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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法治教育学导论
法治教育学是以法治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综合性应用科学。法治教育作为一门科学的出现,是社会实践的产物。随着中国法治实践的推进,人们愈来愈发现要取得法治实践的成功,必须依靠法治教育。法治教育学是研究法治教育规律的科学,没有法治教育科学对法治规律的研究,就没有中国的法治人才的培养。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呼唤法治教育学的诞生;要建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发展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的内涵,呼唤法治教育学的诞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治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抵制西方错误的法治观念、观点,呼唤法治教育学的诞生。
法治教育学是在法治教育实践中产生的,它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法治实践永无止境,对法治教育规律的研究永无止境。法治教育学有特定的研究对象,这就是法治教育与其他学科相区别的特殊矛盾。法治教育学作为一门学科,既是思想政治教学学科的发展,也有它特定的研究范畴。包括:法治意识、法治行为,法治教育主体与法治教育客体,法治个体与法治社会,道德与法治,传统习俗与现代法治文化,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法治知识与法治理念,法治与治理、管理,法治的产生与传播,法律、法制、法学,等等。
法治教育研究的内容包括法治教育的规律、原则、过程、传播、投资、师资、机制、重点、难点、基地、环境、范畴、衔接、文化、关系、论域、方法、评价、发展。总之,法治教育学的产生,不仅是法治教育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实践产物,更是培养法治人才、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