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谁动了我的订单?
求助当事人:宓先生律师:马永健
对方当事单位:X电商
现场观察员:黄飞珏、魏武挥、乔路冰
案件导读:
本想着赏一季樱花,过一段浪漫的绍兴自由行,可谁知前一晚刚下好单的团购项目,第二天就收到了莫名的取消交易短信!追问之下,得到的回复竟然是客服所谓的“内部测试”!
面对单方面被商家取消的订单,消费者们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无良的电商遇上了较真的消费者,到底谁能如愿以偿?这仅仅关乎一元钱的纠纷又将如何解决?团购之下,又上演着怎样的道德与法律问题?
身在上海的宓先生是个不折不扣的旅游爱好者,工作闲暇之余,他总是寻思着去哪里“兜一兜”。这不,前些时候,X电商网站推出了一款“绍兴樱花古城浪漫游自由行”的团购项目,已经在网上挂了好几天。项目不仅包括了往返车票以及开元名都大酒店一晚的住宿费,还详细公布了自由行的时间和行程安排。然而,这不是关键,真正能让这条团购信息从众多的团购项目中脱颖而出的是它的价格,这项团购的价格竟然只需要一块钱!这简直是天上掉馅饼啊!
向往出去转转的宓先生当时只觉得划算,考虑到发布团购的平台是家知名的电商网站,无论如何也算是比较有保障的。于是,宓先生马上拿起电话,告诉朋友这个团购项目:“喂,是我啊,我告诉你啊,我刚刚在网上看到一个自由行的团购,去绍兴的,周末出发,包车票和一晚上的住宿,只要一块钱!这么好的事哪里找啊,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这么划算!好好好,我也一起去,你帮我也团购一份吧。”和朋友一拍即合的宓先生非常高兴,一想到这周末就要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由有些兴奋,没多细想便赶紧下了两份订单,生怕“过了这个村就没了这家店”。
提交完订单后,宓先生就收到了X电商发来的交易成功的确认短信。短信一收到,说明这次的旅游计划就算敲定了,他一晚上都兴致勃勃地在计划着这场自由行,事无巨细地准备着出行的攻略。从法律角度讲,电商在网站上发布团购信息就是向不特定的消费者发出要约,宓先生作为一名普通消费者进入到商家的网站,然后下了订单,这就是作出了法律上的承诺,也就是说,自宓先生下订单开始,他和网站之间的合同就已经成立。
可是,谁能想到,即使法律上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这“煮熟的鸭子”它还是飞了!第二天一早,宓先生兴冲冲地准备收拾行李的时候收到了来自X电商的短信,不多时,他就变得气不打一处来。
短信里说了什么,让宓先生情绪转变如此之剧烈?原来短信内容是X电商一方通知宓先生昨晚那笔交易被取消了。可宓先生说:“我从下单之后就再也没有去管它,不可能是我自己去取消的,怎么说取消就取消了呢?”对着该电商前后不一的这两条短信,宓先生是既愤怒又困惑,愤怒的是该电商在电商界也算有名的了,怎么可以这样随随便便玩弄顾客呢?而困惑的又是这取消订单的短信是缘何而来?
