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5.001 鍑(1),北燕、朝鲜、洌水之间或谓之錪(2),或谓之鉼(3)。江、淮、陈、楚之间谓之锜(4),或谓之镂(5)。吴、扬之间谓之鬲(6)。
【注释】
(1)鍑(fù):锅。《说文解字·金部》:“鍑,釜大口者。”
(2)錪(tiǎn):锅。《说文解字·金部》:“錪,朝鲜谓釜曰錪。”
(3)鉼(bǐng):锅。
(4)锜(qí):古代一种三脚锅。郭璞注:“或曰三脚釜也。”《诗经·召南·采苹》:“于以湘之,维锜及釜。”毛传:“锜,釜属。有足曰锜,无足曰釜。”
(5)镂(lòu):锅。《说文解字·金部》:“镂,釜也。”
(6)鬲(lì):一种古代煮饭用的炊器。形状一般为侈口,有三个中空的足,便于炊煮加热。《尔雅·释器》:“(鼎)款足者谓之鬲。”郝懿行《尔雅义疏》:“鼎款足,谓足中空也。”
【译文】
“鍑”是锅,北部古燕国、朝鲜、洌水之间的地区有的称之为“錪”,也有的称之为“鉼”。长江、淮水、古陈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锜”,也有的称之为“镂”。古吴国、扬州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鬲”。
5.002 釜,自关而西或谓之釜(1),或谓之鍑。
【注释】
(1)釜:古代的炊事用具,相当于现在的锅。
【译文】
“釜”是锅,函谷关以西的地区有的称之为“釜”,也有的称之为“鍑”。
5.003 甑(1),自关而东谓之甗(2),或谓之鬵(3),或谓之酢馏(4)。
【注释】
(1)甑(zèng):一种置于釜(锅)上的陶制蒸锅,底部有透气孔,上铺竹席箅(bì),置于鬲或鍑上蒸煮。钱绎《方言笺疏》:“蒸饭之器也,底有穿,必以竹席蔽之,米乃不漏。”当时得名于加增。
(2)甗(yǎn):一种蒸食用具,分为两部分,下半部是鬲,用于煮水;上半部是甑,用来放置食物,可通蒸汽;中间有箅子。《周礼·考工记·陶人》:“陶人为甗,实二鬴(fǔ),厚半寸,唇寸。”孙诒让《周礼正义》引戴震曰:“一穿为甗,七穿为甑,并上大下小。甗上体如甑无底,施箅其中,容十二斗八升;下体如鬲,以承水,陞气于上。”
(3)鬵(qín):类似甑一样的炊具,即蒸锅。《说文解字·鬲部》:“鬵……一曰,鼎大上小下若甑曰鬵。”
(4)酢(zuò)馏:把食物蒸熟的器具。王念孙《广雅疏证·释器》:“酢,蒸熟之名。”《说文解字·食部》:“馏,饭气蒸也。”“酢”和“馏”均是指把食物蒸熟,继而转指把食物蒸熟的器具。
【译文】
“甑”是一种蒸锅,函谷关以东的地区称之为“甗”,也有的称之为“鬵”,还有的称之为“酢馏”。
5.004 盂(1),宋、楚、魏之间或谓之碗。碗谓之盂,或谓之铫锐(2)。碗谓之棹(3),盂谓之柯(4)。海、岱、东齐、北燕之间或谓之(5)。
【注释】
(1)盂(yú):古代一种盛液体的敞口器皿。
(2)铫(diào)锐:盂。单说“铫”是指一种搭扣、有柄、有流的烹煮器。《说文解字·金部》:“铫,温器。”段玉裁注:“今煮物瓦器,谓之铫子。”至于“锐”,疑其为“鏏”的一种方言说法。鏏(huì),同“鏸”。《集韵·祭韵》:“鏏,或从惠。”而《玉篇·金部》:“鏸,锐也。”此则属于声训。又《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公丧之如税服终身。”杜预注:“税即繐也。”也是惠声、兑声可以相通的例证。“鏏”是一种无耳的小鼎。《淮南子·说林训》:“水火相憎,鏏在其间,五味以和。”高诱注:“鏏,小鼎。又曰鼎无耳为鏏。”
(3)棹(zhào):盂。当是“铫”的一种方言说法。
(4)柯:碗、盂之类的器物。《荀子·正论》:“故鲁人以榶,卫人用柯,齐人用一革,土地形制不同者,械用备饰不可不异也。”意思是鲁国人用碗,卫国人用盂,齐国人用整块皮制作的器皿。土地环境风俗习惯不同的地方,器械用具设备服饰自然有差别。
(5)(juàn):碗、盂之类的器物。通作“圈”,或通作“棬”。《广雅·释器》:“,盂也。”王念孙疏证:“《玉藻》:‘母没而杯圈不能饮焉。’注云:‘圈,屈木所为,谓卮(zhī,古代盛酒的器皿)匜(yí,古代盥器。形如瓢,与盘合用,用匜倒水,以盘承接)之类。’《孟子·告子篇》:‘以杞柳(落叶灌木,枝条可用来编器物)为杯棬。’棬、圈并与通。”
【译文】
“盂”是一种盛液体的敞口器皿,古宋国、古楚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有的称之为“碗”。“碗”被称作“盂”,也有的称作“铫锐”。“碗”被称作“棹”,“盂”被称作“柯”。渤海、泰山以及东部古齐国、北部古燕国之间的地区也有的称之为“”。
5.005 㿿(1)、椷(2)、盏、䀀(3)、閜(4)、(5)、(6),杯也。秦、晋之郊谓之㿿。自关而东,赵、魏之间曰椷,或曰盏,或曰䀀。其大者谓之閜。吴、越之间曰,齐右平原以东或谓之(7)。杯,其通语也。
【注释】
(1)㿿(yǎ):酒杯。《广雅·释器》:“㿿,杯也。”王念孙疏证:“《太平御览》引《典论》云:‘刘表诸子好酒,造三爵,大曰伯雅,中曰仲雅,小曰季雅。’雅与㿿通。”
(2)椷(jiān):小杯。《广雅·释器》:“㔶、椷,杯也。”王念孙疏证:“《说文》:‘杯,㔶也。’‘㔶,小杯也。’……《方言》作‘椷’,盖即‘㔶’之假借字也。”
