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区建设理论基础
社区概念发展及其建设发展与世界经济技术水平、社会发展、人类需求与思想意识等人类社会大环境息息相关。不同时代的社会矛盾与时代需求,产生了适应时代发展的基本理论,而这些理论进一步指导着社区建设。
一、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以公平性、持续性、共同性为三大基本原则,最终达到共同、协调、公平、高效、多维的发展的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经历了相当长的历史过程。1784年,蒸汽机的发明拉开了英国产业革命的序幕,并在全球范围内引领“高生产、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这种发展模式带来了人口暴涨、粮食短缺、能源危机、环境污染等环境与资源问题,造成了全球的环境问题,危及了人类健康安全。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人们在经济增长、城市化、人口、资源等所形成的环境压力下,对“增长=发展”的模式产生怀疑。随后,环境保护思想逐渐登上国际政治舞台,引导人类对环境与生存问题的关注,以及对人类发展道路的反思和探索。
1981年,美国世界观察研究所所长布朗出版《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提出必须迅速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引起全世界轰动;1983年12月,联合国成立“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对世界面临的环境问题及应采取的战略进行研究;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首次正式确立了可持续发展的定义、任务、行动原则。在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在这种定义下,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系统,既要达到发展经济的目的,又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大气、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和环境,使子孙后代能够永续发展和安居乐业。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要领得到与会者的共识与承认。
此后,联合国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全球化战略。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在纽约总部召开,联合国193个成员国在峰会上通过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并正式把建设包容、安全、有风险抵御能力的可持续城市和社区作为新的15年发展目标。截至目前,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人类持有的共同理念,是人类谋求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的唯一途径。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是每一个国家、社会、公民的必然选择。
二、人居环境科学理论
人居环境(Human Settlements)是指与人类活动密切相关的人类生存环境,包括提供人类活动的空间场所、物质、能量及人类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一切社会经济关系,分为人居硬环境和人居软环境。人居硬环境是指一切服务于城市居民并为居民所利用,以居民行为活动为载体的各种物质设施的总和,是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和空间要素的统一体,具体包括三个部分:①居住条件;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③生态环境质量。人居软环境即人居社会环境,指的是居民在利用和发挥硬环境系统功能中形成的一切非物质形态事物的总和。人居硬环境是人居软环境的载体,人居软环境的可居性是人居硬环境的价值取向。人居环境的形成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引起人类生存方式不断变化的结果,经历了从自然环境向人工环境、从次一级人工环境向高一级人工环境的发展演化过程,并仍将持续进行下去。就人居环境体系的层次结构而言,这个过程表现为:散居、村、镇、城市、城市带和城市群等。
19世纪工业革命时期,由于西方发达国家工业化进程迅猛加快,人口高度密集、城市住房拥挤、城市环境污染、城市交通拥堵、城市犯罪频发等“城市病”突出,诸多学者开始探索改善城市居住环境的路径,以满足人类居住和生活需求,“让人们诗意地居在大地上”,实现美好人居。20世纪50年代,建筑师道萨迪亚斯将焦点聚焦于人,初步建立了人类聚居学[1],旨在指导人们正确进行人类聚居的建设活动。他提出三大人类基本聚居定理:①人类聚居发展定理,即人类聚居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人类幸福和安全的需求,强调时间是聚居发展的必要因素;②人类聚居内部平衡定理,即聚居的各项元素之间处于动态平衡,人的尺度平衡最为重要;③人类聚居物理特性定理,即聚居的区位、规模、功能、结构和形态是构成人类聚居的基本物理特性,也是人类聚居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吴良镛院士首次提出“人居环境科学”理论的设想,认为人居环境科学是以包括乡村、集镇、城市等在内的所有人类聚居环境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学科群,提出要以“建筑、园林、城市规划的融合”为核心来构建人居环境科学的学术框架,并指出人居环境包括自然、人、社会、居住、支撑网络五大系统,它们与全球、区域、城市、社区和建筑五大层次交互影响。他认为新形势下人居环境科学理论应关注:①以人为本和关注民生;②对空间战略规划的重新审视与重视;③发扬生态文明,推进人居环境的绿色革命;④统筹城乡发展,完善我国城镇化进程;⑤吸收中西文化,创造符合国情的“第三体系”;⑥重视人居环境教育;⑦美好环境与和谐社会共同缔造[2]。同时,他也提出了发展人居环境的五项科学观:生态观、经济观、科技观、社会观、文化观。