宓先生左思右想,觉得这订单只可能是该电商后台自己搞的鬼,这样的认知让他感觉好像被欺骗了一样,“既然订单已经成立,而消费者又没有主动取消,那么X电商凭什么可以单方面撤销订单呢?”他决定向该电商问个明白。在与该电商的客服人员取得联系后,宓先生直截了当地询问了自己的问题,可谁知客服答复说,这是他们组织的一次内部测试,并非实际要推出的团购项目,所以现在只能帮他安排退款。听到这里,宓先生又迷糊了,“内部测试”是什么?于是,一头雾水的宓先生向客服一股脑儿地质问了许久,但客服却只是一遍遍地说着“抱歉”“对不起”之语。
“内部测试?”既然是内部测试,那又为什么会出现在交易平台上呢?难道是技术失误?挂了电话的宓先生经过仔细分析,他认为现下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X电商故意为之;要么就真的是后台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可是,就算技术人员操作失误,那也不应该让这条团购信息在网上挂这么长时间呀!退一万步讲,即使真是操作失误,那也和消费者没有关系,X电商就应该承担责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在与该电商客服交涉无果后,宓先生只得暂时作罢。还好只是一元钱的订单,损失也不算大,宓先生也只能自认倒霉。可偶然之间,下班回来的宓先生,在《新闻晨报》上看到了有关此次团购的报道,详细了解才知道,原来此次的团购项目一共产生了一万多笔交易,但无一例外地,所有的订单第二天都被取消交易,没有一个人能真正使用,而宓先生也只是其中之一。宓先生还了解到,马永健律师正在为此次团购的其他二十多位受害人维护权利,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也决定加入到这个诉讼团队中来。
宓先生说,面对消费者的投诉,X电商后来曾经给出过一个解决方案,答应每单赔给消费者20元他们的电子消费券作为补偿。对于该电商来说,他们自认为提出的补偿方案已经是团购价格的20倍,然而以宓先生为代表的消费者维权团却并不接受。他们之中,有的人是请好了假就等着去绍兴玩;有的人是和三五好友约好了时间,一切行程计划都敲定了;还有的人则是事先将所有的出游攻略都已做好,做好了充分准备的……这团购说没就没了,那之前花费的时间、精力该如何补偿?俗话说,“做事就怕人较真”,虽然只有仅仅一元钱的消费金额,但像宓先生这样较真的消费者还真不少,他们甚至自发组织了QQ群,决定要针对此事维权到底。
“我们一直在联系他们的客服,打电话、网上在线反映,一直都在沟通。他们一开始就是推脱、回避,说会向上级请示,会尽快给我们答复的。后来呢,他们好不容易有了个解决的方法,说是每单赔给消费者20元他们网站的电子消费券,我们是团购的出去旅游,要这电子消费券干什么?这摆明了是要打发我们。”宓先生说起和客服沟通的过程,语气里尽是愤懑与不满,“到了最后,客服甚至还说,让我们想想一元钱出去旅游可能吗?意思竟然是指责我们贪小便宜,这实在是太过分了!明明是商家不诚信,怎么能把错怪在消费者身上?”
X电商单方面撤销了团购,让原本兴致勃勃计划出游的消费者感觉上当受了骗,而事后呢,该电商给出的答复和处理方案同样又没有尊重消费者感受,于是感觉被再次愚弄的消费者们商议一致,要求X电商必须履行合同,而不是简单地用20元电子消费券就打发了事。
正当大家还在继续和X电商讨说法的时候,宓先生却突然发现,该电商已经把他所订购的那两单团购退款——每单一块钱,共计两块钱打到了他的账户,更让人气愤的是,页面上显示的退款申请人竟然是宓先生自己!
