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鹖冠子》属于黄老学派著作
韩愈首次认为《鹖冠子》是“黄老刑名”之说,陆佃也持此说,宋濂又发扬为“黄老之至言”。吕思勉品评《鹖冠子》时说:“原本道德,以为一切治法,皆当随顺自然。所言多明堂阴阳之遗。儒、道、名、法之书,皆资参证,实为子部瑰宝。”[8]以道德自然为本,融合阴阳、儒、道、名、法各家,正是黄老学的重要特征之一。马王堆帛书出土后,《鹖冠子》与《黄老帛书》的紧密联系也进一步证明了其黄老学属性。
一 黄老学源流、传播及特征
有记载的“黄老”一词始于《史记》。《史记》中有关黄老学的记载,不仅涉及学派人物,而且上达皇廷统治者,下及处士,内容十分丰富。
《乐毅列传》中论及黄老学的学派传承:
乐臣公学黄帝、老子,其本师号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乐瑕公,乐瑕公教乐臣公,乐臣公教盖公。盖公教于齐高密、胶西,为曹相国师。
先秦诸子人物中,《老子韩非列传》将韩非、申子的刑名法术之学归本于黄老:
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二篇,号曰申子。
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
《孟子荀卿列传》中记载齐、楚、赵多国学者不仅学习黄老道德之术,而且有所阐发,新论留著,如:
慎到,赵人。田骈、接子,齐人。环渊,楚人。皆学黄老道德之术,因发明序其指意。故慎到著十二论,环渊著上下篇,而田骈、接子皆有所论焉。
至秦汉时期黄老学传播和盛行达到了顶峰,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孝武本纪》中谈及汉文景时期的窦太后,喜爱黄老之言,并以此治国:
会窦太后治黄老言,不好儒术,使人微伺得赵绾等奸利事,召案绾、臧,绾、臧自杀,诸所兴为者皆废。后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上征文学之士公孙弘等。
《曹相国世家》中也有齐相国曹参用黄老术治国,卓有成效的记载:
闻胶西有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既见盖公,盖公为言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推此类具言之。参于是避正堂,舍盖公焉。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大称贤相。
除了太后、国相,还有一些在野的“高士” “隐士”,喜爱、擅长黄老言论,《张释之冯唐列传》就提到:“王生者,善为黄老言,处士也。”连一个隐士都因善谈黄老言在《史记》中留名,可知黄老学在汉初的影响力之大,完全占据主流思想地位。
《史记》中除去以上人物记载,还在司马谈《论六家要旨》中专门论述了黄老道家的主旨要义:
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儒者则不然。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如此则主劳而臣逸。至于大道之要,去健羡,绌聪明,释此而任术。夫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骚动,欲与天地长久,非所闻也。
此处提到的道家就是汉初黄老道家,由此可知其主要特征:第一,融合各家之长,“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第二,注重顺应自然社会规律,因此能够“事少而功多”;第三,聚敛形神,与天地长久。除去以上三个方面,还有很重要的根本内容: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如:
道家无为,又曰无不为。其实易行,其辞难知。其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执,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虚者道之常也,因者君之纲也。”群臣并至,使各自明也。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窾言不听,奸乃不生,贤不肖自分,白黑乃形。在所欲用耳,何事不成。乃合大道,混混冥冥。光耀天下,复反无名。凡人所生者神也,所托者形也。神大用则竭,形大劳则敝,形神离则死。死者不可复生,离者不可复反,故圣人重之。由是观之,神者生之本也,形者生之具也。不先定其神〔形〕,而曰“我有以治天下”,何由哉?
