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的70年:新疆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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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经济发展的产业支持政策

2010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决定在新疆实施产业支持政策。国家适当放宽在新疆具备资源优势、在本地区和周边地区有市场需求行业的准入限制。例如,水泥、钢铁、电力、煤化工、多晶硅等面临产能过剩压力的产业,如果在新疆地区具备资源优势、有市场需求,则其准入限制可以放宽。

2.3.1 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意见》(中发〔2010〕9号),提出了一揽子支持新疆发展的重大支持政策。2012年,根据新疆产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的环境和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疆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钢铁、电解铝、水泥、多晶硅、石油化工、煤炭、煤化工、火电、可再生能源、汽车、装备、轻工纺织12个产业提出了差别化产业政策,对新疆重点产业发展施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和引导。

(1)钢铁。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已形成粗钢产能9亿吨,但产业布局、产品结构、组织结构、自主创新等深层次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因过度发展和产能过剩,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已出现亏损。“十二五”期间,在综合考虑新疆区域市场、资源保障、环境条件、交通运输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增量发展的政策,在项目建设时不做等量淘汰的要求;新疆钢铁产能总量控制在2200万吨以内;对列入新疆钢铁产业发展规划的项目,在外部保障和建设条件齐备的前提下,委托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电解铝。电解铝属于资源能源密集型产业,2011年我国电解铝产量为1755万吨,占世界电解铝产量的38%。“十二五”期间,支持新疆利用能源优势,承接电解铝产能转移。考虑到生产电解铝的主要原料氧化铝需要从区外长距离调运,因此,项目建设要在符合产业准入标准、经济技术指标先进、节能环保的同时,尽可能延伸产业链,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竞争力。

(3)水泥。我国水泥产能已超过29亿吨,其中还有3.7亿吨落后水泥产能,部分地区水泥产能明显过剩。“十二五”期间,支持新疆企业综合利用工业废渣生产水泥,对现有生产线进行余热发电、脱硝,协同处置废弃物,发展循环经济。在确保总量合理、布局优化和认真执行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等条件的前提下,水泥新建项目由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4)多晶硅。我国是多晶硅生产大国,已形成多晶硅产能13.4万吨,其中有70%分布在能源短缺的东部、中部地区,布局不合理、总量规模过大、下游产品过度依赖出口等问题突出。“十二五”期间,支持新疆大力开发光伏发电市场,利用能源优势,按照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产业链完整的原则,有序发展多晶硅,满足市场需求。要加快建设国家已核准的多晶硅项目,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再统筹研究新的建设项目。

(5)石油化工。我国石油化工产业已形成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主要产品生产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目前,原油加工能力已达到5.3亿吨、乙烯产能达到1560万吨。以利用进口资源为主的炼油、乙烯等产业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以利用国内资源为主的主要集中在西北和东北地区。“十二五”期间,支持新疆自产原油就地加工,并利用进口过境原油适当扩大原油加工能力,积极发展下游产业,尽可能在区内实现石化产品精深加工。依托独山子、克拉玛依、乌石化等基地,建设石化产业园。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委托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PTA、聚酯等化工项目。

(6)煤炭。统筹疆内需求、“疆煤外运”、“疆电外送”和煤炭深加工产业发展,合理安排煤炭资源勘探开发规模和时序。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的要求,规范矿业权设置和开发秩序,建设大型现代化煤矿,实施煤炭资源整合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推进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国家支持新疆做好煤炭规划和资源勘查,优化开发布局,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对国家规划矿区内120万吨/年及以下建设规模的煤炭项目,委托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按程序组织论证评估和核准。

