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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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十五”期间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状况

“十五”期间,中国民办高等教育得益于国家积极发展高等教育的政策、《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抓住了高校扩招的大好机遇,迅速提高了民办高等教育在高等教育中的比重。表1、表2数据反映了民办高校在“九五”“十五”期间的发展轨迹。2000年,全国民办普通高校仅有37所,2005年年底已经达到252所,短短五年时间在数量上增加了近7倍。在校生人数达到212.63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30多倍。此外还有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1077所,注册学生109.15万人。[1]

表1 1994—2006年民办普通高校建校情况及在校生数、校均生数一览表

续表

表2 1996年以来其他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注册生状况一览

“十五”期间民办高校的快速成长和发展,改变了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长期以来由国家财政独家承担的局面,拓宽了高等教育资金的渠道,减轻了国家负担,增加了高等教育的投入,兴办了新的高等学校,扩大了高等教育的资源;缓解了高等教育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矛盾,增加了学生读大学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选择高等教育的愿望;增加了高等教育的规格和品种,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推出了新的办学机制,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关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问题,在我国政府部门、学术界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其中较为典型的意见是: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历史短、层次低、条件相对较差。由于公办高等教育系统的实力强大和市场覆盖,在完整的公立高等教育体系外发展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只能是一种补偿性的发展,既不可能像历史上的私立大学,随高等教育的产生和社会需求的发展在漫长的历史选择中形成;也不可能像多数发达国家那样,与公立高等教育在同一起跑线上,在竞争中共同形成国家的高等教育体系。我国完整的高等教育体系已经建立,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只能建立在公共高等教育体系无法满足的需求基础上,如此确立民办高等教育投资的目标市场才能真正有生命力。[2]诸如这样的分析和结论具有较大的代表性,某种程度上甚至代表或影响了政府部门的理念和决策,值得重视。本文认为,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随着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和民办高校办学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空间仍十分广阔,前景将更加光明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