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4-2-1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示例
××××纸业制品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吸引和保留高素质员工并贯彻集团公司的薪酬福利宗旨,公司根据每一个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经历及教育等情况,支付员工有竞争力的工资,并提供普遍性和针对性相结合的福利待遇。
第二条 薪酬福利的基本原则
公司的薪酬福利政策的设计,贯彻以下若干原则:
(1)竞争性原则。公司保持薪酬福利在本地区和本行业具有相应的竞争力。
(2)公平性原则。使公司内部不同职务序列、不同部门、不同职位员工之间的薪酬相对公平合理。
(3)激励性原则。公司根据员工的职位、能力及对公司的贡献度,决定员工的薪酬区间和具体数额。
(4)普遍性原则。基于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和公司与员工共同成长的经营理念,公司给予员工普遍性福利,但这并不影响针对有突出贡献和价值员工给予特别的福利待遇。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派遣员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薪资
第四条 薪资结构
员工的月工资包含基本工资(相当于70%的月工资额)和政府规定的其他福利性津贴(相当于30%的月工资额)。员工的月收入包含其固定月工资及公司规定的其他浮动部分如轮班津贴、轮值津贴、加班工资及奖金等。
第五条 薪资及支付方法
员工薪资及支付方法遵循以下规定:
(1)计薪期。员工薪资按月结算,计薪期为发薪当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其他浮动的结算部分如加班工资、轮值津贴、病事假扣款等结算期为薪资结算月的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2)发薪日。员工薪资于每月月末至次月月末为期间发放,一般在每月月底最后一天发放。员工薪资以银行自动转账方法存入员工个人工资卡。如月底最后一天逢星期日或假期,薪资将于上一个星期五发放。
(3)不可抗力。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公司不能在上述确定日期支付薪资的,公司在进行民主协商并公示相关方案后可以适当推迟支付,但不得迟于下一个支付日。
(4)疑问处理。员工对薪资计算如有疑问,可由本人向人事行政部查询。
第六条 薪资计算
员工薪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
(1)月工资。凡员工当月正常出勤并完成工作任务,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工资。
(2)加班及假期工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作为计发员工加班加点报酬和病假、探亲假、婚假和丧假等假期工资的计发基数。
(3)奖金和补贴。结合员工的实际出勤率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情况计发相关奖金和补贴。
第七条 最低工资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包括除员工当月加班加点的工资和由其个人缴纳的法定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等法律规定情形之外的工资性收入。
(2)正常劳动前提。凡员工在当月完成正常工作要求的,其当月应得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地方公布的当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3)员工过错情形。员工因违章操作或者因违纪由公司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扣罚工资的,公司保障其当月工资实际所得不低于本地方最低工资标准。未能一次扣罚的剩余部分,可分摊以后在数月内处理。
(4)因员工请病事假、旷工等个人原因被扣发工资的,其当月工资收入不受地方最低工资标准保护。
第八条 薪资保密
员工薪资采用保密制度,擅自向他人泄露自己薪资或向他人询问薪资情况者均被视为违反公司制度而予以纪律处分。
第九条 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轮班安排特殊津贴、轮值津贴计算
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应提高工作效率,计划工作在工作时间内完成,避免不必要的加班。
(1)加班申请表。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获得部门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非轮班员工加班工资计算:
轮班员工加班工资计算:
(2)加班时数限制。员工每月加班不应超过36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加班时数需超过上述时间的,部门主管应在要求员工加班前到人事行政部备案。
(3)调休。公司可以选择安排员工调休也可以选择安排支付给员工加班工资,以达到员工工作和业余生活的平衡。
(4)津贴。公司根据各部门经理签署的排班表给予中夜班津贴、轮班安排特殊津贴及轮值津贴。
第十条 第13个月工资
第13个月工资将根据员工本年度的服务期限按比例发放:
(1)满一年要求。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其第13个月工资将在次年1月的付薪日支付。
(2)年底在职要求。没有工作到年底的员工均不享受第13个月工资。
(3)未受处分要求。受过纪律处分的员工,其第13个月工资将受影响。
第十一条 扣薪计算
发生以下情形时,公司可以扣减员工的薪资:
(1)迟到、早退扣薪。员工每日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但不满半小时计为1次,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不得超过3次,否则按如下方法扣薪:薪资合计数/月法定工作时数×累计迟到早退小时数(以0.5小时为计算单位,不满0.5小时者以0.5小时计)×2。
(2)事假扣薪。事假扣薪如下:薪资合计数/月法定工作时数×事假天数。员工迟到、早退超过0.5小时作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扣薪。薪资合计数/月法定工作时数×旷工时数×3。
(4)其他违纪导致处罚、违章操作造成损失、旅游费用中员工个人承担并许可公司扣除的部分、员工向公司的借款并许可公司扣除的部分、司法部门要求扣款及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可以扣除等情形下,可以依据规定、约定或公文陈述进行扣薪。
(5)个人所得税。员工的所有收入都须按相关税法缴纳相应的税额。列入纳税的项目包括:工资、加班工资、轮班津贴、轮值津贴、第13个月工资、奖金及其他任何收入。税金由公司代为向当地税务局申报缴纳。
第十二条 薪资变动
员工的薪资仅在下述情况下发生变化:
(1)年度绩效考核后,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盈利状况以及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调整员工薪资;
(2)员工因工作成绩突出升职或在内部招聘中从低职位变动至更高的职位;
(3)因公司业务发展或个人事业发展需要,员工有可能被调至公司其他部门或各分公司工作。如新职位职级与原职位相同,则保持原薪酬待遇。如有不同,则按公司升职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福利
第十三条 社会保险
