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心理咨询关系
大部分心理学学派都承认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的咨询关系构成了心理疗愈的重要基础。我们在工作中应尤其注意避免各种由心理咨询引发的压力。
第一,我建议心理咨询师充分考虑创伤压力,特别是那种已成为一种现象,来访者至少在咨询初期很难改变的压力。比如,我的一个来访者非常不安地对我讲,她的住院医生给她发了消息,说在这个时间段内让她去。若是平常没有受过创伤的人可能只是觉得医生的口气有点儿怪,但并不会为此感到不安。但是对经历过极端暴力的创伤者来讲,这意味着:“这是一个命令,命令是灾难的开始。我马上会孤立无援、束手无策……”受创者表现出不安,是典型的压力对身体及心理造成的影响(压力生理学)。如果来访者是第一次出现对压力的反应,心理咨询师可以设法让来访者重新安定下来。这里重要的是让来访者知道我们尊重并理解他们的感受,他们自己是有控制权的。
第二,建议让来访者做疗愈过程的“主控者”,让他们随时把由心理咨询师引起的压力说出来。比如你可以对他们说:“如果你感觉我的行为让你产生了压力,一定要讲出来。我自己不清楚,也猜不到哪些事情对你来说是负担。你要相信,创造一个让你感到安全、温暖的环境,对我来说特别重要。”
在咨询初期以及咨询中出现变化时,告知来访者情况并提供充足的信息是可以有效减轻压力的心理干预措施。
不能消化创伤的人最缺乏的是让自己平静下来的能力,或者是一个平静安定的环境。所以在我看来,心理咨询师能否保持镇静,并启发来访者平静下来尤为重要。稍微积极一点儿但又不理想化的正向移情在疗愈中非常可取,建议心理咨询师往这个方向努力。解释来访者的陈述、症状、联想和梦境时,要让对方感觉我们是在邀请他们探索自己。一旦来访者感觉我们的解释让他们尴尬或沮丧,比如他们重新回忆自己做错的事情,又体验到与那时类似的感觉,或者来访者认为心理咨询师比他们自己还了解自己,他们就会感到有压力。荷兰创伤心理咨询师和心理分析师约翰·兰森(Johann Lansen)曾说,我们要忘记自己学过的很多东西。重要的是自然而然,并充满同情心(Reddemann,2016)。
我们在咨询关系中不支持来访者退行的建议常被误解为我们在咨询关系中不作为。恰恰相反!我们只是不认为来访者在咨询过程中应该重新演绎所有的事情,而是认为他们可以和我们建立新的、更健康的咨询关系。我并不认为我的来访者长期沉浸在痛苦的状态中,或者我一直鼓励他们直面悲惨的经历,对他们是有益的。我更倾向于承认已经发生的一切,并且用同情心、耐心、友好和包容支持有助于疗愈的自我调节。
在临床中,经检验下面的方案是非常有效的:心理咨询师和来访者自己的“今日之我”共同关怀来访者受伤的“昨日之我”。其中,“今日之我”应该尽可能地帮助“昨日之我”承担责任;心理咨询师作为有同情心的榜样,应该邀请来访者对他们自己更加友好、富有同情心。
在“内在舞台”上,其实可以发生各种尺度的退行。通过“内在舞台”这个设计,让受创者有一个想象空间来尽情演绎移情关系,让他们通过想象,将内在的真实外部化,从而获得更广泛的掌控权。想象空间也可以是游戏沙盒或是儿童心理咨询师的玩具间。来访者和心理咨询师双方可以不断重新设计这个空间。所以说,我们的咨询工作依然是建立在咨询关系的基础上,只是以另一种方式进行。相关研究已经证实,人想朝着积极的方面发展,有多么需要支点和保障。因此,我觉得咨询关系不应该承载过多的创伤性移情。当然,创伤性移情仍会发生,但是我们不要任其发展,不要让受创者越来越感到孤独和绝望。另外,尽管受创者有时表现得像小孩,或感觉自己还是小孩,但他们毕竟并不是真的束手无策的小朋友。也就是说,心理咨询师应该探寻在来访者身上什么是对他们自己有益的,然后鼓励他们运用这些工具;并在来访者需要心理咨询师帮助时,积极帮助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