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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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

一 法治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内涵和构成

(一)影响法治教育学学科建设的内涵

1.科学性

法治教育学学科的建构首先要考虑科学性。法治教育学科的科学性是指法治教育学科的真理性、合规律性。法治教育学的学科建构要符合法治教育的客观实际,反映法治教育的本质和内在联系。科学性是法治教育学成为学科的前提,没有科学性,法治教育学的其他特性将失去基础。

较长时间以来,人们对法治教育学科不重视,究其原因是对其科学性没有认识。法治教育学不仅是一门学科,而且是一门严肃的学科,反映在作为一门学科它有切合实际的基本概念、专业术语、研究传统、解决特定领域的问题。

科学性是法治教育学科的基本问题,不论是学科建构,还是科学研究、法治教育的具体活动,都要求我们保持科学态度、发扬科学精神,力戒主观片面。

2.人文性

人文性的基本含义是人本和文化。法治教育学科建构的人文性,有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指法治教育学科的建构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的法治素养放在核心位置;第二层是指要考虑特定时代统治阶级提出的要求。

可见,法治教育的学科建构,要尊重人、为了人,要鼓励创新尤其是要鼓励批判、反思,只有这样,法治教育学科才会充满活力。同时,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坚持法治教育学科正确的价值取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治教育学科中落小、落细、落实,无论是基本理论的建立、对法治教育学科发展的历史总结,还是法治教育学科研究方法的选取,都应该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就是坚持这门学科的意识形态性,即党性。

3.应用性

法治教育学科的建构要体现应用性,要能指导法治教育活动。理论探索、研究是必要的,但是,重点的还是理论联系实际,用法治教育学科,提高人的法治素养,回应建设法治社会、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当然,应用性不是忽视理论研究,因为,没有理论研究,实践的盲目性很大。也就是说,在法治教育的学科建构中,要重视理论科目的基础性作用,理论基础要扎实,指导思想要正确。同时,要突出实际问题的解决,培养操作技能、技巧。要建设大量的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设置众多的实践科目,要突出对法治实践中的各种问题的解决。

4.针对性

法治教育学科建构的针对性包括:一是学科本身的针对性。要解决对法治教育学科存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足、不深刻、定位不准确的问题。要从治国理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认识法治教育学科;要解决法治教育学科与相关学科的协调、理清各种关系问题,比如,与法学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专业等的关系,这既需要从理论上研究,更需要深入实践,开展调查,提出解决方案。二是法治教育学科建构对人的针对性。要突出对关键人员和关键群体的法治教育,关键人员包括青少年和干部,关键群体包括弱势群体。三是对事的针对性。一方面,从宏观上针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来建构学科;另一方面,从微观上针对把法律教育与党内法规的教育相结合来建构学科。

5.实效性

法治教育学科建构要解决实际问题,也就是讲,要提高法治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学科建设要考虑法治教育实效,不是为了教育而教育,而是为了解决日益突出的法治教育形式化、效率低下的问题。要注重对法治教育实效的评估,关键是要引入第三方的评估机制。

经过多年持续的法治教育,尤其是普法宣传教育,我国的法治教育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但是,也应该看到,许多所谓的法治教育,形式主义严重,不务实,不解决人们的实际问题尤其是身边的问题。青少年法治教育、党员干部尤其是党政“关键少数”干部的法治教育,问题日益突出,成效有待提高。造成法治教育实效低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与没有从学科建设上考虑法治教育的布局、统筹规划有很大关系。

(二)法治教育学的学科构成

1.法治教育学的理论研究

法治教育的理论研究是法治教育学科体系的基础部分。该部分研究法治教育特有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包括法治教育的本质和特征研究,法治教育的原则研究,法治教育的规律研究,法治教育的过程研究,法治教育的主体研究,法治教育的文化研究,法治教育的价值研究,法治教育的社会实践研究,法治教育的传播研究,法治教育的评价研究,法治教育的目标研究,法治教育的方法研究,等等。

法治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地位毫不动摇,同时要批判继承古今中外人类优秀的文化思想成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就不能保证法治教育的意识形态性,就会迷失法治教育理论研究的方向;没有人类一切优秀思想文化成果对法治教育理论研究的丰富,就没有法治教育基本理论的发展和创新。

2.法治教育学的历史研究

该部分研究法治教育的形成和发展。法治教育是与法治联系在一起的,人类有了法治也就开始了法治教育。法治是民主政治的产物,始于资产阶级的产生,法治教育是从资产阶级开始的。这是因为,法治与法制不同,法治与民主相联系,法制可能导致专制。我国的封建社会有法制,但是没有法治,也就没有法治教育。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开始了民主法治的探索,也在中国开启了法治教育的历史。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这当中,有可喜的成功、也有宝贵的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法治教育也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在当代,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的基本方略,我国的法治教育进入了繁荣发展的新阶段。