本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按员工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金,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员工工作所在地地方政府尚未规定缴纳医疗保险的,公司为员工购买商业医疗保险。
第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
本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按员工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 员工商业保险
公司根据员工职位,在员工到职次日为员工投保以下商业险种:
(1)意外身故和残疾:所有员工参加此保险;
(2)意外医疗:所有员工参加此保险;
(3)疾病身故和全残:所有员工参加此保险;
(4)重大疾病:所有员工参加此保险;
(5)补充住院/手术医疗:所有员工参加此保险,赔付90%;
(6)交通工具险:所有因工作原因,需经常出差的员工参加此保险;
(7)境外出差保障:出差境外员工参加此保险。
第十六条 员工子女商业保险
公司为员工1-16周岁的子女投保以下商业险种:
(1)独生子女意外身故和残疾险;
(2)疾病身故与全残;
(3)门诊住院医疗险,赔付50%;
(4)大病医疗险。
第十七条 员工及员工子女商业医疗保险理赔
员工必须将子女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交到人事行政部进行加险登记,保期从加保登记的次日起,加保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理赔。
员工所提供的子女就诊病历上应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病历上的日期与收据上的日期一致;病历上的子女姓名必须与收据上的姓名以及加保时所提供的姓名一致。
理赔资料收集流程如下:
(1)工厂员工(病历和发票原件,并指定理赔款汇入账户)→医务室→理赔材料初审(A.不符合规定,退回员工重新补全理赔材料;B.符合规定,医务室整理并登记备案,保险公司上门收取理赔材料);
(2)分公司员工(病历和发票原件,并指定理赔款汇入账户)→人事协调员寄给保险公司,保险理赔过程如下:
保险公司每月15日送交赔案至公司医务室,如遇周末顺延至次周一。理赔款由保险公司直接汇入员工个人账户,病历及理赔款汇款凭据由工厂医务室或分公司人事协调员转交员工。
保险公司每月15日退回的不符合规定的理赔材料,由医务室或分公司人事协调员退回给相关员工。
第十八条 体检
公司每两年为全体正式员工安排一次健康检查,特殊工种员工的体检按照相关国家规定进行。
第十九条 宿舍
符合公司宿舍管理规定的工厂员工可以申请使用相应条件的宿舍。
如住宿员工所用水电费在公司规定的限额之内,则该住宿期间水电免费。
第二十条 旅游及娱乐活动
公司每年为工厂员工组织旅游及各类体育竞技活动及文娱活动。工厂备有各类体育设施如网球场、乒乓房、健身房、足球场及篮球场,对员工免费开放。
第二十一条 礼金/礼物
按照中国的传统习惯,无论男性或女性员工结婚、孩子出生,或失去重要亲人及本人工伤住院病假,公司将赠送员工一定价值的礼物或一定数额的礼金以表祝贺或慰问。
礼金/礼物
第二十二条 高温岗位防暑降温冷饮
每年7月1日至8月31日,无论气温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高温标准,所有在高温岗位工作的员工(含外包工)均可享受冷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效力层次
公司以前颁布的相关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 修订权与解释权
本制度的修订权及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4-2-2 合理性解析及关联法规
合理性解析
薪酬福利是劳资双方十分关注的内容,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劳动报酬也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但是劳动合同中的薪资福利条款特别是工资条款一般只涉及工资的数额,有关工资的具体内容则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中予以体现。部分企业则将员工的薪资(工资)和福利制度分开,分别制定相应规则进行调整。通常而言,在制定薪酬福利制度的过程中,以下要点应需特别予以重视:
(1)工资的结构。工资的结构可以分为单一结构型和复合结构型两种。所谓单一结构型工资,就是指所有的劳动报酬均以固定和单一的工资数额加以确定;所谓复合结构型工资,则是指将员工的劳动报酬分为若干部分,有的部分是固定的,有的部分是浮动的,根据实际情况和考核成绩酌情发放。在新劳动法的背景下,单一结构型的工资由于其固定数额会导致管理上的僵化性,同时还可能在用工成本、合同续订或支付经济补偿方面会给企业带来较重负担。建议企业转变观念,工资构成至少分为两块,即固定工资加上浮动工资或者基本工资加上绩效工资。同时在工资调整时,尽量仅增加奖金或调整其浮动部分,以此来减少风险。
(2)工资的支付。依据《劳动合同法》和工资法规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何为“及时”?“及时”是指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日或规章制度规定的发薪日支付。如果该期日同时是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何为“足额”?“足额”是指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数额进行完整的货币支付。当然,企业也可以与员工约定,直接支付现金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除非与员工另有约定,企业不得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
(3)工资的变动和扣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事项。但是,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规章制度的规定,企业适当调整浮动工资或奖金不应被认定为工资约定的单方变更。另外,在员工出现违纪情形、因过错造成企业损害、依法律规定或依合同约定,企业可以扣减员工的工资。但无论如何,只要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都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4)工资保密制度。尽管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是公开的,但是对于每个员工的具体薪酬特别是经由绩效考核后的工资则往往是分开处理的,并要求员工对工资数额进行保密。工资保密制度的目的在于避免员工间不必要的攀比核对,影响员工相互关系。企业可以在工资保密制度中要求员工对自己工资数额保密并且不得探听其他员工的工资,一旦企业发现员工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的工资或探听他人的工资或谈论、议论他人的工资,将给予相应的处分。
(5)福利待遇安排。较好的福利待遇能帮员工减少所得税和留住员工,比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旅游康乐安排、年金计划,等等。在法律上讲,工资的调整因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往往显得比较困难,但是福利的调整确实可以由企业自主来决定和安排。但是毕竟福利待遇是与企业的用工成本紧密相连的。企业在制定员工的福利待遇制度时,应根据企业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福利安排,在提供员工特别待遇的同时,又兼顾企业的承受能力。
关联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