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序
美国语言学家威廉·拉波夫(William Labov)在评价20世纪最重要的三位语言学伟人时,指出:“索绪尔被认为是本世纪影响最大的语言学家,梅耶是历史语言学最杰出的语言学家之一,叶斯柏森是其著作在当代被最用心解读、最注意引用的语言学家。”
1860年7月16日,奥托·叶斯柏森(Otto Jesperson,1860—1943)生于丹麦兰钠斯的一个法律世家,在17岁时进入哥本哈根大学,最初学习法律,后转向语文学,学过法国文学,研究过丹麦方言,曾致力于语音学研究。他师从语言学家卡尔·阿道夫·维尔纳(Karl Adolph Verner),1887年获得硕士学位,之后游学伦敦、牛津、巴黎、柏林、莱比锡等地,拜见了多位学者,后于德国潜心研究古英语和中古英语。1891年,他在丹麦语言学家威廉·路德维格·皮特·汤姆森(Vilhelm Ludwig Peter Thomsen)的悉心指导下,凭借英语格系统论文获得博士学位。自1893年起,叶斯柏森担任英语教授直到1925年退休;1909至1910年在美国加州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作访问教授;1920至1921年出任哥本哈根大学校长。他是国际语音协会创始人之一,也是第四届国际语言学家大会主席。年过80岁的他依然坚持语音符号系统研究。1943年4月30日,叶斯柏森在丹麦罗斯基勒去世,享年83岁。[1]
在学术上,叶斯柏森是西方语言学史上介于传统规定派和现代描写派之间的一位重要代表人物,对普通语言学和语法学做出卓越贡献。他的研究涉及语音学、普通语言学(包括个别语言研究)、语言史、语言哲学、语言习得、心理语言学、国际语、外语教学等领域。他对普通语言学和语法学的贡献尤为凸出,影响了包括伦纳德·布龙菲尔德(Leonard Bloomfield)、艾弗拉姆·诺姆·乔姆斯基(Avram Noam Chomsky)、迈克尔·亚历山大·柯克伍德·韩礼德(Michael Alexander Kirkwood Halliday)等西方大批学者。中国汉语界学者王力、吕叔湘等人在建立当代汉语语法系统中亦借鉴叶氏理论。
由于贡献巨大,他被选为丹麦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通信会员,美国语言学学会首批名誉会员,并获得法国大学院沃耳内大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和法国索邦大学授予他名誉博士学位。叶氏70岁生日时,美国语言学家爱德华·萨皮尔(Edward Sapir)在丹麦著名报纸《政治报》致辞:“在我心目中,叶氏的著作独具特色,囊括了精当的学识,敏锐的分析,清晰流畅的语言风格,又不乏想象力与热情,而后者在一般科学研究中是不常见的。”英国著名语法学家伦道夫·夸克(Charles Randolph Quirk)在叶著《英语的成长和结构》(Growth and Structur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的序言中,称赞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英语语言学者。
叶斯柏森一生著述颇丰,代表作包括:
《语言进化论——特别着重英语》(Progress in Language with Special Reference to English)
《语法哲学》(The Philosophy of Grammar)
《英语语法精义》(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分析句法》(Analytic Syntax)
《英语的成长和结构》(Growth and Structure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Language:Its Nature,Development and Origin)
《语音学》(Fonetik:En Systematisk Fremstilling af Lœren om Sproglyd)
《外语教学法》(How to Teach a Foreign Language)
《基于历史原则的现代英语语法》(Modern English Grammar on Historical Principles)。
关于语言,叶斯柏森有两个主要观点:一是,语音、语法是外部形式,意义是内部形式,音与义密切关联,音变往往是由语义因素造成的;同时,叶斯柏森将功能作为语言的中心,一方面与语音联系,一方面与意念关联。研究音义结合可以双向互动,即可从语音为始,经过功能寻求所表达的意义,进而与意念结合;或者从意念出发,经过功能找到表达语义的语音形式,从而与语音结合。这种“由内到外”和“由外到内”所谓的“双向探索”是在继承亨利·斯威特(Henry Sweet)主张的基础上,更加强调语言研究必须将“形式”与“意义”密切结合。[2]二是,语言进化论:达尔文《天演论》核心观点是“物竞天择”,这一理论在叶斯柏森著中占据突出地位。他指出,印欧语系古代语言词法系统复杂,近代语言词形变短,语法系统简化,这是语言进化的现象,并非退化或讹误。而该观点主要见于本著《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
在本书中,叶斯柏森首先针对德国新语法学派“语音规则无例外,强调语言的规律性”的论断,指出“目前没有一个语音规则能让笔者完全接受,因为现实的音变现象不可能完全遵从语音规则。”基于此,我们无法提炼出任何具有普遍意义的语音规则。在此真知的基础上,叶斯柏森提出了“价值原则”概念,即一种语言的表达形式在交际中失去价值时,其自身就会引发变化,或者当更加简易的语言形式可达到同样交际目的时,那些更加费力的形式就会发生变化,这是导致古英语格系统消失的主因。
其次,新语法学派在语言研究上的另一个观点是推崇“类推原则”。他们认为语言发生变化的第二个原因是心理方面的因素,即说话者经常把发音或意义上相仿的词句归为一类,并以类推的方式创造新词和新句。针对这一观点,叶氏指出,所有人类在心理上都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即倾向于“懒惰、惰性、逃避、随意、散漫或者其他已被发明的表示‘省力’或‘遵循最小阻力’的同义词”。这种倾向使得人类在使用语言时尽可能地减少耗力,导致表达方式发生变化,如缩略、截短等。而词音亦在连贯话语中发生同化、脱落。叶氏把这种现象称作“趋易理论”,并进一步指出,在话语习惯总体可变的基础上,有两大因素起到决定性作用,即个体的推动力和群体的约束力,二者又处于不断竞争的关系。对于这种竞争,叶氏认为“趋易理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起到主要作用。
再次,叶斯柏森从未忽略人的活动对语言变化的影响。在本书中,叶斯柏森对语言接触、冲突、男女的语言差异等问题展开了极为详细的讨论。失误和器官的影响在一些语言学家那里看似微不足道,但是叶斯柏森认为:“对于想要理解话语并立志探究语言学发展的学者来说,这些绝非毫无意义,因为生活就是由这些细节组成的。”
叶斯柏森的《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是一部兼顾历时、共时,贯通世界30余种语言的理论巨著。在西方,此书与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普通语言学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布龙菲尔德《语言论》(Language)、萨丕尔《语言论:话语研究导论》(Language:An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Speech)齐名,同属西方语言学经典著作,并且近十年以来,叶氏理论研究在国内呈提升发展趋势。遗憾的是,国内至今仅引进全英版本,尚无汉译本。译者故此查阅大量语言学资料,期待国内读者完美领略原著风姿。译者才疏学浅,难免有疏漏之处,尚祈各位读者不吝指教。
柴橚
2020年于兰州大学 茸尨斋
[1] 参阅梁方《叶斯柏森:语言学界的泰山北斗》,《中华读书报》2013年3月20日第018版。
[2] 参阅任绍曾《叶斯柏森语法理论体系研析》,《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