方面要进一步澄清及明晰核心概念,并加强本土化的理论构建;另一方面,要紧跟时代节奏,对集群行为的新变化、新特点、新趋势作出有力的回应与科学的预见,以下两个方向值得重点关注。

一是“微社群”中的集群行为研究。网络集群行为呈现出一个非常明显的发展趋势,那就是已由传统的虚拟社群转向数量众多的小众化的“微社群”。“以微介质为社会化平台而进行关系搭建的微传播活动构建出了微传播网络,在此关系网络中,一种区别于虚拟社群传统概念的新社群身份逐渐凸显,这种新社群即为微社群”(63),如,微信中的“朋友圈”、各类微信群、QQ群、QQ讨论组、微博中的“微话题”圈、数量众多的各类微应用(App程序)等。“微社群”外部既相互区隔又通过节点相互连接,在“微社群”内部,其成员以兴趣相投而聚集,身份地位上有较大的异质性而兴趣爱好、思想观念等具有更大的同质性,因而更容易产生“群体盲思”的短板,其集群行为更具“极化”与“恶化”的可能性。梳理近年来,尤其是2010年以来,网络集群行为恶化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典型个案,会发现其中大多数是通过“微社群”集群结社并发展为线下群体性事件的。“微社群”中集群行为的发生机制与传统网络社群中的集群行为虽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更存在较大的差异。目前关于“微社群”中的集群行为发生机制的研究相当薄弱,学界虽在“微传播”框架中有时会触及关于“微社群”的探讨,但鲜见专门研究“微社群”集群行为的成果,此方面的研究有相当大的空白,同时也意味着有巨大的探索空间与潜力,应引起学界的高度关注。

二是特殊群体网络集群行为的针对性研究。网络集群行为的发生与演化是社会现实问题在网络上的集体表达,其背后隐匿的往往是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所以,研究网络集群行为应从不同利益群体的特征、成长环境、利益诉求等方面把握他们各自集群行为的规律性。譬如,相对弱势群体如农民、农民工、患者群体等是如何通过网络集群结社达成一致行动对抗不利地位、表达利益诉求、争取支持和资源的?作为在网络社群中集群结社十分活跃的青少年群体其网络集群行为又究竟有何特殊性?梳理2010年以来一些典型的“微社群”集群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发现青少年群体是其主体力量,这是为什么?仅仅是青少年群体本身的活跃性促成了其网络集群的活跃性吗,其背后是否存在社会结构的因素?诸如,这些特殊群体的网络集群行为均需要进一步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