(3)䀀(fàn):大杯。徐复《方言补释》:“䀀从氾得声,谓广也。今江苏谓较㔶碗为大之碗曰䀀碗。”
(4)閜(xiǎ):大杯。《说文解字·门部》:“大杯亦为閜。”
(5)(yáng):汤碗。徐复《方言补释》:“较㔶碗为小之碗曰汤碗,读舌头音,即如汤音矣。”
(6)(mó):杯。唐皮日休《九讽·端忧》:“执玉桴(fú,通“枹”,鼓槌)兮扣雷鼓,奠金兮滴浮蚁(酒面上的浮沫)。”
(7)右:西。汉蔡邕《独断》卷上:“右社稷,西曰右。”平原:平原郡。治所在平原县(今山东平原县西)。
【译文】
“㿿”是酒杯,“椷”“盏”是小杯,“䀀”“閜”是大杯,“”是汤碗,“”是杯,它们都是杯具。古秦国、古晋国郊域称之为“㿿”。在函谷关以东,古赵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叫“椷”,也有的叫“盏”,还有的叫“䀀”。杯子中较大的称作“閜”。古吴国、古越国之间的地区叫“”。古齐国西部平原郡以东的地区有的称之为“”。“杯”是共同语的说法。
5.006 瓥(1),陈、楚、宋、魏之间或谓之箪(2),或谓之(3),或谓之瓢。
【注释】
(1)瓥(lì):瓢勺。郭璞注:“瓠勺也。”也通作“蠡”。《玉篇·虫部》:“蠡,瓢也。”《汉书·东方朔传》:“语曰:以管窥天,以蠡测海。”“以蠡测海”意思是用瓢勺来测量海的容量,比喻观察、了解很狭窄片面。
(2)箪(dān):本指盛衣食之器。《说文解字·竹部》:“箪,笥也。”“笥,饭及衣之器也。”后来也可指瓢勺。
(3)(xī):瓠勺。郭璞注:“今江东呼勺为。”
【译文】
“瓥”是瓠勺,古陈国、古楚国、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有的称之为“箪”,也有的称之为“”,还有的称之为“瓢”。
5.007 案,陈、楚、宋、魏之间谓之(1),自关东、西谓之案。
【注释】
(1)(xiě):几案。《玉篇·木部》:“,案之别名。”
【译文】
“案”是几案,古陈国、古楚国、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函谷关东、西两侧称之为“案”。
5.008 杯(1),陈、楚、宋、卫之间谓之杯,又谓之豆筥(2)。自关东、西谓之杯。
【注释】
(1)杯(luò):古代盛杯盘之类的竹器。郭璞注:“盛杯器笼也。”
(2)豆筥(jǔ):古代盛杯盘之类的竹器。“豆”是古代一种木制食器。《诗经·大雅·生民》:“卬盛于豆,于豆于登。”毛传:“木曰豆,瓦曰登。”“筥”是圆底筐。《诗经·召南·采苹》:“于以盛之,维筐及筥。”毛传:“方曰筐,圆曰筥。”“豆筥”就是盛豆的圆底筐。
【译文】
“杯”是古代盛杯盘之类的竹器,古陈国、古楚国、古宋国、古卫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杯”,也有的称之为“豆筥”。函谷关东、西两侧也有的称之为“杯”。
5.009 箸筒(1),陈、楚、宋、魏之间谓之筲(2),或谓之籝(3)。自关而西谓之桶檧(4)。
【注释】
(1)箸筒:盛筷子的器具,俗称“筷笼”“筷筒”。箸,指筷子。
(2)筲(shāo):通“䈰”。即筷笼。《说文解字·竹部》:“䈰,宋、魏谓箸筒为䈰。”
(3)籝(yíng):同“籯”。即筷笼。《玉篇·竹部》:“籯,箸筒谓之籝,亦作籯。”
(4)桶檧(sōng):小笼。郭璞注:“今俗亦通呼小笼为桶檧。”
【译文】
“箸筒”是筷筒,古陈国、古楚国、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筲”,也有的称之为“籝”。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桶檧”。
5.010 㼚(1)、瓭(2)、(3)、䍃(4)、㽀(5)、㼻(6)、甀(7)、瓮、瓿甊(8)、㽈(9),罂也(10)。灵、桂之郊谓之㼚(11),其小者谓之瓭。周、魏之间谓之,秦之旧都谓之㽀(12),淮、汝之间谓之䍃,江、湘之间谓之㼻。自关而西,晋之旧都(13),河、汾之间(14),其大者谓之甀,其中者谓之瓿甊。自关而东,赵、魏之郊谓之瓮,或谓之罂。东齐海、岱之间谓之㽈。罂,其通语也。
【注释】
(1)㼚(gāng):大瓮。后作“缸”。郭璞注:“今江东通名大瓮为㼚。”
(2)瓭(dǎn):古代接近坛子、瓶子一类的瓦器。或作“甔”。《史记·货殖列传》:“浆千甔。”
(3)(wǔ):同“甒”。古代一种盛酒的瓦器。《礼记·礼器》:“五献之尊,门外缶,门内壶,君尊瓦甒。”郑玄注:“壶大一石,瓦甒五斗。”
(4)䍃(yóu):瓮、瓶一类的瓦器。《说文解字·缶部》:“䍃,瓦器也。”
(5)㽀(zhèng):瓮、瓶一类的瓦器。《广雅·释器》:“㽀,瓶也。”
(6)㼻(cóng):瓮、瓶一类的瓦器。《广雅·释器》:“㼻,瓶也。”
(7)甀(zhuì):瓮、坛一类的容器。《淮南子·氾论训》:“抱甀而汲。”
(8)瓿甊(bù lǒu):古代一种小瓮。也可单称为“瓿”。《说文解字·瓦部》:“瓿,甂也。”“瓿”或作“䍌”。《说文解字·缶部》:“䍌,小缶也。”
(9)㽈(yì):古代一种较大的坛类容器。《玉篇·瓦部》:“㽈,大甖也。”