《论六家要旨》不仅论及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各家优劣,而且还着重论述了道德家的主要特征,从而展现出黄老道家广博的理论气度,善于博采各家之长;理性的思维方式,注重与时、物相合;智慧的人生态度,提倡身心合一的修养。黄老道家之所以能够具有如此鲜明的理论特征,正在于其传承了“道”高妙深远的哲学思维,善于从宇宙整体出发来思考自然社会人生,同时又关注具体之用,“本” “用”互倚互显,完善了《道德经》中从“无为”达到“无不为”的行为准则,丰富了官方治国理念,并为隐士养炼提供了终极依据。陈鼓应在《先秦道家研究的新方向——从马王堆汉墓帛书 〈黄帝四经〉 说起》一文中就指出“道的具现,也即社会性,黄老道家对老子道家在此点上有着更突出的发展,并且多所是正”,[9]强调的就是黄老道家“本”“用”互倚互显的理论特征。
白奚在《先秦黄老思潮源流述要》[10]一文中对于先秦黄老之学的渊源、兴起、学术特征、代表人物与著作、主要思想等内容都进行了论述,认为黄老学的兴起源于田氏齐国取代姜齐政权的政治理论需求,以范蠡(师从计然,计然或为老子弟子文子)入齐为重要标志,以“道法结合,兼采百家”为学术特征,涉及道论、精气论、政论、人性论等方面。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白奚在《学术发展史视野下的先秦黄老之学》[11]的研究中特别指出:
人性理论是黄老之学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其政治主张的理论依据之一,黄老之学对于人性的基本判断,是认为人皆有自私自利、趋利避害的自然本性,慎到、田骈、尹文、《管子》等皆持此种观点。这在当时是一种很普遍的看法,法家也持这样的主张,黄老学者的卓异之处在于,他们将人的这一自然本性同“道”联系起来,由“因天道”推导出“因人情”,从天道的高度论证了“因人情”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由此论证其政治主张,就显得很有理论深度。再如,精气理论也是黄老之学对道论的一个重要发展,《管子》的《内业》《心术》等篇提出了精气论,以气论道、以气论心,丰富和发展了道论、气论和古代的心性论,在中国哲学发展史上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由此可知,黄老学不仅关注形上之“道”本,现实之“术”用,更是深入人之本性,创新性地转化了天人关系的内涵,奠定了社会制度的人本基础,丰富了黄老学对于“心”“精”“神”“气”概念的理解。
刘笑敢在《庄子后学中的黄老派》一文中总结道:“承认道的普遍性,却很少讲道的超越性;既讲天地有常,又讲因时而变;既讲无为之术,又不主张完全无所作为;既重视法术刑名的强制作用,又不忽视仁义礼治的教育手段;既维护君臣上下的尊卑秩序,又不赞成君主专制;既有自己的一贯立场,又不盲目排斥诸家之学。这是黄老之学的特点,也是黄老之学的优点,反映了黄老学者开明通达、兼容并蓄的思想风格。”[12]丁原明总结黄老学的特点有三:一是“道”论(气化论或规律论),二是虚无为本、因循为用的无为论,三是在对待百家之学上“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13]曹峰也在《近年出土黄老思想文献研究》导论中总结了全盛时期黄老道家思想结构的基本线索:第一,从天道到人道,第二,从养身到治国,第三,虚无为本、因循为用,第四,兼综百家。[14]
经过黄老学源流、传播及特征的考察,以及前辈学者的研究概括,可以总述黄老道家的特征如下。
1.涉及道、一、水、气的本体生成论。
2.以“虚无为本,因循为用”,“本”“用”互倚。
3.强调“道生法”,自然和社会法则统一,注重法治。
4.从“因天道”推出“因人情”,具有独特的人性论。
5.推崇“无为而无不为”,提倡“事少而功多”,“君无为而臣有为”。
6.注重聚敛形神、精气,与天地长久。
7.融合各家之长,“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
这些理论特征表现出黄老道家广博的理论气度,理性的思维方式,智慧的人生态度,而能够在百家争鸣之后成为汉初主流意识形态,在国家政治、宗教信仰、社会制度、风俗人情各方面给予高屋建瓴般的理论指引。
二 《鹖冠子》推动了黄老学的理论发展
《鹖冠子》属于黄老学,不仅是古之学者韩愈、陆佃的论断,也是当今学者的主流认知。国内学者李学勤、陈鼓应、王中江、吴光、陈丽桂、丁原明、强昱、王博、白奚、郑开、曹峰、孙福喜、杨兆贵等,国外学者如葛瑞汉、戴卡琳等均认为《鹖冠子》属于黄老学。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潘俊杰认为《鹖冠子》属于先秦杂家著作。[15]