这回更让宓先生他们气愤了,该电商怎么能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就把钱打了过来?宓先生再次拨通该电商的客服电话,可那边的客服人员除了承认是他们操作退的款之外,当宓先生问及“为何不经消费者本人同意就擅自退款”时,客服就一再强调这是“公司内部信息”,因此只能帮宓先生先登记后再去核实,然后相关人员会回电。
宓先生说,他查看了退款的详情,备注栏里清楚地注明了是“团购主动退款”,也就是说,是电商越俎代庖,单方面主动把钱退了回来。由此,宓先生便担心,电商网站是否全权掌握自己的个人账户信息?这是否意味着网站非法盗取并使用了他的私人信息,包括密码等,来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以后是否还会发生更严重的情况?宓先生觉得这件事情真的是无法预料。
这一切,宓先生等消费者都不得而知,因此,宓先生他们表示,既然如此,就更需要去维权了。“这次还是一块钱,如果下次变成一百块、一千块,那时候消费者的账户安全如何保证?”他们说,电商的问题实在是太大了,信息安全得不到充分的保证,也就没有办法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按现在的这种情况发展下去,消费者迟早会重新回归实体百货店。而实际上,无论是网上交易的用户资料也好,用户之间的交易信息也好,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得擅自侵入。
气愤归气愤,维权还需要专业知识。不得已,宓先生等人向专业人士进行了咨询。专业人士分析认为,这很可能是电商非法盗取或者使用了消费者的私人信息,或者根本就是网站为自己开设了“后门”,随时可以来获取消费者的登录信息。
按说作为一家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对于它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损失,那么X电商为什么敢于冒这样一个大风险呢?马永健律师分析说,答案很可能是这样的做法能为自己带来巨大的广告效应,为企业无形中做一次巨大的网络宣传,为了达到这一目的,赔付给下了订单的消费者20倍的补偿款,在这种广告所得的利益面前只不过是九牛一毛。一边是可能巨大的广告利益,另一边是可能的售后隐患,想必X电商的决策者们也正是在权衡了这两边的利益后做出的选择,但他们没想到的是,这中间的代价不仅是那20倍的补偿款,还有作为一家知名企业的信誉,而消费者的信任和企业的诚信却是无价的。
从一些调查来看,大多数消费者仍然热衷于团购。根据最新统计,仅2012年11月11日这天,淘宝网的总销售额就达到191亿元,而在2011年百货单店销售榜单上,全国百货单店销售、利润排名第一的北京新光天地一年销售额是65亿元,也就是说,淘宝一天的销售额就够中国最“牛”的百货公司忙3年。
然而消费者越多,对于商家的考验也就越大,如果电商只顾利益不顾信誉,那么最终他们必然要为自己之前的行为埋单。另外,目前网购安全性问题值得关注,而网购的诚信问题也不容忽视。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遭受到侵权后,很多消费者往往会因为交易的标的比较小,相反,维权的成本比较大,而放弃了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所有人都是这种一味纵容的态度,那么可想而知,在今后与电商的交易中,电商和消费者之间将出现一种不平等的局面,劣质的商品或者劣质的服务也势必会在电子商务领域泛滥,而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现场再现:
1.宓先生在下好订单后,确实收到了交易成功的短信。那么在法律上来说,这是否就代表交易合同成立?如果是,那为什么X电商却突然单方面撤销了订单呢?现场观察员和律师又会给出怎样的判断?
主持人:首先我想问一下宓先生,当时你在网上拍下了订单以后,网站方面有没有跟你再做进一步的确认?
宓先生:我团购了以后他们发来了确认的短信,还发了密码过来。
主持人:确实现在电商跟我们平常的实体交易不一样,就是没有发票或者没有其他的什么直接的合同。马律师,那么这条短信代不代表他们双方之间的交易就已经成立了?
马律师:从法律角度上来说,电商在网站上发布了团购信息,宓先生进入他这个网站,然后下了订单,其实这就是一种承诺。而自宓先生下订单开始,实际上双方之间的合同就已经成立。
黄飞珏:我个人的判断是,其实它就是一个广告。举个例子,某某电商现在周年庆,欢迎大家来点击我的网页,这样的广告只要发在传统媒体上,普通的报纸一个通栏就要两万块钱左右。而它现在做一个什么样的广告?就是说你到我这儿来,一块钱游绍兴,这个广告打出去,它的效应是非常大的,而且它会达到一个剧烈的传播作用。
乔路冰:如果是我本人看到这样一个一块钱去绍兴游的广告,而且又依托这么一个比较有名的平台,我也会考虑考虑,大家都想占点便宜嘛,所以就有很多人可能去买。
2.之后宓先生多次与该电商的客服人员进行沟通,而他们对这件事的回应就是内部测试!那么真的是内部测试吗?这样一种说法有没有根据?而现场嘉宾的分析又会怎么样?
主持人:他们的说法叫作内部测试,然后说是出现了失误,那这种技术失误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大?
