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会经济保障报告:居住和社会保障
社会质量的高低主要由社会经济保障、社会凝聚、社会包容和社会赋权四个维度来测量,这四个维度是衡量社会质量水准的条件性因素。其中社会经济保障,是关于社会物质条件和生活状况的指标,反映了公民获取必要的、促成其互动的物质资源和非物质资源等基本需求保障的机会和途径,涉及收入保障、教育、医疗保健、社会服务、环境、公共卫生和个人安全等资源。
衣、食、住、行作为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其中居住是人们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条件,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居民住房在延续1949年后再分配住房体制基础上,经过再分配与市场化并轨住房体制,最终走向了市场化住房体制。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市场化住房体制的确立,住房由原来的“福利品”性质转变为“商品”,并在住房价格短期内急剧攀升的作用下,成为城镇居民财富积累的重要形式,而具有了“投资品”的性质。据相关调查,在目前我国家庭财产的构成中,房产占绝对主导地位,房产在全国家庭平均财产中占了74.4%。[1]反映了它不仅仅是民生问题同时也是经济问题、社会问题,因而住房状况已成为衡量人们生活质量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
社会保障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导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计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它内在的风险保障功能可以极大地降低生活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缓解居民生活压力,增强居民“安全感”。相反,居民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缺失会导致整体福利的下降,生活难以得到保障,生活质量的提升也无从谈起。因此,我们想要判断我国社会质量状况,必须了解我国目前社会保障情况尤其是社会保险享有率,以及城乡居民对社会保障状况的评价。
本章主要根据CSS2019调查数据,对我国城乡居民的房屋居住与财产状况(包括住房拥有情况、人均住房面积、住房性质、住房价值、现居住状况等)与社会保障状况(社会保障享有率、居民满意度、公众认知等)进行了初步分析。