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澳门与近代中西文化交流:“首届珠澳文化论坛”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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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瑞典东印度时期澳门的城市面貌

瑞典著名的皇家科学院于1739年建立,也因此与同时期成立的东印度公司保持良好的交流和密切的联系。皇家科学院与东印度公司签有协议,在东印度公司的每次远航途中都会派遣有资质的年轻学生随船出行,他们担任绘制地图、辨认航向、撰写日记,以及收集皇家科学院研究所需动植物标本的工作。

这里重点要提到的是当时皇家科学院的一位年轻的研究员约翰·弗列德里克·道尔曼(John Fredrik Dalman,1727-1809),由于很早就在数学和地理方面表现出过人天赋,他被推荐跟随瑞典的“和平号”(Freden)前往中国。和平号于1748年2月19日起程,1749年7月11日返回哥德堡。

道尔曼在澳门生活期间记录下了他的所见所感。他形容澳门的地理位置是在海角一端,两面临海,一面是山,港口十分安宁,有大型葡萄牙商船停泊。在一座较高的山上矗立着一个堡垒,也是葡萄牙总督及其兵士们的驻地,“想要进入其中必须持有特别颁发的通行证。但堡垒看上去颇为破败,也没有什么炮台,从堡垒的位置很难对港口进行防御,只能做做样子而已”。[5]

道尔曼在介绍澳门的城市面貌时提到,澳门的道路崎岖且不规则,中间挖有供雨水排放的沟渠,上面用石板覆盖。房屋大多是一层或两层的结构,材料为石头或未经烤制的砖块,有大块的珍珠母窗户,窗棂大多由贝壳类构成。由于澳门大部分土地条件良好,适宜作物生长,所以蔬果和草药的种植十分普遍。城市中2/3的面积都是被石墙环绕的花园,种植最多的水果是香蕉和西瓜,很多人都将种植的水果运送到广州贩卖。

道尔曼特别提到了澳门当时建有11座教堂,以及若干所修道院,其中的一些是典型的西班牙风格。而有些教堂则沿袭了中国传统的建筑特色,很值得一看。他印象颇深的是“山顶的一座中式教堂,它修建了长长的宽阔的漂亮石台阶”。[6]

根据道尔曼的记载,澳门人口中,大约1/7是定居在此的葡萄牙人或者其他欧洲国家的人,其余的则是中国人。抵达广州的欧洲人在船离港之后就必须立刻前往澳门。而与居住在广州相比,居住在澳门的感觉要愉快和安定得多。

在抵达中国之前,流传着这样的说法:葡萄牙人独占了与中国和日本的贸易,因此在澳门积攒了大笔的财富,这里,人们用金子装饰房顶,用白银铺地。而实际上,澳门极少显露出富裕的迹象,而大部分财富掌握在除葡萄牙外的欧洲其他国家的商人手里。那些富有的欧洲人在澳门过着惬意的生活,他们出行的时候会让仆人跟随,他们保留了欧洲人撑阳伞的习惯,同时也开始使用中国的轿子。

在澳门的很多欧洲人开始学习中文,但是要完全掌握中文需要耗费很多年的时间。这样的景象并不少见:一个传教士说拉丁文而另一个用西班牙语回应,因为他们都只会说自己的母语。

对于当时澳门敏感的政治形势,道尔曼也有过如下的记录:

所有居住在澳门的欧洲人都必须服从一名葡萄牙总督,但是中国人的事务归中国官员管理。中国官员的作用不仅仅是对澳门居住的华人负责,同时也对总督的行为及举措起监督作用。因此,葡萄牙总督必须和中国官员和平友好地相处,否则他将会受到生活方面的威胁,这样的情况之后的确发生过。

由于夜间发生抢劫的事情,在澳门居住的华人对葡萄牙总督颇有微词,华人们提出,总督应该加强夜间防范和巡视的力度,对于那些形迹可疑的人,应该立刻逮捕。此后不久,两个华人深夜时分在街上行走,被巡视警员抓住,这两个华人奋力抵抗,在争执中,警员失手打死了其中一人,并以妨害公务的罪名杀死了另外一人。警员秘密将两人的尸体掩埋并绝口不提此事。而事发当晚有华人在屋外逗留时亲见了这一幕,在数天的沉默后,他向澳门的中国官员进行揭发,中国官员立刻传令葡萄牙总督,质问他是否知道两名中国人的行踪。总督矢口否认,中国官员将同样的问题重复多遍,并向葡萄牙总督提出,要么维护这两名被害中国人的权利,要么处置自己的两名葡萄牙警员。

迫于在澳门居住的中国居民的压力和当时的形势,葡萄牙总督在对两名警员进行审讯后,像对待犯事的中国人一样将他们押送至广州,人们不知道这两名葡萄牙人最后的处境如何,他们很可能在监狱中被囚禁多年之后释放。[7]

从这些文字记录中不难发现,18世纪中叶,欧洲人在澳门定居生活的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他们不仅保留了欧洲的生活习俗,同时也很大程度地吸收了中国的传统习惯。而学术界一直颇有争议的关于在18世纪时澳门是否已经被葡萄牙实行殖民统治的议题,道尔曼的叙述则给出了否定的答案。他认为,虽然葡萄牙总督拥有显赫的地位,却没有掌握与之相符的充分权力,华洋分治的局面已经初见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