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2013年,我国粮食总产量首次突破12000亿斤,达到12038.7亿斤,实现历史罕见的“十连增”,粮食供给形势迎来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但保障粮食安全对中国来说是永恒的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特别是在要使市场机制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背景下,任何一个产业的收益率如果长期低于社会平均利润水平,就难以具备单纯依靠自身力量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作为关系国计民生但弱质低效的粮食生产,尤其如此。高度重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不仅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大局,而且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和代际平衡。
一 研究背景
众所周知,粮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粮食安全是确保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近年来全球粮食供求日益偏紧,粮食危机的隐患越来越凸显,确保粮食安全已经成为各国农业政策的首要目标。而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左右着我国粮食安全的大局,但同时又长期受困于“粮食大县、工业小县、财政穷县”的尴尬。因此,在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5000美元的背景下,高度重视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加快现代农业建设,补齐农业现代化的短板,不仅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大局,而且事关区域协调发展和代际平衡,更决定着我国能否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自2009年以来的历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全国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和2012年2月公布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等,都明确提出要“加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力度”“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等。
目前,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所涉及领域的研究,由于国情差异,国外的直接研究成果并不多见,但关于粮食生产利益补偿的思想,却是许多经济学分支研究的重要内容。国内关于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研究,目前已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较早期的研究主要围绕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流失问题展开,认为“价格剪刀差”导致了粮食主产区的利益流失,如孙冶方(1978)、李炳坤(1981)、杨文志(1994)、郭庆海(1995)等,陈文科(1995)还提出了“地区利益剪刀差”的概念。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战略机遇期,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粮食主产区利益流失问题越发突出,有关粮食生产政策的研究逐渐增多。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1世纪以来,党中央在系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做出了推动“三化”协调、“四化”同步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不断加大对粮食主产区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给予粮食主产区奖励和补助,并运用其他经济手段筹集大量资金进行扶持,有力地增强了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全国粮食产量的连年增长。但两种不协调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地方经济发展了,粮食生产却下来了,生态环境被破坏了;一些地方粮食生产、生态环境保住了,但经济发展却长期滞后。特别是由于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持续下降,农业的弱质性以及长期形成的“城市中心”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造成农业既难以有效地吸纳外部生产要素的持续投入,又难以有效防范生产要素的外流。而农村生产要素外流的加剧,又进一步强化了农业的弱质性。当前,粮食主产区种粮吃亏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粮食仍然没有真正成为发展的优势,相反却成为一种包袱。与之相对应,全国粮食主产区不断萎缩,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工业化浪潮中,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中目前粮食净调出省份仅剩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五个省份。[1]
而且,随着新一轮区域竞争的展开,中西部地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将进一步加速,其对粮食生产的“挤出效应”将日趋严重,“粮食怎么保”成为不容回避的问题。由于国际市场高粮价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通过国际市场平衡国内供给不仅空间有限,而且受“大国效应”影响,价格风险和政治风险都将越来越大。如果说在改革开放初期,部分地区以削弱粮食生产上工业尚有一定的历史原因,那么在新的形势下,粮食主产区已不可能也不允许再复制传统的工业化、城镇化道路。
同时,也要看到,现有的农业补贴等政策虽然激发了政府抓粮、农民种粮的积极性,长远效应已初步显现,为促进全国粮食生产实现十连增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农业补贴的激励作用,呈现出明显的边际效应递减趋势,必须警惕农业补贴在农民收入和生产成本中的比例“双下降”和农民种粮积极性和粮食产量增长幅度“双放缓”趋势,以更为宽大的视野建立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与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
二 研究意义
当前,新一轮由国际金融危机推动的全球经济格局大调整、大变革正在纵深展开,许多国家和经济体正试图以创新赢得新增长周期,重塑国家竞争优势。我国区域发展格局也在进行深刻调整,中西部地区将迎来改革开放后我国工业化的“第二次浪潮”,区域竞争和“潮涌现象”将进一步加剧粮食主产区建设的多元利益目标冲突。因此,深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研究,充分体现政策的关联性,实现政策的“激励兼容”,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破解长期约束农区发展和农民增收的“种粮吃亏”难题,探索在农业成本上升、资源约束加大、自然灾害频发、外资渗透我国粮食领域等诸多挑战下,如何通过完善利益补偿机制保证粮食生产基本收益,破解“还有多少水和地可以用来种粮”“未来谁来当农民”等难题,保持和提升主产区政府抓粮和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从深层次上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并为当前管理好通胀预期、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二是有利于实现事关公平正义的区域协调发展和代际平衡,探寻在区域发展新格局和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框架下,如何通过利益补偿的机制安排,打破区位锁定效应,破除利益流失、分配失衡的“分工障碍”和“逆向调节”,促进政策驱动力与市场原动力的有效对接,推动主产区在我国工业化新一轮浪潮中实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推进的良性循环。
三是有利于丰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理论研究,构建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评价体系和长效机制,并通过实证分析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运行,为新时期确保粮食主产区持续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思路和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