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等教育研究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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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批民办高校的由来和主要特点

首批民办高校,严格地说是首批民办普通高校,指改革开放以来,由国家教委(教育部)最早批准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资格的一批民办高校。1992年春天,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发表,极大地鼓舞了我国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为了迎接和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发展的形势,引导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1993年8月17日,当时的国家教委制定出台了《民办高等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并于1993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湖南长沙召开高校设置评议会议。按照有关标准和民办高等学校的实际,评定黄河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学院、上海杉达学院和四川天一学院具有大专文凭颁发资格。1994年,国家教委又评定南京三江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具有大专文凭颁发资格。加上在这以前批准的民办公助性质的北京海淀走读大学,共有七所民办高校。由于这批民办高校办学时间早,又是一直招收全日制学生,按大专的规范办学,积累了高等教育办学的丰富经验,相同的东西较多。为了加强相互之间的了解,交流办学的经验和教训,互通办学信息,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取长补短,共同繁荣,促进民办高教的健康发展,几个学校的领导商定以全国首批民办高校的名义召开协作会。笔者有幸参加会议,较为深入地了解了这些民办高校的创业历史、发展现状。

总的来说,这批民办高校代表了我国民办高校办学的较高水平,是我国民办高校发展的领头雁。他们的共同特点:一是办学历史长。浙江树人学院、北京海淀走读大学都是1984年正式开始招生的,其他各校也是教育部建立民办高校批准制度以来最早获得批准的民办高校。二是办学条件较好。主要依靠自身努力,艰苦创业,滚动发展,这些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固定资产已达亿元以上,有的甚至达数亿元,如浙江树人学院评估校产总值已达4.5亿元。办学条件的完善为教学质量提供了基本保证。三是管理严格规范,既符合国家对全日制高校的要求,又运用民办机制,办出了自身的特色,走出了一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民办高校的成功路子。四是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黄河科技学院、浙江树人学院、北京海淀走读大学在校生均已达到万人以上,其他各校在校生也都在数千人以上,规模效益明显。五是教学质量较高,招生生源丰富,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在当地有一定的办学信誉。树人学院虽然2000年、2001年的招生数倍增,但连续两年报考生源仍十分富足,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为招生数的近2倍。各校的毕业生就业率均较高,超过了当地专科院校。六是注重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争办特色学校,培养特色人才。七是经过努力,积极筹备,已经或正在争取申办本科。黄河科技学院2000年已获本科文凭学历颁发资格,上海杉达学院、南京三江学院申办待批(2002年元月9日已获通过),黑龙江东方学院、北京海淀走读大学、浙江树人学院已经分别通过本省、市有关部门的评审,正在向教育部申报。总之,首批民办高校的发展令人鼓舞,研究这批民办高校的办学历史、成长过程、办学经验、办学模式等,对于我国民办高教的发展乃至整个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都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