李学勤通过《〈鹖冠子〉 与两种帛书》的比较,《世贤第十六》中关于赵悼襄王与庞煖对话的考证,认为鹖冠子的活动年代当在公元前300年至前240年前后,战国晚期的前半,楚顷襄王、考烈王之世。而《鹖冠子》的成书要晚一些,在秦焚书之前,属于黄老刑名之学。[16]
陈鼓应在《黄老精神是有容乃大》一文中也明确指出《鹖冠子》属于黄老道家著作:
根据《史记》记载,稷下先生有七十六人,而七十六人里面有姓名可考的只有六个,六个里面四个明确是黄老。黄老当时不得了。我这里引用尊敬的蒙文通先生的话,他在《古学甄微》中讲:“百家争鸣,黄老独盛。”我虽然现在记忆力衰退,但是几十年来这句话我一直记得。何谓黄老独盛?在《管子》这部书中,比如“道”这个字,出现了三百六十多次,但只要是哲学性的形上之道,创生万物的、成为万物根基的那个道,就都是老子的思想。《管子》是依托管仲之遗言,由稷下学宫的学士汇编出来的。这样的理论传播到各地,比如说楚地,我们就可以看到有《黄帝四经》这样的书问世。还有《鹖冠子》,这也是黄老道家的书。
大多学者关于《鹖冠子》属于黄老学的论断一致,不再一一征引,仅列出学者李笑岩《先秦黄老之学渊源与发展研究》一书,表明学界的新近研究动态。[17]在书中第二编“先秦黄老文献考”第四章“《尹文子》与《鹖冠子》”第二节第三部分专门论及“《鹖冠子》学派归属及其与黄老之学的关系,说:“道德、阴阳源自道家和阴阳家、而天官、神征、伎艺、械器则很可能是源自黄帝方术之学的内容。从这种融合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术,涵盖政治军事治国用兵的‘圣人之学’来看,确实是战国末年黄老学派兼容并包的思想特征”,得出了《鹖冠子》属于黄老学的结论。
本节主要从《鹖冠子》文本的核心内容,来表明其黄老学属性,具体从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立足道论,强调“一”的重要性,彰显主观能动性。《鹖冠子》非常重视“一”,其地位比道更加显赫。《鹖冠子》中的“一”囊括了六个方面的理解:(1)“一”是生成论基础,如“有一而有气”;(2)自然与社会法则的一致性;(3)人的同一类本质;(4)特指北斗星;(5)认识方法的归纳与演绎;(6)基于道的主客观统一。
黄老学著作多讲“执一”“抱一”,将“一”作为世界统一性的基础,意与“道”同。但《鹖冠子》的《环流第五》 《天则第四》 《天权第十七》 《能天第十八》篇中的“一”不能等同于“道”。如《环流第五》篇讲“同之谓一,异之谓道”,此处的异、同在于人的主体行为,如果与“道”相符,那么就达到了“一”,如果相异,主客二分,那就谈不上“一”了,仅余下“无己”之“道”。从主客关系的角度来理解,“一”的范畴比“道”为丰富。因此在《鹖冠子》中“一”的地位比道更加显赫,也有着极具特色的关于“一”的生成论表述。
第二,涉及“一”、天地、水火、气的生成论。《度万第八》提及“天地—水火—阴阳之气—万物”的生成次序,《环流第五》论及“有一而有气”,《泰录第十一》认为“天地成于元气”。由于《鹖冠子》篇章成书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反映了不同地域的黄老思想,因此也展现出多种生成论图景。但随着理论的逐步成熟,“气”论成为《鹖冠子》后期的核心观念,贯通了万物起源、人间秩序以及身心养炼。圣人不仅具有人间权力的合法性,同时也兼具了神化的形象。
第三,注重“道生法”,发扬了黄老学的核心命题。《鹖冠子》作为黄老学的代表著作,强调“道生法”:首先,“道”的虚无之本落实于“法”之具体,既传承了“道”高妙深远的哲学思维,又关注具体之“用”的实施途径,“本”“用”通过“法”连接起来,完善了《道德经》中从“无为”达到“无不为”的行为准则。其次,“道”的依据下“法”得以丰富和完善,贯通自然、社会与人情,而具有了深邃广阔的哲学意蕴,弥补了法家原本存在的理论偏颇。最后,认识掌握了“道法”的圣贤,自然具有了治理社会的合理合法性,“上贤为天子”彻底消解了君与贤之间的矛盾,“为之以民”也成为彰显万物自性及个体自由发展的依据。
第四,基于物理、人情的秩序统治。天文、地理、人情是社会秩序得以构建的基本要素。《鹖冠子》中少言人性,而多言人情。君王、圣人之所以能够统治成千上万,甚至更多的民众,就是根据这种人情。《王第九》载鹖冠子曰:“虎狼杀人,乌苍从上,螾蛾从下聚之。六者异类,然同时俱至者何也,所欲同也。由是观之,有人之名,则同人之情耳,何故不可乎。”虎狼杀了人之后,乌鸦老鹰从上捕食,蚯蚓小虫从下聚集腐食。六种动物属于不同的种类,但都来到这里,是因为它们有一样的欲望需求。由此看来,人也具有一样的欲望情感,根据欲望中想得到与逃避的东西来采取奖赏、惩罚等措施,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国的人,都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人类的欲望具有类似性,并且是天然合理的,《度万第八》中说“无欲之君不可与举”,即表明欲望是建功立业的动力。《鹖冠子》不仅从内在欲望来说明人情,而且还从日常喜好、生活习惯来说明,比如好逸恶劳、乐生恶死等。由于人情存在这种两面性,因此需德、刑兼备,以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