(10)罂(yīng):古代大腹小口容器的通称。《说文解字·缶部》:“罂,缶也。”《汉书·韩信传》:“而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缶度军。”颜师古注:“罂缶,谓瓶之大腹小口者也。”
(11)灵、桂:一作“零、桂”。是零陵郡(治零陵县,今广西全州西南),桂阳郡(治郴县,今湖南郴州)的并称。皆汉置,属荆州。约当今湖南南部及广东一部分。两郡邻接,古代常并称。
(12)秦之旧都:《方言》郭璞注:“秦旧都,今扶风雍县也。”雍县治所在今陕西宝鸡凤翔区南。
(13)晋之旧都:《方言》郭璞注:“晋旧都,今太原晋阳县也。”晋阳在今山西太原南。我们认为,晋之旧都应指晋初所封的唐,即今山西翼城西。
(14)汾:即汾河,在今山西中部。《方言》中的“河、汾之间”相当于晋。
【译文】
“㼚”是大瓮,“瓭”是接近坛、瓶一类的瓦器,“”是一种盛酒的瓦器,“䍃”“㽀”“㼻”都是瓮、瓶一类的瓦器,“甀”是瓮、坛一类的容器,“瓮”是一种大腹的陶制容器,“瓿甊”是一种小瓮,“㽈”是一种较大的坛类容器,它们都属于大腹小口容器。零陵、桂阳两郡郊域称之为“㼚”,其中较小的称作“瓭”。古周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古秦国旧时都城一带称之为“㽀”,淮水、汝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䍃”,长江、湘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㼻”。在函谷关以西,古晋国旧时都城以及黄河、汾河之间的地区称其中较大的为“甀”,称其中普通大小的为“瓿甊”。在函谷关以东,古赵国、古魏国的郊域称之为“瓮”,也有的称之为“罂”。在东部古齐国,渤海、泰山之间的地区称之为“㽈”。“罂”是共同语的说法。
5.011 罃(1),陈、魏、宋、楚之间曰㼶(2),或曰㼡(3)。燕之东北、朝鲜、洌水之间谓之瓺(4)。齐之东北,海、岱之间谓之儋(5)。周、洛、韩、郑之间谓之甀(6),或谓之罃。
【注释】
(1)罃(yīng):同“罂”。古代瓶一类的容器。《说文解字·缶部》:“罂,缶也。”《汉书·韩信传》:“而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缶度军。”颜师古注:“罂缶,谓瓶之大腹小口者也。”
(2)㼶(yú):盎、缶一类的瓦器。文献中或作“臾”。《荀子·大略篇》:“流丸止于瓯臾。”
(3)㼡(shū):瓮、瓶一类的瓦器。《广雅·释器》:“㼡,瓶也。”
(4)瓺(cháng):一种腹大口小的瓦器。《广雅·释器》:“瓺,瓶也。”
(5)儋(dàn):古代接近坛、瓶一类的瓦器。《汉书·货殖传》:“浆千儋。”
(6)甀(zhuì):瓮、坛一类的容器。《淮南子·氾论训》:“抱甀而汲。”
【译文】
“罃”是瓶一类的容器。古陈国、古魏国、古宋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叫“㼶”,也有的叫“㼡”。古燕国的东北部和朝鲜、洌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瓺”。在古齐国的东北部,渤海、泰山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儋”。古周国、洛水、古韩国、古郑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甀”,也有的称之为“罃”。
5.012 罃谓之㼰(1)。
【注释】
(1)㼰(pí):古代一种盛水的瓦器。秦李斯《谏逐客书》:“击瓮叩缶,弹筝搏髀。”“髀”通“㼰”。
【译文】
“罃”被称作“㼰”,是瓶一类的容器。
5.013 谓之㽄(1)。
【注释】
(1)(wèng):或作“”,同“瓮”。《广雅·释器》:“,瓶也。”王念孙疏证:“,字亦作,通作瓮。”宋敏求《春明退朝录》:“又有香囊、酒诸什器。”㽄(sī):瓶、瓮一类的容器。《玉篇·瓦部》:“㽄,瓶也。”
【译文】
“”被称作“㽄”,是瓶、瓮一类的容器。
5.014 缶谓之瓿㼴(1)。其小者谓之瓶。
【注释】
(1)缶:古代一种大腹敛口的瓦器。《急就篇》:“甀缶盆盎瓮罃壶。”颜师古注:“缶、盆、盎一类耳。缶即盎也,大腹而敛口。”
(2)瓿㼴(bù ǒu):古音“缶”字缓读即为“瓿㼴”,由此形成一种同物之异称。
【译文】
“缶”被称作“瓿㼴”,是一种大腹敛口的瓦器。其中较小的一类称作“瓶”。
5.015 罃甈谓之盎(1)。自关而西或谓之盆,或谓之盎。其小者谓之升瓯(2)。
【注释】
(1)罃甈(yīng qì):盎、缶一类的瓦器。唐柳宗元《井铭》:“始,州之人各以甖甈负江水,莫克井饮。”“甖甈”即“罃甈”。盎:大腹小口的瓦器。《急就篇》:“甀缶盆盎瓮罃壶。”颜师古注:“缶、盆、盎一类耳。缶即盎也,大腹而敛口。”
(2)升瓯(ōu):小瓦盆。“瓯”是盆、盂一类的瓦器。《说文解字·瓦部》:“瓯,小盆也。”钱绎《方言笺疏》:“量之少者谓之升,盆之小者亦谓之升,其义一也。”故“升瓯”乃小瓦盆之名。
【译文】
“罃甈”被称作“盎”,是一种腹大口小的器皿。函谷关以西的地区有的叫“盆”,也有的叫“盎”。其中较小的一类被称作“升瓯”。
