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八 外观设计专利:『鸡肋』还是法宝?
电商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会构成侵权吗?
叶昀在平台上帮商家的打广告的效果出奇的好,有许多科技发烧友就专门按照指引,找到了对应商家的淘宝店下单,并在评论中留言“看了叶昀的视频过来的”。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不禁喜上眉梢,直言叶昀是自己的“招财猫”,要接着开展后续的合作。
但可谓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还没高兴几天,商家就收到一封律师函——来自知名的手机制造公司“柠檬公司”,声称其制造销售的这款产品擅自使用了“柠檬公司”所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即刻停止销售,并给予经济赔偿。
这下,商家刚才还喜气洋洋的脸,一下子就阴沉下来。自己确实没有向“柠檬公司”申请过授权,但这接口不是“通行”的吗?电商平台上大家都在制造、销售类似的产品,怎么就自己这么“倒霉”?本来自己就是小本买卖,要是真的摊上官司,就算不倒闭,也要“伤筋动骨”,元气大伤了。得知黄语谙刚好是法律专业人士,商家赶紧来向其寻求意见。黄语谙比对了一下商家制造的产品所采用的接口部分和“柠檬公司”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形状,发现两者几乎没有区别。那么,这种情况之下,商家的行为会构成知识产权侵权吗?外观设计专利和其他发明专利的区别是什么?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如何体现?后续商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该注意些什么?
情景说法
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权是指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所依法享有的控制权。专利权指向的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在应用中,其最容易被忽视,但实际上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与发明和实用新型不同,外观专利的申请门槛较低:前者要求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且在材料准备和程序上更加严格繁琐;相比之下,外观专利仅要求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具有明显区别,并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更为简单易行。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比较
更为重要的是:当发生纠纷的时候,与其他两者相比,在判定侵权上,外观设计专利更加简单直观。因为外观设计专利的直观性,其判定难度最低,所以平台维权的效率也相对较高,可以获得及时的救济,同时也避免了给对方留下规避空间,容易得到司法的支持。
本故事中,商家制造的产品所采用的接口部分和“柠檬公司”拥有外观设计专利的形状几乎没有区别,将会构成专利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这也警诫其在之后的生产经营中梳理知识产权意识,提前做好检索工作,如果需要使用到具有专利权的设计,应当提前向权利所有者申请授权,从而防止侵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由此不难看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各有其不同,各个企业在申请时应当针对自己的诉求和产品实际情况审慎加以抉择,具有而言需要思考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辨别拟申请的创造符合哪一类型专利的申请条件。发明专利的要求最高,实用新型专利次之,外观设计专利则相对来说更容易符合,如果以不满足条件的涉及去申请发明,很可能费时费力,且毫无成效;第二,梳理自身的诉求,在此基础上综合比较各个类型的优缺点。发明专利保护期限长,但授权要求高,审批程序也相对复杂,授权成本也比较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虽然保护期限较短,但授权要求相对更低,审批程序也要简单得多,所需的费用也比较低。如果企业希望快速获得授权,及早进行市场保护,可以考虑选择这一类型。
实践中,苹果公司就曾就其闪电数据线接口(Lightning Connector)在多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几十余项外观设计专利,此举便为其每年增收几十亿美金。在5G时代来临之际,我国企业应当将其作为前车之鉴,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围绕电子配件等提前做好布局,防范侵权的同时也可以为自己创收,以便在下一轮的激烈竞争中获得优势。
法条索引
《专利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