(7)煤化工。我国焦炭、甲醇、合成氨、电石等传统煤化工产品产量均居世界首位,产能过剩问题比较突出。近75%的燃煤消费基本上是采用直接燃烧的利用方式,煤炭综合利用效率较低,产生的污染物成为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煤炭资源及环境容量难以支撑经济社会长期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时期充分利用新疆煤炭资源优势,在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容量允许范围内,重点开展以煤制天然气为主的煤炭深加工示范,稳步推动伊犁、准东煤炭深加工产业示范区加快发展。对由新疆平衡外部条件的煤化工项目,委托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8)火电。依托大型煤田,合理布局,有序发展。鼓励“上大压小”,优化火电结构。在大电网覆盖地区,新建机组应采用30万千瓦级及以上高效环保机型,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在水资源缺乏地区全部采用高效节水空冷机组。针对新疆电网网架薄弱的特点,可适度建设单机容量较小的火电项目。加快推进正在开展前期工作的1374万千瓦火电项目;制定新疆电力发展规划,完善布局安排,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加快审批进度,下放审批权限。

(9)可再生能源。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大型住宅区等相对集中的区域,鼓励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微电网建设。加快风电规模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风电分散式开发利用。推广城市光伏建筑一体化,发展太阳能热利用。积极采用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解决无电地区基本生活用电。国家确定的太阳能电站等示范项目,优先在新疆布局。支持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委托新疆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站项目。

(10)汽车。我国汽车产业已建立起相对完整的产业链,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辆,但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问题比较突出。“十二五”期间,鼓励新疆发展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带动就业作用强的汽车制造业。国内大型汽车制造企业到新疆设立分厂生产整车,不受兼并现有汽车生产企业的政策限制。新增传统汽车产能要适应区域市场需要,并将周边国家和地区的需求作为项目布局的重要因素。

(11)装备。适应新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导国内大型装备制造企业到新疆地区建设生产、维修和培训基地。优先发展风电设备关键部件、特高压输变电设备等高端产品,提高配套水平。引导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完善研发、生产、营销网络,重点提高企业系统设计、系统集成和全程服务能力。鼓励发展棉花采摘、节水灌溉、牧草收获等农、牧业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深加工设备,优势矿产采掘装备等,提高产品技术水平,满足新疆地区以及周边国家和地区的市场需求。

(12)轻工纺织。支持新疆发挥资源优势承接产业转移,培育和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塑料制品(节水器材)、皮革清洁加工、少数民族特需用品等轻工业优势产业,引导内地轻工产业向新疆转移并实现集聚发展。支持棉秆清洁制浆造纸产业化试点。借鉴东部产业集群发展经验,依托国内大型棉纺骨干企业(集团)建设优质棉纱、棉布和棉纺织品生产基地,鼓励发展新型聚酯及高性能纤维产业,适度发展差别化和功能性黏胶纤维,根据市场需求,发展服装及终端产品,延长纺织产业链。

2.3.2 大力支持战略新兴产业发展

2012年以来,新疆把战略新兴产业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有力抓手,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招商引资等措施,不断延伸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发展,产业总量进一步做大,发展质量明显提升。

“十二五”期间,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年均增长约15%,远高于其GDP和工业增加值同期增速。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2016年,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其GDP比重约7%,较2015年增加1个百分点,与全国平均水平(约8%)的差距进一步缩小。

新疆新能源产业形成了风力发电和光伏两大产业集群,发电量位居全国第一、世界第四;新材料产业迅速发展,航空用金属铬、新一代碳化硅半导体单体晶片等技术水平国内外领先;超高压输变电、直流输电、大型水电及核电关键输变电等装备制造业研制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基于大数据、“互联网+”的信息产业快速成长,云计算产业基地发展步伐加快,“两化”融合成效显著,新兴业态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以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为主的新兴产业发展体系。

2.3.2.1 提升创新能力,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依托新疆优势资源和重点产业发展基础,瞄准国内国际高端应用领域,加大产品开发和试验研究能力,不断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和规模。