5.016 甂(1),陈、魏、宋、楚之间谓之㼵(2)。自关而西谓之甂,其大者谓之瓯。
【注释】
(1)甂(biān):小瓦盆。《说文解字·瓦部》:“甂,似小瓿,大口而卑,用食。”
(2)㼵(dì):小盆。郭璞注:“今河北人呼小盆为㼵子。”“㼵子”后来也记作“碟子”。
【译文】
“甂”是小瓦盆,古陈国、古魏国、古宋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叫“㼵”。函谷关以西的地区叫“甂”,其中较大的一类称作“瓯”。
5.017 所以注斛,陈、魏、宋、楚之间谓之䈪(1),自关而西谓之注箕,陈、魏、宋、楚之间谓之箩。
【注释】
(1)䈪(xì):小而高的箩筐,用来盛谷物灌注于斗斛(hù)中。郭璞注:“䈪亦箩属也,形小而高,无耳。”
【译文】
那种被用来向斛中灌注米谷用的工具,古陈国、古魏国、古宋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䈪”,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注箕”,古陈国、古魏国、古宋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箩”。
5.018 炊䉛谓之缩(1)。或谓之(2),或谓之㔯(3)。
【注释】
(1)炊䉛(yù):淘米竹器。《说文解字·竹部》:“䉛,漉(lù)米籔(sǒu)也。”“籔,炊䉛也。”段玉裁注:“本漉米具也。既浚干,则可炊矣,故名炊䉛。”缩:淘米竹器。“籔”的一种方言说法。
(2)(sǒu):同“”,亦即“籔”。淘米竹器。《玉篇·竹部》:“,同籔。”
(3)㔯(suǎn):同“匴”。《说文解字·匚部》:“匴,渌米籔也。”
【译文】
“炊䉛”被称作“缩”,是淘米的竹器。也有的称之为“”,还有的称之为“㔯”。
5.019 篝(1),陈、楚、宋、魏之间谓之墙居(2)。
【注释】
(1)篝(gōu):熏笼。郭璞注:“今薰笼也。”《说文解字·竹部》:“篝,笿(luò)也,可熏衣。”
(2)墙居:熏笼。清光绪十二年《泰兴县志》:“薰笼谓之墙居。”
【译文】
“篝”是熏笼,古陈国、古楚国、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墙居”。
5.020 扇,自关而东谓之箑(1),自关而西谓之扇。
【注释】
(1)箑(shà):扇子。《说文解字·竹部》:“箑,扇也。”
【译文】
对于扇子,函谷关以东的地区称之为“箑”,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扇”。
5.021 碓机(1),陈、魏、宋、楚自关而东谓之梴(2)。硙或谓之䃀(3)。
【注释】
(1)碓(duì)机:舂米的工具。《说文解字·石部》:“碓,舂也。”
(2)梴(chān):舂米的工具。钱绎《方言笺疏》:“‘梴’之言延也。……《释名》:‘鋋,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碓机谓之梴,盖谓机在此而舂在彼也。”
(3)硙(wèi):碾碎谷物的器具。郭璞注:“即磨(mò)也。”䃀(cuì):磨。“䃀”可用作动词指磨(mó)砺。《敦煌变文集·佛说阿弥陀经讲经文》:“䃀磨剑,断六贼于解脱之场。”也可用来指磨物的东西,属于意义相因。
【译文】
“碓机”是舂米的工具,古陈国、古魏国、古宋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梴”。“硙”是磨,也有的称之为“䃀”。
5.022 繘(1),自关而东,周、洛、韩、魏之间谓之绠(2),或谓之络(3)。关西谓之繘。
【注释】
(1)繘(jú):汲井水用的绳索。郭璞注:“汲水索也。”
(2)绠(gěng):汲水用的绳子。《庄子·至乐》:“绠短者,不可以汲深。”
(3)络:绳索。《晋书·舆服志》:“朱丝绳络。”
【译文】
“繘”是汲井水用的绳索。在函谷关以东,古周国、洛水、古韩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绠”,也有的称之为“络”。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繘”。
5.023 枥(1),梁、宋、齐、楚、北燕之间或谓之樎(2),或谓之皂(3)。
【注释】
(1)枥(lì):马槽。郭璞注:“枥,养马器也。”
(2)樎(sù):马槽。《玉篇·木部》:“樎,枥也,养马器也。”
(3)皂:马槽。《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皂,食牛马器,以木作,如槽。槽与皂声相近,今人言马槽是也。”
【译文】
“枥”是马槽,古梁国、古宋国、古齐国、古楚国和北部古燕国之间的地区有的叫“樎”,也有的叫“皂”。
5.024 饲马橐(1),自关而西谓之裺囊(2),或谓之裺篼(3),或谓之㡞篼(4)。燕、齐之间谓之帪(5)。
【注释】
(1)饲马橐:喂马料的口袋。橐,则是囊袋一类的容器。《说文解字·橐部》:“橐,囊也。”因而“饲马橐”是饲喂马的容具。
(2)裺(yǎn)囊:喂马料的口袋。《广雅·释器》:“㡋篼,囊也。”王念孙疏证:“㡋或作裺……㡋之言掩也……《说文》:‘掩,敛也。’”以“裺”为名,强调它是用于装敛饲料用的容具。