魏武挥:我觉得电商技术上是不应该有问题的,但确实也会存在这种小概率事件,因为电脑程序都有可能出现错误。
马律师:这根本不是一个技术上的失误,而是明显的一个“假摔”。从他发布这么一个产品,到接受了一万多个订单,他也没有去阻止消费者继续下订单,而是继续保持这种态势,所以说电商的这种解释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黄飞珏:我认为是典型的电商技术人员失控了,就是便宜货卖一元钱,前提是要限制时间、限制名额,比如说100个或者300个,结果他失控了,就是他忘了后面加一个限制性的条件。
主持人:那么,乔路冰你见过这么离谱的内部测试吗?
乔路冰:其实专业术语,可能我就是没有像两位老师这么懂了,但我觉得,是不是客观的操作失误,其实不应该作为答复我们消费者的一个借口或者理由。
黄飞珏:操作失误和不是操作失误,这是他网站内部的事情,和消费者没有关系。不管他得不得到这个广告的实惠,已经做出了实际的行为,这个行为他就必须负责。
3.宓先生被退回来的订单虽然只有一元钱,但他还是要讨个说法。那么X电商为什么敢于冒这样一个大风险呢?是出于何种利益才有此行为呢?现场嘉宾又会从哪方面分析以及得出哪些结论?
主持人:实际上电商在面对一个问题,是可能产生巨大的利益损失和信誉损失之间的问题,但显然电商选择了前者,在信誉诚信方面,电商觉得那个东西不算钱,因此选择了利益。
魏武挥:其实这种行为,用中国的一句古话就可以总结出来:两害相权取其轻。作为一个电子商务公司,他要算账的,他会最大限度地牟利。宓先生你现在投进去的是个人利益,你的个人利益全在里面,因此你会拼尽全力去维权,但是这家电商网站出来应对的,是成千上万的消费者,他不会随随便便就赔钱的。
黄飞珏:但是有些消费者就不同意,就是像宓先生这种,北方话叫死磕,上海人叫弄个明白。
宓先生:这次我为什么要站出来去打这个官司?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们一直保持沉默的话,最后还是我们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失。
乔路冰:其实本身我也遇到过这种团购欺诈的事情,但从此之后,我以及我能够影响的所有朋友,都会对这家电商“记仇”。
主持人:实际上大家都在衡量这个诚信问题,诚信值多少钱,你就会怎样对待这样的事。
马律师:目前这种网购的安全,以及网购的诚信问题越来越多地为大众和媒体所关注,消费者往往是因为这种案件的标的比较小,维权的成本也比较大,就像我们主持人所说的比较折腾,往往会放弃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如果一味地纵容电商的这种行为,大家可想而知,今后这种劣质的商品或者劣质的服务,就会在这种电子商务领域泛滥,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魏武挥:就是说罚他足够的钱,比如说三百万、五百万。一定要把它转换成钱字,这个公司才会知道诚信到底值多少钱。
马永健律师点评:
一元团购案拷问的是商家的诚信。商家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做到一诺千金,言出必行。
如果消费者真的遇到所购商品或所接受的服务不符合约定时,应及时交涉,甚至通过律师诉诸法律,“讨一个说法”的底线还是要坚守的。法律是一把维权“利剑”,但如果长久不用,就会生锈。因此,消费者还是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正当、合法的权益。律师希望通过司法判决的示范效应规范电商的经营活动,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
律师的价值在于为当事人创造价值,无论是预防、避免损失,还是挽回损失,有事还是找律师。
嘉宾律师简介 马永健律师,民商法硕士,上海市委、市政府法律事项顾问律师,黄浦区政府法律顾问,黄浦区政协委员,十届上海律协社会公共服务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1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12年度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岗位标兵。马永健律师擅长公司事务、房地产、不动产征收、投融资、民商等方面的诉讼及非诉业务。在执业中他思维敏捷,能言善辩,办案精益求精,善于运用法律智慧和思维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成功处理过中远两湾城亲水平台人身侵权案、陈冠希持股公司名誉侵权案、外滩八号围墙倒塌人身侵权案、上海物权法第一案等一大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东方广播电台以及《新民晚报》《新闻晨报》等几十家报纸对马永健律师代理的案件作过几百篇报道,网络转载有两万多个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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