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的70年:新疆经济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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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兴边富民”的支持政策

由于特殊的历史、自然、地理和复杂的周边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其他地区相比,新疆、内蒙古等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较低,贫困问题较为突出。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不断深化,脱贫攻坚全面展开,国家对边境地区全方位扶持力度不断加大,我国与周边国家关系的发展进入新阶段,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获得难得的机遇。

1998年,国家民委首先倡导推动“兴边富民”工作,并于1999年初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发起实施边境建设工程——“兴边富民”行动,明确提出了以政府扶持为主,全社会参与,依靠各民族自我发展,用10年左右时间,改善边境地区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巩固和发展民族关系,实现边境地区的长治久安和繁荣进步。根据权威部门的统计,“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的覆盖范围包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云南、西藏、甘肃、新疆等9个省区的136个陆地边境县(市、区、旗)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58个边境团场(以下统称“边境县”)。

2.4.1 “十一五”时期“兴边富民”的支持政策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重点解决边境地区发展和边民生产生活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经济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明显进步、人民生活水平较大提高,使大多数边境县和兵团边境团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上达到所在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等以上水平。

(1)中央财政继续安排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边境事务、边境地区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和地方财政逐步增加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并向边境地区倾斜,重点用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特殊困难和问题,逐步改善边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边境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相应增加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

(2)实行特殊的贫困边民扶持政策。将边境地区的贫困村全部纳入国家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并优先实施。采取政府补助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对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进行改造。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加快建立边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实施一批“兴边富民”重点工程。主要包括:边境地区公路建设工程,边境一线茅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边境农村扶贫开发和最低生活保障工程,边民互市示范点建设工程,边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边境地区生态建设和农村清洁能源工程,边境农村文化建设工程,边境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国门学校建设工程,边境乡镇卫生院建设工程,边境地区人才培养和劳动力培训工程等。以上重点工程,可根据加快发展的需要和实施条件的成熟程度,逐步启动实施;条件成熟的优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

2.4.2 “十二五”时期“兴边富民”的支持政策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明确: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施行更加优惠的政策,优先安排支持边境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有关新政策、新举措在边境地区先行先试。

2.4.2.1 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

陆地边境地区享有西部开发政策。国家加大对边境地区农村公路、农村危房改造、中小微型水利设施、清洁能源推广使用、村镇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对边境县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并逐步减少市级配套资金。充分考虑边境地区支出成本高的特殊因素,中央财政加大对边境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边境地区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边境省区相应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资金投入。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边境地区设立服务网点,开发适合边民、特色优势产业、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2.4.2.2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

一是支持边境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支持边境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加大边境县农牧区高中阶段教育助学力度。支持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加大双语教学支持力度。

二是加强边境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资助农村困难人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对个人难以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三是加大对边境地区文化事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文化设施运行经费保障机制。对广播影视设施维护进行补助,支持增加广播电台、电视台少数民族语言节目的数量。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业发展。

四是扩大边境地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建立和完善边境贫困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支持边境地区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对承担守边任务边民的补助制度;支持边境地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体系;支持边境地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2.4.2.3 完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扶持体系

加大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等专项资金对边境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边境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支持。充分考虑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重点予以倾斜。支持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和大型商品市场升级改造,扶持民族特色手工艺品开发和生产。

2.4.2.4 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一是支持边境地区吸引外资,创新利用外资方式,提高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生态环保等领域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贯彻落实现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边境地区的企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国家对口岸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大中央财政对边境地区经济技术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的贴息支持力度。适时调整边民互市进口免税生活用品范围。

二是鼓励、引导和支持内地企业与边境地区企业联合参与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支持发达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边境地区转移。

2.4.3 “十三五”时期“兴边富民”的支持政策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总体目标:到2020年,边境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发展和保障边防能力全面提升;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边民安居守边条件全面改善;特色优势产业较快发展,支撑群众居边致富作用全面增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实现协调发展;民族团结基础进一步夯实,边境地区安定和谐的局面更加巩固。

2.4.3.1 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推动边境地区铁路通道建设。重点推进“一带一路”国际通道、区际干线和沿边铁路建设,扩大路网覆盖面,逐步形成依托国内铁路网、连接周边国家的对外铁路通道网络。加快建设泛亚铁路、第二亚欧大陆桥铁路建设。

二是推动边境地区公路通道建设。以国家高速公路网待贯通路段为重点,稳步推进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与内地交通运输联系的大通道项目建设。加快与周边国家的国际公路运输通道建设,基本实现与重点毗邻国家相连的重要公路通道高等级化,提升重点口岸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边境地区公路网布局,有序推进以通县公路为重点的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加强中印、中朝、中缅、中俄、中蒙方向沿边公路和边防公路建设。

三是加强边境地区航空航运建设。加快发展区域枢纽机场,合理发展支线机场和通用机场。加强跨界河流的航道治理,积极推进界河跨境桥梁建设,保障和拓宽对外通道。

四是大力改善边境农村交通状况。继续实施沿边地区特别是边境建制村农村公路通达工程和通畅工程,支持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优先解决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危桥改造、安保工程、县乡公路改造、窄路基路面公路拓宽改造、县级客运站、乡镇客运站、渡口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

五是加强边境地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边境政务信息网络平台,支持电子政务、电子商务、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网络安全、社会信用体系等重大信息化工程和网络与信息安全设施建设,加快城市光纤宽带接入,完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实现行政村通宽带、20户以上自然村和重要交通沿线通信信号覆盖、边境地区农村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全覆盖。

2.4.3.2 精准推进边境贫困人口居边脱贫

一是护边脱贫工程。围绕维护边境安全,实施边境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优先支持边境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担任边境护林员、草管员、护渔员,在边境贫困县中的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沙漠公园、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旅游接待服务,增加其劳务收入。

二是兴边富民整村推进工程。推动边境村庄实现“八通八有”目标。“八通”包括通路、通客车、通电、通安全饮用水、通清洁能源、通广播电视、通信息、通邮政。“八有”包括有合格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有文化活动场所和设备、有合格卫生室和村医、有宜居生活环境、有安全住房、有高稳产农田地(草牧场)、有增收致富产业、有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三是安居守边工程。分期分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优先安排沿边境行政村危房改造任务,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适时提高边民补助标准,对护边员、边境联防队员等边境群防组织建设予以倾斜。

四是边民就业创业工程。发展劳务经济,促进边境地区农业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提高居民就业质量和收入水平。降低创业创新门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设立返乡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对边民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4.3.3 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

一是推动边境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对外开放窗口作用,加快推动边境地区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在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方面发挥前沿作用。完善边境地区地方政府对外合作机制。发展一批边境中心城市,推动沿边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强化对毗邻地区产业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是推动边境地区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支持对外贸易转型升级,有序发展边境贸易,完善边贸政策,支持边境小额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贸易转变,探索发展离岸贸易。加强边民互市点建设,修订《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和《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严格落实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支持沿边重点地区创建出口商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推广电子商务运用,结合区位优势和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推进沿边重点地区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对内对外开放。

三是提升沿边开放便利化水平。加大沿边口岸开放力度,推进边境口岸对等设立和扩大开放。切实提高对沿边重要口岸的监管能力,创新口岸监管模式,优化查验机制,在沿边重点地区有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深化“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的监管服务改革。加强沿边、内陆、沿海通关协作,依托地方电子口岸平台,推进沿边口岸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支持具备条件的沿边重点地区借鉴上海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在投资、贸易、金融、创新创业、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探索与国际高标准接轨。加强与周边国家在出入境管理、检验检疫和边防检查领域的合作,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