(3)裺篼(dōu):喂马料的口袋。《广雅·释器》:“㡋篼,囊也。”王念孙疏证:“《说文》:‘篼,饲马器也。’篼犹兜也。今谓以布盛物曰兜。”以“篼”为名,强调它是用于兜盛饲料用的容具。
(4)㡞(lóu)篼:喂马料的口袋。《广雅·释器》:“㡞篼,囊也。”王念孙疏证:“㡋、㡞、帪皆收敛之名……㡞之言娄也。《小雅·角弓》笺云:‘娄,敛也。’”
(5)帪(zhēn):装马料的口袋。《广雅·释器》:“帪,囊也。”王念孙疏证:“帪之言振也。《中庸》:‘振河海而不泄。’郑注云:‘振犹收也。’”“帪”亦得名于其敛收义。
【译文】
“饲马橐”是喂马料的口袋,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裺囊”,也有的称之为“裺篼”,还有的称之为“㡞篼”。古燕国、古齐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帪”。
5.025 钩,宋、楚、陈、魏之间谓之鹿觡(1),或谓之钩格(2)。自关而西谓之钩,或谓之䥩(3)。
【注释】
(1)鹿觡(gé):悬物的钩。因其形状像鹿角而得名。郭璞注:“或呼鹿角。”《说文解字·角部》:“觡,骨角之名。”
(2)钩格:悬物的钩。《说文解字·木部》:“格,木长貌。”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亦谓树高长枝为格。”因其形状而得名。
(3)䥩(wéi):悬物的钩。《广韵·微韵》:“䥩,《埤苍》云:‘悬物钩。’”
【译文】
“钩”是悬物钩,古宋国、古楚国、古陈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鹿觡”,也有的称之为“钩格”。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钩”,也有的称之为“䥩”。
5.026 臿(1),燕之东北、朝鲜、洌水之间谓之(2),宋、魏之间谓之铧(3),或谓之鍏(4)。江、淮、南楚之间谓之臿,沅、湘之间谓之畚(5),赵、魏之间谓之喿(6),东齐谓之梩(7)。
【注释】
(1)臿(chā):通“锸”。锹,掘土的农具。《抱朴子内篇·仙药》:“以锸掘之,可得也。”
(2)(tiāo):同“锹”。徐锴《说文解字系传》:“()今俗作锹字。”
(3)铧(huá):今称犁铧。一种耕地的农具。《释名·释用器》:“(锸)或曰铧。”
(4)鍏(wéi):同“䤥”。一种耕地的农具。《说文解字·金部》:“䤥,臿属。”桂馥《说文解字义证》:“䤥,字或作鍏。”
(5)畚(běn):即畚箕,是一种用竹、木或薄铁皮等做的撮东西的器具。
(6)喿(qiāo):同“锹”。郭璞注:“字亦作鍫(锹)也。”亦作“橾(qiāo)”。《新序·刺奢》:“魏王将起中天台,许绾负橾锸入。”
(7)梩(sì):同“㭒(耜)”。古代锹、臿一类的农具。《说文解字·木部》:“㭒,臿也。”三国魏曹植《藉田赋》:“尊趾勤于耒㭒,玉手劳于耕耘。”
【译文】
“臿”是掘土工具,古燕国的东北部和朝鲜、洌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铧”,也有的称之为“鍏”。长江、淮水和南部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臿”,沅江、湘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畚”,古赵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喿”,东部古齐国地区称之为“梩”。
5.027 杷(1),宋、魏之间谓之渠挐(2),或谓之渠疏。
【注释】
(1)杷(pá):耙子。《说文解字·木部》:“杷,收麦器。”
(2)渠挐(ná):耙子。也作“渠疏”。唐陆龟蒙《耒耜经》:“耕而后有爬,渠疏之义也,散墢去芟者焉。”是“欋(qú)”的一种方言说法。《释名·释道》:“齐、鲁间谓四齿杷为欋。”
【译文】
“杷”是耙子,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渠挐”,也有的称之为“渠疏”。
5.028 佥(1),宋、魏之间谓之欇殳(2),或谓之度(3)。自关而西谓之棓(4),或谓之柫(5)。齐、楚、江、淮之间谓之柍(6),或谓之桲(7)。
【注释】
(1)佥(qiān):连枷,打谷的农具。郭璞注:“今连枷,所以打谷者。”
(2)欇殳(shè shū):连枷。钱绎《方言笺疏》:“‘欇’之言聂也,摇也……殳亦为杖名也。”“连枷”的使用是通过摇动长木柄,带动前接的木条或竹条来击打谷物,使之脱粒。
(3)度:连枷。“殳”的一种方言说法。
(4)棓(bàng):连枷。郭璞注:“今连枷,所以打谷者。”
(5)柫(fú):《说文解字·木部》:“柫,击禾连枷也。”
(6)柍(yàng):连枷。《广雅·释器》:“柍,杖也。”王念孙疏证:“柍之言抰也。《说文》:‘抰,击也。’抰训为击,故杖或谓之柍。”
(7)桲(bó):连枷。“柫”的一种方言说法。
【译文】