人居环境科学是一门以包括乡村、集镇、城市等在内的所有人类聚居形式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它着重研究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强调把人类聚居作为一个整体,从政治、社会、文化、技术等各个方面,全面地、系统地、综合地加以研究;其目的是要了解、掌握人类聚居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从而更好地建设符合人类理想的聚居环境。社区建设研究涉及社会、经济、土木、建筑、城市规划、环境等多门学科,从人居环境科学的角度,用综合、全面、系统的方法研究社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城市生态学理论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繁衍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早在16世纪,英国莫尔首先提出了“乌托邦”的理想城市模式,强调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工业革命后,快速的城镇化进程打破了原有人居环境的平衡,城市被无限扩大,各种城市病使得人们不得不思考对策来改变城市布局,以应对由此带来的生态破坏,学者霍华德、勒•柯布西耶、赖特等从生态角度对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展开了探索。
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学派的罗伯特•帕克等社会学者首次借用生物学中竞争、共生、进化和支配这些本来用于揭示自然界动植物之间的相互关系的生态学概念,以芝加哥市的各种社区为单个研究对象,研究芝加哥的城市化过程,在研究中创立了人类生态学的理论,开拓了研究城市社区的全新途径。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城市问题和环境污染的加剧恶化,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城市是一个以人类为主体的生态系统,城市生态学(Urban Ecology)由此应运而生。
城市生态学属于城市科学的一个分支,是以城市空间范围内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之间的联系为研究对象,揭示人与环境之间,以及人与其他生命体之间相互作用规律的科学。城市生态学是以系统的观点,将生物学、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行为学等学科的成果有效连接起来的综合学科,其本质特征是对人及其行为的研究。城市生态学一整套关于城市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对社区发展和设计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职住平衡理论
就业与居住是构成城市土地利用的两大基本要素,二者的空间关系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城市交通的特征与效率。随着城市经济与人口急剧增加,城市不断地向外扩张,最终造成了城市居民居住地与就业地的空间分离,给城市交通带来拥堵。居住与就业的空间分离,也称职住分离,指城市社会阶层就业地与居住地之间存在较长距离基础上的非对偶关系,其中包含两部分的内容:一个是就业地与居住地之间的通勤距离,另一个是从居住地到就业地所花费的通勤时间。职住分离已成为中国城市化过程中的普遍现象。如何平衡“职”与“住”的空间距离,已是城市必答的一道新考题。
“就业—居住平衡”(Jobs-Housing Balance,简称职住平衡)是就业与居住空间关系的一种理想模型,指居住与就业相互临近、平衡发展,其基本内涵是指在某一给定的地域范围内就业人口数量与就业岗位的数量大体相当,大部分居民可以就近工作,从而减少通勤出行的距离、时耗与机动车的使用率,达到减少交通拥堵的目的。
职住平衡通常采用职住分离度量度。职住分离度指在现有居住和就业空间分布的基础上,按通勤距离最短原则重新匹配每个居民的职住对应关系,获得理论最小平均通勤距离,即平均出行多远距离就能找到一份工作,其值越小说明城市职住功能的空间配置越均衡。受到房价、就业机会、家庭、教育等各种因素影响,居民往往难以选择最小通勤的居住和就业,职住分离度反映了现实中城市职住供给失衡的状况。《2020全国主要城市通勤监测报告》(1)显示我国城市职住不平衡问题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若干重大问题》中指出“要建设一批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生态宜居、交通便利的郊区新城,推动多中心、郊区化发展,有序推动数字城市建设,提高智能管理能力,逐步解决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过密问题”。
五、数字治理理论
治理是公共管理的基本概念。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或公或私的个人和机构经营管理相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调和社会主体之间利益冲突的一种持续的行为过程,既包括正式的规章制度与约束机构,也包括非正式行为规范和安排等[3]。治理理论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它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新公共管理运动带来的负面影响。
数字治理理论是治理理论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结合而产生出的一种运用信息技术重塑公共部门管理流程的新型理论。这里的“数字治理”不是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公共治理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一种与政治权力、政府治理理念、治理方式、社会组织、公民个体等多方面相联结的系统互动方式。因而,数字治理理论具有两大特点:一是以信息技术以及信息处理为核心,二是十分关注公民参与。
经过20余年的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数字治理理论得到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的竞相应用,不少国家已从理论研究转向了实际应用领域,智慧城市就是其中重要应用领域与场景。应用数字治理理论指导智慧城市实践是治理理论向城市治理领域迈出的重要一步,数字治理理论从理论指导、民主活动、决策过程和公民参与等方面帮助城市管理者作出更好的决策,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的竞争力[4],并有助于促进社区的整合能力以及创新公民参与的形式。随着大数据技术、云计算处理的进一步发展,数字治理理论借助先进的信息科技,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数字治理”的应用,旨在通过倡导开放的治理数据、公开的治理过程、简化的行政管理程序,让万众参与治理,公民得以自治等。数字治理通过鼓励多元参与的开放模式,一方面能约束和监督政府的治理行为,用数字结果倒逼政府对不良治理体系的改革;另一方面可有效扩宽市场与社会参与治理的途径和方式,为多元主体力量的均衡提供了实践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