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追求诚心
第一节 良能与良知
原文
孟子曰:“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1]。
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者[2],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
——《孟子·尽心章句上·第十五节》
词语注释
章句理解
国学启示
良能、良知是孟子人性本善、道德天赋的思想观点,也是王阳明心学“致良知”的起源。孟子的良能、良知思想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很多情况下,人做错事并非是不知道是非对错,而是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或名利物欲的贪念,明知不应做还是去做了。了解了良能良知,就应当事到临头,诚实反思内心,自己内心坚定是正确的,就去做;坚定错误的,就不去做。
所以,曾子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即便没有人在关注,自己也要诚实反问内心,所行之事,是对是错。
第二节 诚心是自然规律
原文
孟子曰:“是故诚者,天之道也[1];思诚者,人之道也[2]。至诚而不动者[3],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
——《孟子·离娄章句上·第十二节》
孟子曰:“君子不亮[4],恶乎执?”
——《孟子·告子章句下·第十二节》
词语注释
章句理解
国学启示
本节前段所说的诚,是指做事情时,反问自己内心良知时的态度。诚实不欺瞒自己,不要为自己明知道是错的还要去做找借口。万事万物的运行规律是真实存在的,如果忽视这一点,只是一厢情愿地侥幸,或者掩耳盗铃式的自欺欺人,这就不是诚。
对自己能够诚心,对别人才能诚信。诚信不是性格,而是关乎操守品质。以诚待人,即便性格不那么随和悦人,别人也会理解。相反,巧言令色、以真饰伪,不但不能取信于人,反而堕落了自己的操守。
趣味故事
故事一:掩耳盗铃
我国春秋时期,晋国的六大家族之一的范氏家族,被另一个大家族智伯给打败了。范氏逃亡后,有个小偷跑到范氏府里,想去偷点好东西。小偷心想,毕竟范氏也是贵族,家里应该有不少好东西吧。
这个小偷刚进范府,就看到门口挂着一口大铜钟。我国古代一直到清末民国,小面额的货币都是用铜制作的,所以铜就是钱。这个小偷一下子就看上这口大铜钟了。他找来绳子,想把铜钟背起来带走。可是铜钟实在太大了,他根本没那么大的力气。怎么办呢?
他自己想到了一个主意,那就是把这口铜钟化整为零,具体说,就是用大锤子把铜钟砸成小块,这样不就可以背走了吗?
他刚举起锤子,突然又想到了一个问题:用锤子砸铜钟,一定会发出声音呀,要让别人听见了,来和我争抢,那可就不妙了。
这个小偷灵机一动,他找来两块布片,把自己的耳朵堵了起来,这样不就听不到了吗?
这个小偷不愿意别人听到声音,却把自己的耳朵给堵了起来,这就是糊涂呀。正像人不愿意别人听到自己的过失还可以理解,自己怎么能不愿意听到自己的过失呢?这就是没有做到真诚地反思自己呀。不能诚实面对自己的不足,就只能像那个掩耳盗铃的人一样,自欺欺人了。
故事二:曾参杀猪
曾参,是孔子最得意的弟子之一,是儒家学派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
一天,曾参的妻子要到集市上去买东西。曾参的儿子年龄不大,知道妈妈要去集市,哭着喊着也要跟着去。
曾参的妻子被孩子纠缠得没办法,就蹲下身,温和地对小儿子说:“你先回家去,你要是听我的话,我从集市上回来以后,就杀猪给你吃。”
妻子从集市回来后,却舍不得杀猪了。
曾参严肃地对妻子说:“怎么能欺骗孩子呢?小孩子是非道德观念不强,我们说什么,他就跟着学什么,我们做成什么样的事,他就跟着学做什么样的人。你现在欺骗他,他就会去欺骗别人。如果孩子连他最亲的妈妈都不相信了,你觉得这是好的家庭的教育方式吗?”
妻子看看儿子,又看看猪,心里虽然很舍不得,最终还是听从了丈夫的意见,把猪杀了。
曾参的诚信,可不是说空话。而是身体力行,先在家里行得通,然后在外面也行得通。
孔子知道曾参是个忠信的人,所以孔子去世前,把自己唯一的孙子孔伋(jí)(字,子思)托付给了曾参,希望曾参能好好教育他。
曾参把孔伋培育成了大思想家。而孔伋呢,又启发了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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