“佥”是连枷,古宋国和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欇殳”,也有的称之为“度”。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棓”,也有的称之为“柫”。古齐国、古楚国以及长江、淮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柍”,还有的称之为“桲”。
5.029 刈钩(1),江、淮、陈、楚之间谓之鉊(2),或谓之鐹(3)。自关而西或谓之钩,或谓之镰,或谓之锲(4)。
【注释】
(1)刈(yì)钩:镰刀。“刈钩”为同义复合词,“刈”单言即可指镰刀。《国语·齐语》:“时雨既至,挟其枪、刈、耨(nòu)、镈(bó),以旦暮从事于田野。”韦昭注:“刈,镰也。”“钩”单言也可指镰刀。《淮南子·氾论训》:“木钩而樵,抱甀而汲。”高诱注:“钩,镰也。”
(2)鉊(zhāo):大镰。徐锴《说文解字系传》:“鉊,大镰也。”
(3)鐹(guò):同“划”。镰刀。《广雅·释器》:“划,镰也。”
(4)锲(qiè):镰刀。《广雅·释器》:“锲,镰也。”王念孙疏证:“锲之言契也。《尔雅》:‘契,绝也。’郭注云:‘今江东呼刻断物为契断。’”“锲”得名于镰刀能够割断庄稼茎秆。
【译文】
“刈钩”是镰刀,长江、淮水以及古陈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鉊”,也有的称之为“鐹”。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钩”,也有的称之为“镰”,还有的称之为“锲”。
5.030 薄(1),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䒼(2),或谓之麹(3)。自关而西谓之薄,南楚谓之蓬薄。
【注释】
(1)薄:一种养蚕用具,用竹篾等编成,也称“蚕帘”。《说文解字·艸部》:“薄……一曰蚕薄。”后作“箔”。
(2)䒼(qū):蚕箔。《说文解字·艸部》:“䒼,蚕薄也。”
(3)麹(qū):蚕箔。“䒼”的一种方言说法。
【译文】
“薄”是蚕箔,古宋国、古魏国、古陈国、古楚国和长江、淮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䒼”,也有的称之为“麹”。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薄”,南部古楚国地区称之为“蓬薄”。
5.031 橛(1),燕之东北、朝鲜、洌水之间谓之椴(2)。
【注释】
(1)橛(jué):短木桩。《广雅·释宫》:“橛,杙(yì)也。”王念孙疏证:“凡木形之直而短者谓之橛。”
(2)椴(duàn):木桩。王念孙《广雅疏证·释宫》:“椴之言段也。今人言木一段两段是也。”
【译文】
“橛”是短木桩,古燕国的东北部和朝鲜、洌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椴”。
5.032 槌(1),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植(2)。自关而西谓之槌,齐谓之样(3)。其横,关西曰㮳(4),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㯂,齐部谓之㭙(6)。所以悬㯂,关西谓之䌞(7),东齐海、岱之间谓之繏(8),宋、魏、陈、楚、江、淮之间谓之缳(9),或谓之环(10)。
【注释】
(1)槌(zhuì):搁架蚕箔的木柱。《齐民要术·种桑柘》:“一槌得安十箔。”
(2)植:搁架蚕箔的木柱。《礼记·月令》:“具曲(蚕箔)植籧(jǔ,养蚕的竹筐)筐。”陆德明《经典释文》:“植,蚕槌也。”因悬蚕箔之柱乃直立之木,故得此名。
(3)样:搁架蚕箔的木柱。《广雅·释器》:“样,槌也。”王念孙疏证:“样之言愓也。卷三云:‘愓,直也。’”
(4)㮳(zhèn):同“栚”。搁架蚕箔的横木。《说文解字·木部》:“栚,槌之横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悬蚕薄木,竖曰槌,横曰栚。”
(5)㯂(dài):搁架蚕箔的横木。《广雅·释器》:“㯂,槌也。”
(6)㭙(zhé):搁架蚕箔的横木。《说文解字·木部》:“㭙,槌也。”《齐民要术·种桑柘》:“令蚕妾治蚕室,涂隙穴,具槌、㭙、箔、笼。”
(7)䌞(liǎn):用来悬系蚕箔横柱的纽绳。《广雅·释器》:“䌞,索也。”
(8)繏(xuàn):悬持蚕箔柱子的绳索。《广雅·释器》:“繏,索也。”
(9)缳(huán):用作悬蚕箔柱子的绳子。《广雅·释器》:“缳,络也。”王念孙疏证:“凡绳之相连者曰络。”
(10)环:用作悬蚕箔柱子的绳子。是“缳”的一种方言说法。
【译文】