第五,主张“无为而无不为”。《鹖冠子》中的“无为”主要通过三种途径:一是“君无为而臣有为”,即“重贤”的观点;二是顺应“自然”而为,自然与社会法则具有一致性,即“法治”的观点;三是尊重万物自性,即以民众为前提的“自化”观点。
第六,提倡“卫精、擢神、致气”。《泰录第十一》指出:圣人虽然生命有限,后天地而生,先天地而亡,却能够知道天地的始终,就是因为圣人具有尊贵的精神,能够在有限的生命时空中观照无限的宇宙。因此圣人内在的先觉能力是精神之原。圣人作为主宰者,护卫精气,以求达到神妙通达的境界。
第七,融合各家之长。《鹖冠子》合理吸收了儒家的礼义思想,但认为教化忽略了人的自然本性,因此“彼教苦故民行薄”,造成了本末倒置。贯彻了法家的令行禁止,但重新以道、民为本对法的来源与目的进行了界定,设立了“为之以民”的政治原则,防止法作为君主统治工具而助纣为虐。推崇墨家的“尚贤”思想,甚至认为“上贤为天子”,但又对其天道鬼神观进行了摒弃。在这些理论的批判继承中,端正本末,肃清本源,构建法则,以求达到理想和乐的大同社会。
不仅如此,《鹖冠子》还展现出自身理论特色,推动了黄老学的发展,是其他黄老学著作所缺乏的,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成书时间跨度长、涉及楚国、齐国、赵国的黄老学思想,明晰、充实了黄老学派发展的线索。
从文献上来讲,《鹖冠子》有先秦篇章,有明确成书于秦代的篇章,还有汉初特色的篇章,能够使我们持续了解黄老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思想变化。
从义理上来讲,《鹖冠子》表明了天人关系的两次转变:一是从具有神、巫意义的祸福之天,转变为“天不能使人,人不能使天”(《兵政第十四》)的物理之天,天人二分;二是从天人二分重新转变为“天人同文,地人同理”的天人同构,但这次同构的天人关系具有自然理性色彩,意义重大。
从时间跨度、地理因素来讲,《鹖冠子》所提供的文本基础以及观念转变,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从战国末期至于汉初,随着六国的覆灭和统一,黄老学也表现出南北思潮的融合统一。来自南方、具有明显楚国思想特色的鹖冠子吸取了齐国兴盛的黄老观念,并活动于赵国(汉初尊崇黄老学的窦太后是赵人),为汉初黄老学成为官方统治思想奠定了基础。
第二,“为之以民” “上贤为天子”的政治观念丰富了“道生法”的黄老学基本命题,使道法的实施具有了明确的价值指向。“为之以民”是行道之关键,只有民众自身才能体会最合理的治理方式,这是他人不能代替的。圣贤为之以民,执道之要彰显名法,依法治国,“上贤为天子”保障了道法政治秩序。
第三,构建了黄老道家具体而理想的政治制度。《王第九》建立了以“天曲日术”为核心,包括“人情物理”“啬万物” “与天地总” “与神明体正”几个方面的“成鸠之制”;《度万第八》提出了完善的“五正”政治论,依据道法的实践程度分为神化、官治、教治、因治、事治几个层次,无论是现实制度还是理想境界都被囊括其中,显示了多层次的理论包容性;《泰鸿第十》论及“大同之制”,提出了“为之以民”“易姓为王”的进步学说。各时期的具体制度名号虽然不同,但都秉持着道法政治的一贯主张。
第四,提供了黄老学从先秦之“一”到汉初之“泰一”的思想发展线索。战国末期的大一统政治需求,亟须理论支撑。而老子之道“贵贱不分”(《荀子·天论》),关注万物自性,主张小国寡民,如果以原始之“道”作为最高观念,难以引导现实的政治发展。于是注重政治现实的黄老学派就突出强调“一”,从万物一理、人我一心、君民一体、天下一统的角度出发,宣扬“执一” “专一”,使黄老学逐步发展繁盛。《鹖冠子》以“道法自然”充实了源自楚地的星巫观念“泰一”,并与赵国黄老思想融合,促使“泰一”成为汉初官方的宗教信仰。
参照司马谈《论六家要旨》“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之说,可知这是汉初已经理论成熟的道德家。《鹖冠子》作为周末汉初逐步发展成熟的黄老学说,不仅展现出完全符合上述“道家要旨”的思想内容,同时也为其发展、成熟提供了重要的文本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