与此相适应,法治教育学的历史研究,包括资产阶级成立后各个阶段的法治教育研究,中国共产党成立后的法治教育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的法治教育研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法治教育研究,现阶段的法治教育研究等几个部分。

3.法治教育学的方法研究

法治教育的方法研究是由法治教育是一门应用学科的特点决定的,方法研究在法治教育研究中处于重要地位。法治教育在方法上要接受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的指导,当然,法治教育的方法研究分层次。

一是法治教育的基本方法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法治教育的理论方法研究。主要是从理论教育的视角传授、学习、理解理论、知识、技能、技巧,达到懂、透、化的要求。另一方面是法治教育的实践方法研究。法治教育是社会实践活动,用实践的方法能达到理论方法所不能起到的效果。当然,这两种方法是相互联系的,要结合运用。

二是法治教育的一般方法研究。包括法治教育的讲解、教授法研究,法治教育的比较教育法研究,法治教育的典型教育法研究,法治教育的自我教育法研究,法治教育的感悟式教育法研究,法治教育的参与式教育法研究,法治教育的体验式教育法研究。

三是法治教育的特殊方法研究。法治教育的特殊方法研究目前还很薄弱,而这类法治教育方法又是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关键。比如,对农民工进行法治教育,要多用利益保护法,面对一个一年辛苦到头,拿不到一分血汗钱的农民工,没有什么法治教育方法比教育、帮助农民工拿到劳动报酬的方法更为有效。对于领导干部,运用政治纪律法、责任追究法、假政懒政怠政根除法、权利清单法等法治教育方法,也比其他法治教育方法将更为有效。

二 法治教育学学科建设的机遇、挑战和策略

(一)法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面临的机遇

一是党的事业的机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尤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议》,法治社会的建设亟须大量法治专业人才,而以往的法学专业、法律专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政治学专业、各类管理专业等,尽管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法治建设的需要,但是,这些人才的培养方式较为单一,目前迫切需要更为复合的法治专业人才。法治专业要求复合法学、金融、法律、政治、伦理、管理、教育、经济等专业,来满足社会对综合人才的需要。

二是普法机遇。中宣部、教育部在“七五”普法中,把过去沿用已久的“法制宣传教育”改为“法治宣传教育”,标志着我国对法治教育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阶段。教育部颁发了教育系统开展“七五”普法规划,对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2016年6月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标志着我国的法治教育学科建设进入了具体落实阶段。这说明,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正规化、科学化的品质已经发生了质的飞跃,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时机已经来临。

三是公民法治素养的机遇。我国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尤其是在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后,我国进入了实现中国梦的黄金时期,每一个公民迫切需要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来满足创造美好生活的需要。过去的学科专业建设不能满足这种需要,新学科的专业建设任务已经摆在面前。

(二)法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面临的挑战

一是学科意识不强的挑战。目前,我国的法治教育学科意识从总体上讲还不强,教育部门尤其是部分高校的教师还没有法治教育学科意识。在学者中,专门研究法治教育学科的更是稀少。在学生中,对法治的理解还很模糊。这说明,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的基础还很薄弱。

二是学科教育内容整体规划的挑战。为了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要突出党章、党内法规的教育。比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教育内容的整合问题,这是法治教育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

三是学科建设保障机制的挑战。法治教育的组织机构建设不完善,机制运行不畅。法治教育的专项经费预算和投入不足,法治教育的国家级或者省级骨干教师稀缺,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基地亟待建设。

(三)法治教育学的学科建设策略

一是整体规划。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缺少整体规划,因此,需要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组织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法治教育的整体规划,确立法治教育的整体布局和法治教育的重点。在制定整体规划时,要全面考虑法治教育的领导机构、学术指导、教学指导、研究机构、制度规范、学科规划、人才培养、社会需求调查等方面的问题。

二是组织落实。组织落实的问题,就是把法治教育的学科意识转变成学科体系和课程体系。在组织落实时,要做好法治教育由意识到学科再到课程的设计图,要拟定好时间表,并严格按照时间表实施。多年来,我国法治教育在组织实施方面存在不足,主要就是设计图不合理,没有严格的时间表,所以,法治教育的学科建设一直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尤其是,普法教育进行了多年,一直缺少直接的学科支撑,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三是完善提高。法治教育的学科建设,是一个充满艰辛的过程,可资借鉴的东西不多,所以要不断对规划、组织等各个环节加以完善,从而提高法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