“槌”是搁架蚕箔的木柱,古宋国、古魏国、古陈国、古楚国和长江、淮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植”。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槌”,古齐国地区称之为“样”。对于搁架蚕箔的横木,古宋国、古魏国、古陈国、古楚国和长江、淮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㯂”,古齐国地区称之为“㭙”。对于用来悬系蚕箔横柱的绳索,函谷关以西的地区叫“䌞”,在东部古齐国,渤海、泰山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繏”,古宋国、古魏国、古陈国、古楚国和长江、淮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缳”,也有的称之为“环”。
5.033 簟(1),宋、魏之间谓之笙(2),或谓之籧䒼(3)。自关而西谓之簟,或谓之䇽(4)。其粗者谓之籧篨(5),自关而东或谓之篕棪(6)。
【注释】
(1)簟(diàn):竹席。《说文解字·竹部》:“簟,竹席也。”
(2)笙(shēng):席子。《广雅·释器》:“笙,席也。”王念孙疏证:“笙者,精细之名。”《文选·左思〈吴都赋〉》:“桃笙象簟,盛于筒中。”
(3)籧䒼(qú qū):席子。“䒼”或作“筁”。《广雅·释器》:“籧筁,席也。”
(4)䇽(zhì):一种粗竹席。《广雅·释器》:“䇽,席也。”黄侃《蕲春语》:“今中原官话、江淮官话犹言䇽子,乃指用芦苇或竹篾编成之席,用于圈囤粮食。”
(5)籧篨(chú):粗席。《说文解字·竹部》:“籧篨,粗竹席也。”
(6)篕棪(hé yǎn):粗席。篕,文献中也作“合”。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相国寺内万姓交易》:“第二三门皆动用杂物,庭中设彩幙露屋义铺,卖蒲合、簟席。”“蒲合”即指用蒲草编的席子。“棪”为“簟”的一种方言说法。“篕棪”属近义复合。
【译文】
“簟”是竹席,古宋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笙”,也有的称之为“籧䒼”。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簟”,也有的称之为“䇽”。其中粗疏的称作“籧篨”。函谷关以东的地区称之为“篕棪”。
5.034 筕篖(1),自关而东,周、洛、楚、魏之间谓之倚佯(2)。自关而西谓之筕篖,南楚之外谓之篖(3)。
【注释】
(1)筕篖(háng táng):竹编的粗席。郭璞注:“似籧篨,直文而粗。”
(2)倚佯:表示竹编粗席的一种方言说法。
(3)篖:竹编的粗席。“筕篖”急言即为“篖”。
【译文】
“筕篖”是竹编的粗席。在函谷关以东,古周国、洛水和古楚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倚佯”。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筕篖”,南部古楚国以外的地区称之为“篖”。
5.035 床,齐、鲁之间谓之箦(1),陈、楚之间或谓之笫(2)。其杠(3),北燕、朝鲜之间谓之树(4),自关而西,秦、晋之间谓之杠,南楚之间谓之赵(5),东齐海、岱之间谓之(6)。其上板,卫之北郊,赵、魏之间谓之牒(7),或曰牑(8)。
【注释】
(1)箦(zé):本指竹编或木编的床板,代称床。郭璞注:“床版也。”
(2)笫(zǐ):竹编的床板,也用作床的代称。《左传·襄公二十七年》:“床笫之言不逾阈。”是说男女枕席间的私房话不得越过门户传到外界去。
(3)杠:床前横木。《说文解字·木部》:“杠,床前横木也。”
(4)树:床前横木。“树”可指称门屏。《尔雅·释宫》:“屏谓之树。”床前横木起到屏护身体的作用,故也可称为“树”。
(5)赵:床前横木。“(diào)”的一种方言说法。《广雅·释器》:“,杠也。”
(6)(shēn):表示床前横木的一种方言说法。
(7)牒:床板。“牒”从片枼声,犹木之叶片,指薄的木板。
(8)牑(biān):床板。《说文解字·片部》:“牑,床版也。”
【译文】
表示“床”时,古齐国、古鲁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箦”,古陈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有的称之为“笫”。而对于床前横木,北部古燕国和朝鲜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树”,在函谷关以西,古秦国、古晋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杠”,南部古楚国地区称之为“赵”,在东部古齐国的渤海、泰山之间的地区称之为“”。对于床板,古卫国北部郊域和古赵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牒”,也有的称之为“牑”。
5.036 俎(1),几也,西南蜀、汉之郊曰杫(2)。榻前几,江、沔之间曰桯(3),赵、魏之间谓之椸(4)。几,其高者谓之(5)。
【注释】
(1)俎(zǔ):一种四足几案,常被用于祭祀或宴会时盛放牲体。《说文解字·且部》:“俎,礼俎也。”《资治通鉴·汉成帝绥和元年》:“为其俎豆。”胡三省注:“俎,祭器,如几,盛牲体者也。”
(2)杫(sì):几案。《后汉书·钟离意传附药崧》:“常独直台上,无被,枕杫,食糟糠。”