一是延伸“煤—电—高纯铝—电子铝箔—电极箔”“煤—电—工业硅―多晶硅―光伏发电组件”“煤—电—铜—铜箔—电子元件”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产业化,扩大市场占有率。二是支持企业联合、整合国内高纯氧化铝、蓝宝石制造技术,着力推动200千克以上蓝宝石制造的重大科技转化和产业化,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打造以石河子为基地的全国最大蓝宝石研发、制造基地。三是依托独山子、克拉玛依、乌石化等基地,大力支持中泰集团、蓝山屯河、美克化工等优势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拓展新型工程塑料、新型有机氟材料、高性能纤维、新型催化材料、特种橡胶、纳米管材等领域,打造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化工新材料基地。

2.3.2.2 有序推动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

坚持以新能源示范应用带动产业发展,依托“疆电外送”战略,发挥新能源的产业优势,有序发展风能产业、光伏产业,培育煤基清洁化工产业以及其他可再生能源产业,构建绿色、高效的新兴能源产业体系。

一是充分利用新疆丰富的石英硅、太阳能资源优势,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开发区、石河子等光伏产业制造集聚区为载体,推进工业硅生产技术朝节能环保方向发展,打造“煤—电—硅—电池片—电池组件—光伏发电”应用系统产业链。有序推进光伏基地建设,同步做好就地消纳利用和集中送出通道建设。二是充分利用新疆风能资源及地域宽广的优势,以九大风区为应用平台,以整机产品配套为重点,发展陆上风能发电成套装备及电机、叶片、高速齿轮箱等关键零部件,继续优化3MW以下风电机组的性能,开发3MW以上的大型风电机组。积极发展风能监测与应用装备、风电场功率预测系统、风电机组在线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风电机组叶片维护平台、风电场监控系统。

2.3.2.3 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业

以推进智能制造示范为主攻方向,继续扩大示范效应,不断提升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势和市场竞争能力。

一是积极支持新能源装备、输变电装备、农机装备产业不断扩大发展优势,做强特色产业,支持特变电工、金风科技、新研股份、中泰化学、天利高新、蓝山屯河等企业保持优势,做优做精做强,支持各地州市、园区加强招商引资,开展技术和产品合作,以满足新疆发展所需和向西出口需求目标为导向引进企业落户,做大装备制造业。二是继续推进智能制造示范,在智能制造试点的基础上,推进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积极争取新的企业列入国家示范项目,获得国家资金支持。三是重点推进和服务广汽新疆轿车项目、铁建重工新疆高端装备制造基地项目、中车新疆轨道车辆项目、武汉枭龙新疆特种车辆项目、江苏金晟新疆纺织机械生产基地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和投产,带动产业加快发展。

2.3.2.4 重点推动生物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围绕加快发展新疆千亿元食品工业,大力发展生物制造(发酵、有效成分提取生物医药)产业。着力在民族药、生物医药等产业上推进技术创新,加快产业化,力求在民族药产业规模上有新的突破。

一是重点围绕民族药临床优势病种发展和培育创新药物品种,加快推进新疆地产中药民族药新药研发及产业化和地产药材规范化种植产业发展。大力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生物药物、新型疫苗与诊断试剂,力争在生物创新药物、疫苗领域有所突破,打造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疫苗基地。二是重点发展生物育种、生物农药、生物饲料等重要农用生物制品研发与产业化,培育和研发新产品,突出抓好作物种源和畜禽良种繁育产业,为新疆实现农牧业现代化打下坚实的种源基础。

2.3.2.5 整合提升能力,加快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步伐

加快结构调整,强化技术创新,推动特色应用电子产品、软件产品、信息服务业实现聚集发展,多语种软件出口取得重大突破,加快乌鲁木齐、克拉玛依云计算产业基地产能释放。

一是重点发展敏感元器件、MEMS传感器、智能传感器、多功能传感器、高储能锂离子电池、太阳能电池、光伏发电机配套装置等特色产品。二是加快推进石油电子、电力电子、医疗电子、交通电子、安全监控电子等技术、产品和系统的研发与应用。三是支持加强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不断提升制造业的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四是深入推进大数据、云计算服务、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务、交通(卫星应用)、金融、物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边境安防、公共安全、城市管理、节能减排等社会各领域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