(3)桯(tīng):床前的几案。《说文解字·木部》:“桯,床前几。”
(4)椸(yí):通“”。床前的几案。《广雅·释器》:“,几也。”王念孙疏证:“‘’即《方言》‘椸’字。《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无杠樠(mán,松心木,这里指床上的饰木)之寝、床栘之案。’‘栘’与‘’同。”
(5)(jù):高脚的几案。《广雅·释器》:“,几也。”
【译文】
“俎”是几案。在西南地区,蜀郡和汉中郡的郊域称之为“杫”。对于床前几,长江、沔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桯”,古赵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椸”。高脚的几案称作“”。
5.037 籆(1),榬也(2)。兖、豫、河、济之间谓之榬。络谓之格(3)。
【注释】
(1)籆(yuè):络丝的用具。《说文解字·竹部》:“籆,收丝者。”
(2)榬:络丝的用具。吴予天《方言注商》:“榬之言圜也。络车形似环。”
(3)络:缠丝。《玉篇·糸(mì)部》:“络,绕也,缚也,所以转籆络车也。”格:收丝器。徐灏《说文解字注笺·木部》:“格,收丝之器亦谓之格。”
【译文】
“籆”就是“榬”,它们是络丝的用具。兖州、豫州和黄河、济水之间的地区称之为“榬”。用来缠丝的称作“格”。
5.038 繀车(1),赵、魏之间谓之轣辘车(2),东齐海、岱之间谓之道轨(3)。
【注释】
(1)繀(suì)车:缫丝车,又称作“纬车”。是一种人力纺织机械,用于捻丝作纬。由一个大绳轮和一根插置纱锭的铤子组成。人摇转绳轮,从而由绳带动铤子旋转加捻和卷绕。《说文解字·糸部》:“繀,著丝于莩车也。”“繀”就是把丝卷在芦管上,故缫丝车又名“繀车”。
(2)轣辘(lì lù)车:缫丝车。“轣辘”或作“历鹿”,所拟为辘轳转动的声音。
(3)道轨:缫丝车。吴予天《方言注商》:“道轨,系轨道之倒语,盖其体边腰中陷,若轨辙也。”
【译文】
“繀车”是缫丝车。古赵国、古魏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轣辘车”,在东部古齐国,渤海、泰山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道轨”。
5.039 户钥(1),自关之东,陈、楚之间谓之键(2),自关之西谓之钥。
【注释】
(1)户钥(yuè):门闩。户,指门。钥,同“”。《说文解字·门部》:“,关下牡也。”段玉裁注:“关者,横物,即今之门闩。关下牡者,谓以直木上贯关,下插地,是与关有牝牡之别。”
(2)键:门闩。《淮南子·主术训》:“五寸之键,制开合之门。”
【译文】
“户钥”是门闩,在函谷关以东,古陈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称之为“键”,函谷关以西的地区称之为“钥”。
5.040 簙谓之蔽(1),或谓之箘(2),秦、晋之间谓之簙,吴、楚之间或谓之蔽,或谓之箭里(3),或谓之簙毒(4),或谓之夗专(5),或谓之璇(6),或谓之棋。所以投簙谓之枰(7),或谓之广平(8)。所以行棋谓之局,或谓之曲道(9)。围棋谓之弈。自关而东,齐、鲁之间皆谓之弈。
【注释】
(1)簙(bó):也作“博”。古代一种二人对局争胜的棋类游戏。《说文解字·竹部》:“簙,局戏。六箸十二棋也。”“簙”由四种棋具组成,一是棋子,每一方六枚,故又称“六博”。二是“枰”,即方形的棋盘,分十二道,以供两人对局。三是“箸”,相当于后世的骰子。四是“筹”,用来计数以显示胜负。蔽:博棋。《楚辞·招魂》:“菎蔽象棋,有六簙些。”王逸注:“蔽,簙箸以玉饰之也。”
(2)箘(jùn):博棋。《说文解字·竹部》:“箘……一曰博棋也。”
(3)箭里:博棋。“箭”可以指博具。《韩非子·外储说左上》:“秦昭王令工施钩梯而上华山,以松柏之心为博箭,长八尺,棋长八寸,而勒之曰:‘昭王尝与天神博于此矣。’”
(4)簙毒:博棋。“簙竹”的一种方言说法。
(5)夗(wǎn)专:博棋。《广雅·释言》:“夗专,簙也。”又《释草》“箭也”条王念孙疏证:“夗专、璇皆圆之貌。夗专犹宛转也。”博具形圆,因此而得名。
(6)璇(quán xuán):博棋。参本条注释(5)。
(7)枰(píng):棋盘。《说文解字·木部》:“枰,平也。”段玉裁注:“谓木器之平称枰,如今言棋枰是也。”
(8)广平:棋盘。《广雅·释器》:“广平、榻,枰也。”王念孙疏证:“‘广平’为博局之枰,‘榻’为床榻之枰,皆取义于平也。”
(9)曲道:棋局。《广雅·释器》:“曲道,梮(jū)也。”王念孙疏证:“梮,通作局。《说文》:‘局,簙所以行棋也。’”
【译文】
“簙”称作“蔽”,是一种二人对局争胜的棋类,也称作“箘”。古秦国、古晋国之间的地区叫“簙”,古吴国、古楚国之间的地区有的称之为“蔽”,有的称之为“箭里”,有的称之为“簙毒”,有的称之为“夗专”,有的称之为“璇”,也有的称之为“棋”。用来置放博棋的是“枰”,也有的称之为“广平”。用来走棋的是“局”,也是“曲道”。围棋称作“弈”。在函谷关以东,古齐国和古鲁国之间的地区都称之为“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